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以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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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編號:【 】

  甲方:【 】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

  家庭住址:

  ***:

  根據國家有關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安排乙方到甲方所屬船舶任職於【 】崗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的規定,乙方須具備相應任職資格,並持有合適甲方船舶航線需求的由海事主管機關頒發的有效適任證件文書等有效證件。乙方就職崗位須履行國家法律以及船舶運輸行業規定的該崗位職責。

  二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期滿,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長本合同至該航次結束。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不變。

  三 、航行區域:

  1、在船舶適航的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指令,航行於船舶證書營運範圍的航區和港口。

  2、乙方如需要改變航區,應在合理時間內提前書面告知甲方。

  3、如甲方的船舶需駛往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並對乙方的工資和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費用酌情增加,經協商一致後,雙方應就該特定區域航行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負責將乙方轉船或安排回港。

  4、“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界定以船東互保協會的最新規定為準。

  四 、乙方待遇:

  ***一***工資及支付

  1、乙方在船期間,甲方按【 】元/月***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工資,並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醫療等保險,繳納有關保險費用中單位承擔的部分***乙方工資中已包括法定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中其個人承擔部分,對個人承擔部分,如乙方同意可由甲方在乙方工資內代扣代繳***,不足整月則按天計發。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在船上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依據考核情況調整工資、發放獎金,同時甲方按國家規定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收入調節稅。

  2、乙方工資領取日為每月【 】日。

  ***二***工作時間及節假日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日,每週56小時。超過56小時的工作為額外加班。通常情況下,每24小時內乙方應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但如果因工作需要連續作業,則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繼續工作,雙方可協商增加補貼或加班工資。

  2、乙方除享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假期外,還享有在船舶上每連續工作2個月不少於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的具體期限由甲方安排,甲方應當在乙方年休假期間,向其支付不低於其在船工作期間平均工資的報酬。

  ***三***傷亡保賠

  乙方在船工作期間患病或受傷的,甲方及時給予治療。甲方為乙方辦理僱主責任傷害保險及附加醫療責任保險,甲方為保險受益人;若乙方發生工傷事故並致殘或死亡,按《工傷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的標準處理。乙方先行進行對外索賠事宜,甲方協助乙方負責工傷事故發生後索賠事宜,索賠款項用於補償乙方發生工傷後的待遇和相關開支,獲賠金額不足《工傷條例》標準的,甲方應予補足。如情況緊急的,甲方可先行墊付相應的款項,待索賠事宜完成後,乙方返還。

  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失蹤、死亡的,甲方應當及時做好相應的善後工作,甲除上述標準賠償外,還須付清乙方所有應得收入、返還遺物、妥善安置骨灰並支付喪葬費。

  ***四***其他

  甲方按船員標準,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勞保用品。對於發放於船員個人,且按規定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勞保用品,乙方按甲方有關規定領用,於勞動合同解除後須按甲方規定辦理上述勞保用品的清理和移交工作。

  五、 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正常組織生產,負責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環境和必需的安全、衛生設施,保證乙方正常安全的開展工作。

  2、甲方應當為在駛往或者駛經戰區、疫區或者運輸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上工作的乙方,辦理專門的人身、健康保險,並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3、甲方在乙方提供有關船舶報告後,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解決船舶所遇到的困難情況。

  4、船舶上乙方生活和工作的場所,應當符合國家船舶檢驗規範中有關船員生活環境、作業安全和防護的要求。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防護用品、醫療用品。

  5、除本合同另有規定的外,乙方的遣返費用由甲方支付。遣返費用包括乙方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旅途中合理的食宿費用和20公斤行李的運輸費用。

  6、乙方完成合同離船後,若無特殊情況,甲方應將其未領薪酬在離船之日起30日內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船員服務薄、本職務船員必備的專業訓練合格證書、適任證書,以及有效的船員健康證書等必要證件。加水、加油應提供當值證書。

  2、***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格履行崗位職務職責;並按甲方的安排接受安全管理及相關學習培訓。經培訓考核兩次不合格的或被海事管理機關給予兩次行政處罰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2***乙方應參加船舶應急訓練、演習,按照船舶應急部署的要求,落實各項應急預防措施;

