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房四寶中的毛筆是誰發明的
毛筆***Chinese brush,writing brush***,是一種源於中國的傳統書寫工具。有玉管、翠管等雅稱,被列為中國的文房四寶之一。那你知道毛筆是誰發明的嗎?一起來看看小編給大家精心準備的資料,歡迎閱讀!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為了讓秦王能及時瞭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籤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的,書寫速度很慢。蒙恬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肚子的文采。用上面說的那種筆寫戰況報告,常影響他的思緒。那種筆硬硬的,墨水蘸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直往下滴,又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弄髒了。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這次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裡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蒙恬又試了幾次,還是不行,好端端的一塊絹也給浪費了。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裡。
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幾天過去了,他還是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裡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溼轆轆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裡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吸足了墨汁,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型也顯得圓潤起來。原來,山石坑裡的水含有石灰質,經鹼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於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簡寫作“筆”。
最初的毛筆是用來塗描甲骨文的筆畫的,而真正用毛筆寫字,可能開始於簡牘和錦帛上文字的書寫。
拓展:運用方式
毛筆的筆頭,主要由筆鋒和副毫組成.所謂筆鋒,是指筆頭中心一簇長而尖的部分,所謂副毫,是指包裹在筆鋒四周的一些較短的毛。在運筆過程中,筆鋒與副毫髮揮著不同的作用。
筆鋒是筆毫中最富有彈性的地方,它決定著筆畫的走向和力度,所以有“筆鋒主筋骨”之說。但是光有筋骨而無血肉的毛筆字是不美的,所以歷代書家在書寫時都不是單用筆鋒的***而且筆鋒與副毫也無法截然分開***,而須兼用副毫。
副毫控制著筆畫的粗細。副毫與紙的接觸越多,筆畫越顯豐滿。故又有“副毫豐血肉”之說。書家在運筆過程中,總是根據自己的審美觀來協調運用筆鋒和副毫的。看重筋骨,以瘦勁為美的人,就少用副毫;而既重筋骨又重血肉,以豐腴為美的人,就必然多用副毫。
毛筆的筆頭,按其部位大體又可分為三部分:筆尖***鋒穎處***、筆肚***中間部位***、筆根***與筆桿相接處***。再把筆尖至筆肚的那一部分分成三等分,靠筆尖的三分之一這一段就稱一分筆,從筆肚到筆尖這一段稱三分筆,中間部位到筆尖這一段稱二分筆。
顯然,使用一分筆書寫,筆畫就顯得纖細、瘦勁。如初唐時的書家褚遂良、薛稷常用此法。宋徽宗的“瘦金書”也是突出的範例;使用二分筆書寫,筆畫則顯得圓潤、俊健。如晚唐的柳公權、元代的趙孟順多采用二分筆;使用三分筆書寫,筆畫就顯得豐腴、渾厚。如中唐的顏真卿、宋代的蘇東坡。
一般說來,使用三分筆寫字,是用筆的極限。古人有“使筆不過腰”的說法。如“過腰”用筆,一是極易出現“墨豬”,而且筆鋒提起時無法彈回;二是容易導致筆鋒開叉收不攏;三是大大縮短筆的使用壽命。對於初習字者,往往易出現兩個極端:一是不敢鋪毫,單用筆鋒書寫,字顯得纖弱無力;二是肆意鋪毫,甚至用筆根書寫,字顯得臃腫、贅疣。所以,初習字者應首先注意正確地使用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