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抵押合同範本

  民間借款合同與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根本區別是貸款人的身份不同,對於民間借款抵押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民間借款抵押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範文一

  合同編號: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____‰,手續工本費____‰。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還清全部本息,如貸款未到期提前還

  款借款人應該按日支付利息給貸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五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房產產權證編號: 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第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產

  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民間借款抵押合同範文二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