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對於鬍鬚有多重視

  辛亥革命後中國男性的髮式、服飾、社交禮儀風俗有了很大變化,男人理髮和剃鬚成了日 常生活的一部分。不過許多有關留鬍子的禮儀還是值得我們去了解。那麼?

  當下人們對於時尚和潮流的追求,除了標新立異的服飾,花心思最多的便是髮型了。對於鬍鬚,並不是那麼在意。為了顯出年輕態,基本上鮮有人蓄鬚。而古人則不然,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他們對鬍鬚可謂珍視有加。

  比如《三國》、《水滸》,大人物首次亮相,作者總忘不了描述他們的鬍鬚,用抽象的文字區別個體相貌差異,非得借重鬍鬚不可。那麼,古人鬍鬚到底有多長?

  明人謝肇淛在其所著《五雜俎》中,略舉了幾個例子:“崔琰須長四尺,王育、劉淵皆三尺,淵子曜長至五尺。謝靈運須垂至地,關羽、胡天淵須皆數尺。國朝石亨、張敬修,須皆過膝。”這些名人鬍鬚的長度,謝肇淛又是從哪兒知道的呢?

  先說與謝肇淛同朝的兩位長鬚大人物。張敬修是萬曆首輔張居正的兒子,萬曆十二年***1584***因家被抄於獄中自縊身亡。而謝肇淛自萬曆六年***1578***起,隨父親居福州讀書。自是無緣得見禮部主事張敬修,對張氏的相貌,只能是從別人處聞知了。而石亨於明英宗天順四年***1460***被誅,謝肇淛則於明穆宗隆慶元年***1567***出生於錢塘。自然,對於其“須過膝”的相貌,要麼得自傳聞,要麼得自書中所記載。

  其餘七人的鬍鬚長度,謝肇淛應是從正史中獲知的。《三國志·崔琰傳》記載:“琰聲姿高暢,眉目舒朗,須長四尺,甚有威重。”興兵滅晉稱帝的劉淵,《晉書·劉元海傳》稱其“姿儀魁偉,身長八尺四寸,須長三尺餘,當心有赤毫毛三根,長三尺六寸”。劉淵,字元海。《晉書》修於唐代,史官因其姓名犯唐高祖李淵之諱,“故稱字焉”。而劉淵的族子劉曜,《晉書》本傳則雲其“身長九尺三寸,垂手過膝,生而眉白,目有赤光,鬚髯不過百餘根,而皆長五尺三寸”。

  張敬修的父親、大名鼎鼎的張居正,鬍鬚長得也很有特點。《明史·張居正傳》載:“居正為人,頎面秀眉目,須長至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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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第十八王朝法老圖坦卡蒙是最有爭議的一位法老,在三千年後人們還在爭論他神祕死亡的原因,雖然直到去世時也只有十幾歲,但他早已戴上長而整齊的假鬍子顯示身為國王的尊貴。

  在古代,鬍子的作用顯得非常重要。在古埃及文物展中,精緻的青銅剃鬚刀屢屢亮相,它可是當時男人們每天要用的物品。在古代埃及,打扮對男人來說非常重要,長長的鬍子通常被認為是不乾淨的表現,祭司們由於宗教潔淨的要求,更是要把頭髮和鬍鬚剃得乾乾淨淨。理髮師是王宮、貴族的庭院、神廟以及軍隊裡不可缺少的組成人員,他們所使用的工具有剃鬚刀、刀以及銅或青銅製成的鑷子。在古代埃及祭司隔一天就要刮一遍全身的毛,作為最高祭司的埃及國王自然不得例外。

  但在當時鬍子作為高貴與尊嚴的象徵,國王沒有鬍子怎麼行?於是在舉行儀式或者重大活動時,國王便在下巴上戴上用頭髮做的長長的、齊梢的假鬍子,女王則戴用黃金做的假鬍子。因此,我們看到的許多埃及文物中的王者都戴著長長的假鬍子,皇后也不例外。傳說上埃及國王美尼斯親自率領大軍征服下埃及時,交戰中不慎將假鬍鬚失落於戰場,為了奪回御須,有600多名士兵竟喪生在敵軍刀下。

  因此,如此重要的鬍子會引起國與國的事端也就不足為怪。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的王妃,因為路易七世剃掉了鬍鬚而與之離婚,改嫁給了蓄著一副漂亮鬍子的英國國王亨利二世。作為王妃陪嫁的土地,英法兩國為此爭奪了300年,這就是著名的“鬍子大戰。”

  ●美國總統林肯在競選的時候收到一個小姑娘的來信,信中寫到:“如果您能把鬍子留起來,我就能讓另外兩個人也選您。您的臉太瘦了,如果留起鬍子就會更好看。所有的女人都喜歡鬍子,那時她們也會讓她們的丈夫投您的票。”林肯便開始蓄留了一臉又濃又密的鬍子。也許他的當選,與鬍子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