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留學簽證加急辦理費用要多少

  很多學生會選擇去德國留學,難免會有突發情況需要加急辦理,那麼德國留學簽證加急辦理的費用要多少呢?下面就隨小編來了解德國留學簽證資訊吧!

  德國留學加急簽證費用

  德國駐華使館去年5月1日起簡化簽證受理程式,承諾48小時內向商務人士簽發簽證。而且,和其他外國駐華使館不同,德國使館並不收取加急費用。

  簽證資費標準:

  德國今年最新的簽證規定,中國留學生在申請留學生簽證前,必須在一家德國銀行裡建立賬戶,並在該賬戶存款不少於8040歐元德國留學費用。這一數額是根據留學生一學年的學費和生活費而制定的。

  留學生在德國銀行的存款賬戶如果想作為擔保賬戶,還要附加限制性條款,即保證留學生在德國留學期間,每個月從這個賬戶上提取的現金不能超過670歐元,這樣可以保證留學生不會一次將賬戶金額提完而導致後續金額不足。

  留學生要申請德國留學簽證,就要證明自己能負擔在德國留學期間所需的學費和生活費,也就是向德國大使館提供資金證明。在中國赴德留學的自費學生中,以擔保金形式申請簽證的情況是最常見的。採取這種形式進行擔保,在辦理簽證手續前,需要在一家德國銀行開辦賬戶,簽署經由德國使館確認的賬戶凍結協議,並將留學所需的擔保金存入賬戶。

  留學專家說,由於歐元匯率去年走低,物價有所上漲,所以學生每月生活費也隨之上漲。相比於去年德國政府的擔保金要求,總額7608歐元,每月可取500歐元德國 費用,德國政府考慮到了物價對學生生活的影響,大幅提高了學生每月可支取額度。學生抵德後可啟用該賬戶,並在當地銀行開設自己的活期賬戶。學生支付醫療保險和房租以及日常開銷均可通過自己的活期賬戶來操作。按最新要求,學生從凍結賬戶上每月最多可提取的670歐元存入自己的活期賬戶,如果當月德國留學生活費用提款少於上限額度,未使用額度無法轉入下月。

  考生在開立凍結賬戶時需要注意,開戶申請不能由親屬或朋友代辦。因為德國銀行要核實開戶者本人身份和確認開戶者預留簽字。留學生到德國啟用該賬戶以及每月從該賬戶取款時,銀行工作人員都要核對簽名是否同開戶時預留的簽名一致。如果不一致,留學生將無法從賬戶中取錢。

  德國留學簽證三大須知

  一、德國留學簽證受理時間和地點

  時間:每週一、週三上午08:30-11:30***其他時間均不受理簽證申請***

  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8號,亮馬河大廈2座0311室,德國使館稽核部

  二、德國留學簽證申請人須知:

  • 通過稽核面試並獲得證書的一般中國境內申請人,不論是否屬於北京使館轄區,均須在北京稽核部遞交簡化留學簽證申請。簽證材料請不要郵寄,丟失後果自負。如果本人無法親自遞交,可委託他人代交。

  • 如果***除稽核證書外的其他***簽證申請材料齊全,也可以在參加稽核面談當天遞交簽證申請。申請人通過了稽核面談,簽證材料將直接轉到簽證處辦理簽證。如果沒有通過面談,則退還給本人。

  • 德國留學簽證受理後,稽核部會將留學簽證申請材料轉交至相關的德國駐華使、領館簽證處。簽證辦理程序和簽證結果稽核部均不負責查詢。

  三、德國留學簽證費:

  • 一般中國境內申請人的稽核費中已經包括一次簽證費,不需要另外支付。

  • 稽核部將不退還稽核費中所含的首次簽證費。

  • 不屬於第一次通過稽核部遞交的簽證申請,需付簽證費30 歐元,按照浮動匯率以人民幣現金支付

  德國留學簽證辦理時間

  德國使館處理簽證的速度很慢,大約需要2-3個月,隨著去德國留學的中國學生越來越多,德國使館開始對中國學生的簽證重視起來,如今,遞交簽證申請越來越便利,並且時間短,大約在4-6周左右,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

  申請德國留學簽證是留學生成功獲得學校錄取並通過留德稽核後的最後一項重要申請,相對前者而言,德國留學簽證申請辦理相對要簡單,而且留學簽證辦理時間較以往的要短,但成功率也不是百分百的,留學生還是需要仔細準備申請材料。

  根據德國法律規定,領事館只有發放入境簽證的權利,一旦涉及到在德國居留超過3個月的居留許可,則必須經過當地外國人管理局同意,才可發放入境簽證,這就是為什麼使館要將大家的材料寄往德國,而簽證要等至少三週才發的原因。

  為解決這個問題,法律規定,在使館遞交申請人簽證材料三週後***該3周為外辦處理材料時間***,如果外辦沒有給使館一個明確的答覆,是批准還是拒絕,則該發放簽證的權利由使館負責,這就是簽證上加註的Scheigfristvrfahren的來由。也就是說,如果你被拒絕簽證,則有可能是因為使館的原因,因為使館認為你不符合條件,而並不是當地外辦的原因,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當地外辦的拒絕。

  明白使館處理材料的過程,然後就可以根據有關部門的法律來判斷使館是否處理不當,當然在目前的情況下,使館是不說明拒絕理由的。相關法律條文如下如果外國人管理局在3周的預設期限和德國外交機構2個工作日內未作拒絕答覆,則被認為同意發放,雖然如此,還必須注意入境條件,即擁有護照和足夠的經濟條件。如果外國人管理局要求作補充稽核時,則預設期限不被考慮。

  發放的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外國人管理局應清楚,該簽證不是一個在聯邦地區的短期居留。它可在外國人管理局被延長6個月,並被註明,該大學申請者要在此期限內入學,或參加一個為大學學習而準備的語言班,或大學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