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安全文明措施費
安全文明措施費是各項建築工程專項費用的足額計取、有效使用。以下是小編整理的aa資料,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費落實到位,切實維護一線建築工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不斷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原建設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的房屋建築工程包括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和拆除工程。
第三條 安全文明施工費是指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築施工安全、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購置和更新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文明施工費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專案組成》建標[2003]206號中的文明施工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及安全施工費組成。其中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費,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措施費及其他費用組成。
建築工程造價計價時,應依據《遼寧省建設工程費用標準》遼建發[2007]87號計取安全文明施工費。建設單位對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發生費用一併計入安全文明施工費。
安全文明施工費為不可競爭性費用,不得刪減,在計價中單列並計入總價。
第五條 依法進行工程招投標專案,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檔案時,應按照有關規定並結合工程實際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 投標方應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單獨報價。
第六條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簽定施工合同中應依據中標通知書明確安全文明施工費額度、預付計劃、調整方式、專款專用及違約賠款等內容。非招標專案,應依照本細則或《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企[2006]478號將安全文明施工費單獨列出。
合同解除或變更,建設單位應及時書面告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
第七條 安全文明施工費是保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的重要具體措施。建設單位應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存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費專用帳戶。建設單位在辦理安全施工措施審查、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費預付計劃及預付憑證。
合同工期在一年內的含一年,建設單位足額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首次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不得低於該費用總額的30%,其餘應按施工合同約定預付。
第八條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中制定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並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計劃,確保專款專用。安全文明施工費使用情況應在企業財務管理中按單位工程專戶核算,單列備查。
施工單位應在承攬工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開設安全文明施工費專用帳戶。
施工單位應按使用計劃並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稽核後,由專用帳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工程竣工驗收後結餘的安全文明施工費退回建設單位。
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費事項,並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單位實施的,分包單位應制定專項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方案。總承包單位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九條 工程監理單位應對施工單位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理。對施工單位已經落實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審查並籤認所發生的費用。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的,應責令其立即整改;對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應責令其暫停施工,並向建設單位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報告。
第十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對建設單位預付和施工單位支付、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情況進行監督;按照現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規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依據檢查結果對施工單位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提出稽核意見。
第十一條 招標方或招標代理機構未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有關規定,中標無效,由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部門責令重新招標。
投標人未單列安全文明施工費或單列但刪減的,以及對建設單位提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其他要求的費用未一併計入安全文明施工費的,評標時視為不響應招標檔案實質性要求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作廢標處理。
第十二條 建設單位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費,對施工單位提出施工要求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四、五十五條規定處罰。
第十三條 施工單位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費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處罰。並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十四條 施工單位未及時落實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或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的, 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二、六十四、六十五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十八、十九、二十一條規定處罰。並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總承包單位未及時向分包單位撥付安全文明施工費,造成分包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發生事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 監理單位未履行本細則的安全監理責任,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或《遼寧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處罰。並視為不良行為計入企業信譽檔案。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批准減免、快取、緩支或挪用安全文明施工費。
