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法治的理解和看法

  法治是人類歷史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設的靈魂,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篇一

  1.不是居“高”臨下的領導

  堅持黨對法治的領導,當然不是居高臨下的領導。***早在民主革命時期的1941年就揭示、批判了“黨權高於一切”***《***文選》第1卷第11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以黨治國”***《***文選》第1卷第10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的領導體制。他說,黨權高於一切導致政府法令行不通,甚至發展成為“黨員高於一切”,黨員可以為非作歹,黨員犯法可以寬恕,非黨幹部稱黨為“最高當局”。顯而易見,***認為黨不能高於一切。1982年憲法在其序言部分莊嚴闡明,本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這句話中所說的“各政黨”,顯然是包含了中國共產黨在內的所有的政黨,它們都要以憲法為“最高的”法律,作為“活動準則”,維護高過於自己的“憲法尊嚴”,並要保證“憲法實施”。

  2.不是凌駕之“上”的領導

  堅持黨對法治的領導,更不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領導。1979年9月中共中央《關於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規定,“對各項法律制度,從黨中央主席到每一個黨員,都必須堅決遵守。絕不允許有不受法律約束的特殊公民,絕不允許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權。”***轉引自胡鞍鋼等著:《中國國家治理現代化》,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1982年《憲法》第五條更明確地規定,“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講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也就是中共中央講的“絕不允許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權”,都是要視法律在黨之上的意思。2012年,《在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更明確指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域性性、穩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3.不是處於法“外”的領導

  堅持黨對法治的領導,也不是處於法律之外的領導。黨的十三大報告就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了憲法和法律,黨應當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十五大報告又明確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報告進一步闡明,“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最近,《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說得更清楚,“各級領導幹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這強調了黨不能站在法之外,而只能站在法之內進行領導。

  4.不是“先”於法律的領導

  在改革開放初期,當時法律不健全,缺漏很多,而且即便有法律,由於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的,大部分也是舊法,對改革起阻礙作用,實踐中不能用。所以,我們黨領導改革,是按照***提倡的要衝破條條框框,要先闖、先試,試成功了再製訂法律,對改革成果進行肯定和鞏固。因此,黨領導改革過去是先改後立,破字當頭。現在,我們已經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也進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國的新階段,情況和過去已大不一樣了,為此,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這就說明,要先立後改,立字當頭,通過立法在先,然後再行改革。因此,黨對改革的領導,不是先於法律的領導,而是先行立法的領導,或者要事先尋求改革的法律根據,也就是說,黨的領導必須尋著法治的軌道。

  5.不是權“大”於法的領導

  堅持黨對法治的領導,更不能搞權大於法、官大於法的領導。1978年,***通過總結“***”教訓深刻地指出,“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不能“把領導人說的話當做'法',不贊成領導人說的話就叫做'違法',領導人的話改變了,'法'也就跟著改變。”***《***文選》第2卷第146頁,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在這裡,***明確地指出,不能把黨的領導人當作法的化身,更不要把領導人的話當作法律,這就否定了權大於法、官大於法的人治的總根源。

  通過以上分析,概言之,黨對法治的領導,不應該把它看成是處於法治的“高”、“上”、“外”、“先”、“大”的領導,而應該是自覺地把黨融於法治之中、按照法治的要求,體現為維護法治和促進法治的領導。黨對法治的領導,既是領導制定法律的關係,更是帶頭遵守法律、帶頭執行法律的關係。

  篇二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定義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法律觀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提出,科學回答了“什麼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怎樣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標誌著我們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規律、中國共產黨執政規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把握。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理論淵源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有著豐富深厚的理論淵源,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是其重要的理論基礎,中國傳統法律思想是其重要文化資源,西方資本主義法治思想為其提供了有益借鑑。

  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徵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馬克思主義法律學說與當代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實踐有機結合的產物,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法治建設經驗與時代精神相互融合的成果。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鮮明的政治性;二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徹底的人民性;三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系統的科學性;四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充分的開放性。

  四、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統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原則,是貫穿於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主線和靈魂,也是區別於西方資本主義法治理念的根本和關鍵。“三者統一”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本質屬性,既是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經驗教訓的總結,也是歷史和現實的必然要求。

  五、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

  ***一***依法治國。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包含著人民民主、法制完備、樹立憲法法律權威、權力制約等內容。

  ***二***執法為民。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是執政為民理念的具體體現,其基本內涵包括以人為本、保障人權、文明執法等內容。以人為本是執法為民的根本出發點,保障人權是執法為民的基本要求,文明執法是執法為民的客觀要求。

  ***三***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石,也是中國共產黨人一貫的主張。公平,是指處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正義是指公正,公平正直,沒有偏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義,是指社會全體成員能夠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權利和義務,並受到法律的保護。

  ***四***服務大局。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涵之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是服務黨和國家大局,這是社會主義法律的本質和法治工作的性質所決定的社會主義國家建設和法治實踐的經驗總結。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必然要求,是法治工作的性質和地位所決定,是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經驗總結。

