駕駛報廢摩托車的處罰決定

  報廢的摩托車,是不允許再上路行駛的,駕駛報廢摩托車,不僅會造成交通安全隱患,還要面臨處罰。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推薦,希望你喜歡。

  駕駛報廢摩托車處罰決定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開報廢車上路處罰決定

  開報廢車上路行駛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包括國務院《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中所指的兩類報廢機動車,主要是指“達到國家報廢標準,或者雖未達到國家報廢標準,但發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經檢驗不符合國家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的機動車。

  拼裝和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由於其不能達到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安全標準,上路行駛後極易造成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損害。

  因此,交管部門對報廢車進行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第一百條規定: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理。

  延緩車輛報廢年限的流程

  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可不可以讓其繼續“發揮餘熱”呢?回答是肯定的:經安全效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

  那麼,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呢?一般來說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車管所登記稽核崗稽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四川省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貼上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第二步,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程式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並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並稽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第三步,車管所業務領導崗稽核,符合規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籤注意見,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用章格式,用計算機列印准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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