  ***3***乙方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開航前培訓、教育並做好登船準備。

  3、乙方在工作期間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各項規定,認真完成崗位職責,並服從甲方的調配和指揮,積極完成和努力超額完成甲方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4、乙方應掌握船舶的適航狀況和航線的通航保障情況,以及有關航區氣象、海況等必要的資訊。

  5、乙方應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規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汙染的操作規則操縱、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實填寫有關船舶法定文書,不得隱匿、篡改或者銷燬有關船舶法定證書、文書。

  6、乙方在出境航線、航區應嚴格遵守我國的外事紀律、船舶所到國法律以及港口海關規定。

  7、乙方應遵守船舶報告制度,發現或者發生險情、事故、保安事件或影響安全航行的情況或發現有發生各種影響安全航行的危險,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反映船舶情況。

  8、乙方在不嚴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力救助遇險人員。

  9、乙方不得利用船舶私載旅客、貨物,不得攜帶違禁物品。

  10、乙方在未經船長同意離船或漏船被解僱,應承擔甲方替換船員所產生的交通、食宿、辦證等一切與之有關的各項費用。

  11、乙方應該如實告知身體健康狀況,不得隱瞞患病情況。如果聘用前隱瞞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病,體檢時未被發現,但在聘用後因此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應該承擔責任,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六、船員遣返

  1、乙方在船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遣返:

  ***1***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被依法解除的;

  ***2***乙方不具備履行船上崗位職責能力的;

  ***3***船舶滅失的;

  ***4***未經乙方同意,船舶駛往戰區、疫區的;

  ***5***由於破產、變賣船舶、改變船舶登記或者其他原因,甲方、船舶所有人不能繼續履行對乙方的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的。

  2、乙方可以從下列地點中選擇遣返地點:

  ***1***乙方接受甲方招用的地點或者上船任職的地點;

  ***2***乙方的居住地、戶籍所在地或者船籍登記國;

  ***3***乙方與甲方或者船舶所有人約定的地點。

  3、對於乙方因病***不含潛在性疾病、慢性病和輕、微病症***、工傷、工作需要或甲方書面同意的原因遣返而產生的遣返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他情況下的遣返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 違約責任:

  1、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未能上崗的,須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元。

  2、如果因乙方相關證書不全或更新不及時而造成甲方船舶被罰款、滯留等,則乙方需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所有損失。

  3、乙方在工作中應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等管理措施造成責任事故的,乙方應予賠償,甲方並可以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合同期內,因下列情況被停職離船者,本合同自然終止。其離船後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保留要求乙方進一步賠償的權利。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的;

  ***2***違反甲方的有關指令和規章制度的;

  ***3***違反甲方的有關船員管理規定的;

  ***4***攜帶槍支彈藥、***等違禁品的;

  ***5***打架鬥毆,賭博,嫖娼,盜竊,******的;

  ***6***消極怠工,延誤船期,玩忽職守,職責範圍內機械裝置失養,損壞;

  ***7***擅自離船,造成船舶停航的;

  ***8***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的規定,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的各項證件文書的;

  ***9***違反本合同其它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5、合同期內,乙方須將證書原件交由甲方指定的部門和人員保管,並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船員證書管理規定。若有違反的,將根據情節輕重按規定進行處罰。

  6、乙方在合同期內要求辭職,應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待接替人員上船後方可離船,凡擅自離船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終止

  在發生下列任一情形後,本合同終止,除非雙方另有約定,經濟補償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

  1、本合同規定的合同期限屆滿;

  2、任意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提前解除合同;

  3、乙方提供、使用虛假的、無效的船員服務簿、適任證書等相應職位必要證書,甲方隨時解除合同;

  4、乙方經培訓後,考核兩次不合格的,甲方隨時解除合同;

  5、乙方出現重大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命令、安排等管理措施的情形,甲方隨時解除合同;

  6、本合同或相應附件、補充條款等約定的合同終止事由;

  7、法律法規規定的合同終止事由。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裁判,裁判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規定的終止期限或終止事由出現時結束。

  十二、合同的補充或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的書面形式的修改或補充的條款,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其他特別約定:

  ***一***關於崗位的特別要求:

  ***二***關於其他:

  甲方: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