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怎麼判刑

  醉酒駕駛行為是比飲酒駕駛更為嚴重的,而這樣的行為,我國也將其定為犯罪行為,除了要追究行為人的行政責任外,還要受到刑事制裁。那麼,你知道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行為人明知酒後駕車違法、醉酒駕車會危害公共安全,卻無視法律醉酒駕車,特別是在肇事後繼續駕車衝撞,造成重大傷亡,說明行為人主觀上對持續發生的危害結果持放任態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對此類醉酒駕車造成重大傷亡的,應依法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全國人大會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後的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將一律吊銷駕照,並在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3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罰款;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

  1年內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2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會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判處刑罰。

  醉酒駕駛撞人處罰規定

  首先,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依照《刑法》第113條的規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重傷一人以上,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三萬元至六萬元之間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六萬元至十萬元之間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並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規定,按照一或二的規定從重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於人的;酒後駕車的;駕駛無牌照車輛的;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