第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未按本細則預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的工程受理安全施工措施審查或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二對招投標未單獨列出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清單及安全文明施工費未單獨列項、單獨計取或刪減不予糾正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十八條 各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釋出安全文明施工費的相應費率。
第十二條 本細則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解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計劃
一、安全防護生產
1、安全防護資料的編制、安全防護警示標誌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定;
2、防護的費用;
3、施工安全防護用電的費用,包括電箱標準化、電氣保護裝置、外電防護措施;
4、起重機、運輸車輛等裝置的安全防護措施含警示標誌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5、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的檢驗檢測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圍欄的安全防護保護設施費用;
7、施工現場安全防護通道的費用;
8、工人的防護用品、用具購置費用;
9、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費用;
10、電氣保護、安全防護設施費;
11、其他安全防護措施費;
二、文明施工
1、大門、五牌一圖、工人胸卡、企業標識的費用;
2、砌築圍擋、道路硬化及建築物內臨時設施費用;其他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的裝飾裝修、美化措施費用;
3、現場生活衛生設施費用;符合衛生要求的飲水裝置、淋浴、消毒等設施費用;生活用潔靜燃料費用;防蚊蟲等措施費用;
4、施工現場操作場地的硬化費用;
5、現場汙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運、場地排水排汙措施的費用;市政工程防塵灑水費用;
6、現場綠化費用、治安綜合治理費用、現場電子監控裝置費用;
7、現場配備醫藥保健器材、物品費用和急救人員培訓費用;
8、用於現場工人的防暑降溫費、電風扇、空調等裝置及用電費用;
9、現場施工機械裝置防噪音、防擾民措施費用;
10、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由於智慧化系統工程的特點,決定了安全工作的難度大、容易出現惡性事件,所以應有針對性的制定各相應措施,確保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安全生產的技術組織措施總體遵循《安全施工章程》,並與施工現場的具體規定及情況相接合。
我公司將在安全生產中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方針。要求全體施工人員重視生產安全工作,熟悉各項安全制度、規程,從而達到“防微杜漸”,“防患於未然”,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確保安全生產的目的。為了金沙洲小區一期A區智慧化系統施工過程中能安全的進行,我們在安全施工方面採取了以下措施:
1.2、安全教育
公司級安全教育:工人進入工作現場之前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一般機械電氣安全知識;預防事故的一般知識。採用報告會、座談會等形式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工作。
部門級進入施工工地安全教育:施工人員進入工地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內容是本工地概況,安全生產情況,勞動紀律和生產規則,安全注意事項,工地危險部位,危險的機電設施,以及安全生產規程等。採用直接教育、實地講解、介紹事故教訓等形式,使新職工對安全生產知識有一概括的瞭解。
崗位班組安全教育:由班長進行第三級安全教育。內容包括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範圍,應知應會,崗位工種的工作性質,機具裝置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的效能的作用,工作地點的環境衛生及危險機械、危險物的控制方法,個人防護用具的使用方法,以及發生事故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方法是老帶新,包教包學,把安全知識和與生產操作方法結合起來。新工人經考核,才能正式上崗工作。
1.3、安全檢查
施工隊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屬下所有施工人員和施工小組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及時糾正不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行為;
現場施工管理員負責監督施工隊落實安全措施,指導施工隊正確及時的填好各類安全記錄;
監理小組不定期組織對施工隊和現場施工管理員安全工作情況的檢查,及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修改和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4、安全措施
在專案施工中,貫徹“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產方針,在保證人身及裝置安全的基礎上,全面落實公司下達的各項指標,為此,在施工中應貫徹以下安全措施:
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方可作業; 在不允許吸菸的場合,禁止吸菸,避免人為火災事故的發生;
施工前應辦理動火手續,經允許施焊動火時,應備有可靠滅火器材並設監火人;
鑑於現場處於施工狀態,交叉作業應注意頭上、腳下,避免墜落物體打擊而造成人員事故的發生;
在各系統的安裝除錯過程中,因裝置傳輸訊號制式不同,為此在除錯送電前應務必搞清裝置效能,方可接線,送電前應測好電源電壓等級及極性,方可送電,避免造成人為裝置事故;
在安全生產中,人人做到為安全生產多說一句話,多幹一件事,在安全生產中做到自己幹活要安全,為他人保安全,大家都安全,保證工程建設;
每天在佈置施工生產的同時,佈置安全工作,在檢查工作的同時,檢查安全工作,在總結工作的同時,總結安全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於施工生產的始終。
安全施工要明確安全責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安全管理和組織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的學習。結合金沙洲小區一期A區的現場情況和弱電系統的施工特點,需做好用電安全、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電焊施工中的防火工作,及高空作業的安全保障工作。
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供電,所用的導線應絕緣良好,配電盤板、盒、插座 及開關應有防雨措施。移動配電裝置必須切斷電源,嚴防觸電。施工現場用火或使用電焊、噴燈、碘鎢燈、電燈等,均應有防火及防護措施。
施工中使用的梯子應先進行外觀檢查,確保堅實無損方可使用。斜梯的頂端應與建築物靠牢,立梯的傾斜度一般應與地面保持60度,並應做好防滑措施。人字梯上不可移動梯子,梯子上只許站一人工作,並具有工具袋,上下梯子時應將工具放入工具袋中,所用梯子不得缺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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