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高空墜物
住戶高空拋物的事情屢屢發生,路人被高空墜物砸傷的事情也是時有發生。那麼怎麼防範高空墜物?今天小編為大家推薦防止高空墜物的方法。
防止高空墜物的方法
關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誌,注意檢視繞行。
儘量走內街
如果行走在高層建築路段,儘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颳風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
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保險
高空住戶自我防範方法
不主動拋物
這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注意檢查房屋
從高空墜下的物體小到紙巾、果核、牙籤,大到晾衣架、菸灰缸、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防盜網等龐然大物。
幾個需要定期檢查的點:門窗邊沿螺絲和窗框是否出現鬆動脫落、外窗玻璃是否變形,破裂或發生鬆動、查陽臺,天面等懸掛物是否鬆動、陽臺種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墜落風險、外牆滲水情況。
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甚至您所住樓宇範圍內發生高空墜物,而無法確定肇事者,由此經法判決由相關住戶分攤的費用將可獲賠償,此附加險提供最高5萬元保額。
高空拋物的原因分析
高空拋物產生原因很多,人為的高空拋物一般是一些居民偷懶或壞的生活習慣所致,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抱有僥倖心理:這麼多住戶不會懷疑到自己的頭上,經常是垃圾隨手往窗外一丟而不考慮後果。小孩因為無知好奇或是大人未正常引導而高空拋物,成人因為偷懶順手高空拋物,有時,家庭矛盾的發生甚至也是高空拋物的起因。由於引發高空拋物發生的因素存在複雜性和突發性,因此從起因上杜絕高空拋物困難重重。
高空墜物給物業服務公司帶來的危害
1、衛生保潔難維護。
常常有業主為了圖省事,將垃圾果皮等隨手丟出窗外,造成小區衛生環境的破壞。特別是一些較隱蔽的綠化帶區域,成為常常變成了天然垃圾場,垃圾與綠化植物混在一起,給保潔人員的工作加大了難度,只能用手一點一點往外撿。
2、小區居民挑起矛盾
住在低層的小區居民也深受高空拋物的困擾,特別是帶前臺花園的業主,花園常常被樓上居民所拋下的垃圾弄髒,引發樓下業主與樓上亂拋垃圾業主之間矛盾,往往投訴到物業服務公司,但物業公司只能採取上門勸說的方式,即使有證據瞭解是哪位業主實施的高空拋物,但在沒有出現人員財產損失的情況下,物業公司也不能對高空拋物者採取懲罰性措施。所以由此造成的小區居民矛盾往往十分尖銳,但無確實的措施予以調解。
3、事故賠償風險難免
取證難是高空拋物的一大難題。據有關資料顯示,有90%的高空拋物事件找不到肇事者,很多受傷害者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只好自己承擔治療的費用。
但在有物業公司管理的社群,每當高空墜物引發傷人或財產損失,往往受損者最先找到物業管理公司,要求尋找肇事者與事故原因,物業管理公司自當全力配合,但由於高空墜物事故發生存在突發性與隱蔽性,往往難尋事主,而物業管理公司則常常無辜牽入官司,深陷其中,難以拔足。
2006年5月31日,南山區向南小學四年級學生鍾小雨***化名***在放學途中,被好來居大廈墜落的一塊玻璃砸中頭部,後經搶救無效身亡,年僅10週歲。案件發生後,南山警方展開了長達數月的調查,但最終仍無線索。
在好來居一例中,由於無法找到肇事者,而最終 2007年12月20日上午 ,好來居案在南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08年3月18日 ,鍾小雨父母收到南山區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被告物業服務企業承擔30%的賠償責任。這案雖然是典型的業主或住戶的個人行為引發的刑事案件,超出了物業服務的責任範圍,然而法院的判決,足以令物業管理行業深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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