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名詞解釋讀書筆記
1、直切:用同音字來注音,如“根,音跟”。
2、反切:是用兩個字合注一個字的音,稱為“某某切”或“某某反”***唐前***,上字取聲母。下字取韻母合聲調,合稱被注字的音。如“毛”,“莫袍切”。《康熙字典》用此法。
3、偏義複詞:古代漢語中的一種複音詞,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為詞素組成,其中一個詞素的本來意義成為這個複音詞的意義,而另一個只是作為陪襯。如“有緩急,非有益也。”“緩急”指的是“有急”,“緩”字無意義。
4、本義:詞的本來意義。如,向,本來的意義是“向北的窗戶”。
5、引申義:從本義“引申”出來的,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意義。,向,本來的意義是“向北的窗戶”。引申意義是“朝著”、“對著”。直接引申是從本義直接派生出來的意義。間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出來的意義,與本義為間接關係。
6、假借義:如同朱駿聲所說是“本無其義,依聲託字”,與本義不相。如解通邂***解逅即邂逅***。
7、六書:許慎的《說文解字》認為漢字形體的構造有六種: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轉註、假借為用字之法。
A、象形:把事物輪廓或具有特徵的部分描畫出來,構成一個字,如日、月。
B、指事:用記號指出事物特點的造字方法。如上、下、本、末、亦、刃。
C、會意: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形體組成,把它們的意義組合成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如及。
D、形聲:是由意符***也叫形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意義範疇,聲符表示讀音類別,如江、沐。意符相同的形聲字意義上大都合意符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如貝與財物有關,言與言語有關,心與心理有關。
E、轉註:說法不一。
F、假借:“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如“令”本為“發號”的令,後來借用為“縣令”的令。
8、古今字:由於歷史的發展,漢字的演變,產生樂一個新的字代表一個字的一個或者幾個意義,分擔那字部分的意義,那麼前一個字為古字,新產生的字為今字。如“責”,其“債務”等意義已經為“債”所替代,但“責任”等意義擔任著,故而兩者為古今字。
9、異體字:由於時間或地獄的關係,人們為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它,形成樂形體結構相差較大,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換的字,如睹覩。
10、簡繁字:由於人們改革漢字,進行簡化而產生的現象,簡化字要比繁體字的書寫簡單,筆畫較少,往往是一對一的關係,也有一對多的情況。今天所用的許多簡化字是歷代相傳下來的。如禮禮、氣氣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之間詞義毫不相干,因為同音而被採用。如後後、適適、徵徵、餘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