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速扣幾分

  在我國如果想要駕駛機動車的話是需要考取駕照的,同時在駕車的過程中也要遵守一定的交通規則,在我國如果在某段路上限制了行駛速度的話,是不能超速的,否則就會進行扣分處罰。那麼,你知道嗎?下面讓小編給大家介紹高速超速扣分標準,讓我們一起去看一看吧。

  高速超速扣分標準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外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其中在限速低於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達50%的,處警告。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山東省: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中型以上客貨車、營運車輛、校車、危化品車等特殊車輛參照其特殊規定。

  超速處罰新規

  從2013年元旦起,小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款新規定,即第3款,開校車或客車的,如果嚴重超員或嚴重超速,不論是否發生事故,一旦被交警發現或被攝像頭拍下,即構成犯罪。據悉,對於“超員、超速”到什麼程度才算“嚴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調研,將就此予以細化。

  超速罰款什麼時候交

  電子警察抓拍到的,到年審車的時候交都行。

  被開現場罰單的在15日內繳,超過15日未繳,每天按3%的滯納金罰款,最高滯納金罰款不超過被罰款的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