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被處罰

  近年來,飲酒駕駛已嚴重威脅到他人生命健康、財產甚至公共安全。那麼,你想知道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怎樣被處罰嗎?下面是小編帶來關於,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酒駕處罰的規定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將被降級,暫扣機動車6個月,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A1照5年後領取增駕,A2、B1照3年後領取增駕。

  2、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銷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3、飲酒駕駛營運車的:處15日拘留,5000元***,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領取,10年內不得增駕A、B照。

  4、飲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禁駕;飲酒駕車一次記12分將降 級,失去原最高準駕車型資格,重新學習、考試。一旦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均不得增駕A、B照。

  5、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領取駕駛證;

  6、醉酒駕駛營運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領取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不得領取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提醒:因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判定酒駕標準是怎樣的

  一、判定標準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釋出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 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二、刑事行政處罰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對刑法相關條款進行了修改、增加,首次將醉酒駕車這種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並將於5月1日正式實施。 具體規定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的界定標準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於80***含***毫克。

  飲酒後駕車的處罰標準為***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3個月,醉酒駕駛的處罰標準為行政拘留15天,***15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另外,根據最新的刑法修訂案,2011年5月1日之後,醉酒駕駛行為將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拘役和罰金。

  三、其他隱形處罰

  由於我國目前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參軍入伍等方面,都要進行政審工作,5月1日之後,醉酒駕駛行列入刑法處罰範圍,屆時被政審人及其近親屬一旦因為酒駕被判處拘役***即已經觸犯刑法***,將對被政審人產生一定程度影響。

  而酒後駕車肇事則可能將面臨終生禁駕。修正案草案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能重新取得駕照。

  酒後駕駛的危害

  1.觸覺能力降低。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飲酒後,對光、聲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障礙。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訊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小,視像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理變態。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幹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5.疲勞。飲酒後易睏倦,表現為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飲酒後尚能駕車的情況下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大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