  ***五***黨的領導。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統一起來。堅持黨的領導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黨的領導主要是思想領導、政治領導和組織領導。

  六、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健全和完善立法。一是堅持科學立法,必須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國情,遵循客觀規律,科學合理地規定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健全立法程式;二是堅持民主立法,就是要注重把立法為民貫徹始終,增強立法主體自身的民主性,擴大公眾參與立法;三是堅持法制統一,就是要維護憲法作為根本法的地位,嚴格執行立法法對立法許可權的劃分,保證地方法與中央立法的統一,加強立法解釋和立法監督;四是堅持體系完備,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繼續制定和完善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加強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及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適時進行法律清理和法典編纂。

  ***二***堅持依法行政。一是合法行政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行政職權的行使應當依據法律的明確授權,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二是合理行政是合法行政的重要補充,合理行政要求做到平等對待,要求遵循比例原則,要求做到正常判斷;三是高效便民是依法行政的價值體現,樹立高效便民的觀念,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設服務型政府。實現高效便民與政務公開的有機結合;四是權責統一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法律法規對行政機關的授權要充分、嚴格,切實加強對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監督;五是政務公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政務要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積極創新和豐富政務公開的載體及形式;六是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培養和提高公務人員的法律意識,加強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推進依法行政能力和職業道德培訓工作。

  ***三***嚴格公正司法。一是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堅持實體公正、程式公正、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兼顧;二是不斷提高司法效率,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公正與效率兼顧;三是努力樹立司法權威,嚴格公正文明司法,提高司法權威,努力維護司法權威,創造良好執法環境;四是充分發揚司法民主,充分體現司法主體民主,積極促進司法公開,切實完善司法為民措施。

  ***四***加強制約監督。一是加強制約監督的是權利正確行使的重要保證;二是我國法律制約監督的主要渠道和途徑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的監督、國家司法機關的監督、政治及社會組織的制約監督、社會輿論的制約監督、公民的制約監督;三是切實增強制約監督的合力和實效,加強和改進黨內製約監督,支援和保證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制約監督,司法機關制約監督,政協及各民主黨派的制約監督,加強公民和輿論的制約監督。

  ***五***自覺誠信守法。一是自覺遵守法律,堅持奉公守法、嚴格依法辦事、維護法律權威;二是堅持明德守信,遵守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發揚家庭美德;三是深化法制宣傳,提高全民法律素質,深入開展全民普法,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六***繁榮法學事業。一是堅持法學研究正確的政治方向,深刻理解法學的本質,牢牢把握法學領域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的主導權,旗幟鮮明地反對各種錯誤觀點;二是明確法學研究的主要任務,堅持、豐富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斷完善中國特設社會主義法學體系;三是繁榮法學研究的基本途徑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立足國情與吸收借鑑相結合;四是提高法學教育水平,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

  ***七***堅持依法執政。一是切實加強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保證立法工作的正確方向,堅持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努力推進國家政治社會生活的制度化法制化;二是堅持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帶頭遵守憲法法律,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三是督促、支援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堅持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確保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四是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保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積極穩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大力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篇三

  一、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

  依法治國,作為一種先進的治國方略與法律文化,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重要標誌。依法治國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一種與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相當發達的社會文化共存亡同興衰的社會現象。

  社會主義國家不僅應當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國家,而且也應當成為真正實行依法治國的法治國家。社會主義的依法治國必然是而且應當是人類歷史上全新的、最高歷史型別的依法治國。

  社會主義國家要真正實現了依法治國方略,建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也必須具備三個基本條件。也就是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相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要相當完善,社會主義新文化要相當發達。”這些條件都不是在短期內、特別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能完全達到的。另外,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運作機制的建構,全體社會成員法律文化素養的提高,也都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所以,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然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

  二、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作為一種理想的治國手段,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都可運用的治國方略。但作為一種現實的政治制度,社會主義依法治國與資本主義依法治國有著根本的不同。

  ***一***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的法律保障。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選擇,社會主義道路是中華民族繁榮富強的必由之路。社會主義依法治國要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與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中國的依法治國與法制建設實踐已經也必須進一步堅持這一方向。

  ***二***社會主義依法治國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的依法治國,是實現人民民主的基本保證。

  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的國家制度,是社會主義法制的政治基礎。人民民主專政決定著社會主義法與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本質,同時,社會主義依法治國也離不開人民民主專政的支援;人民民主專政的***,是創制、執行、適用社會主義法的權力主體,是實現社會主義法制變革與現代化的強大力量。

  三、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一***具備完備的法律體系。

  有法可依,是立法方面的要求。這是依法治國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國的首要環節。有法可依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需要法律調整的領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以依據和遵循。

  社會主義依法治國要做到以下幾點:

  ***1***要做到真正反映和充分表達以工人階級為領導的廣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2***要做到以“三個有利於”為根本標準,反映社會生活與時代發展的客觀需要。***3***要做到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各項人格尊嚴、人生自由、民主權利、***、經濟權利和其他社會權利。總之,社會主義依法治國在實質上應當實現人民性、合理性、公正性、合規律性幾個方面的深刻統一。

  ***二***有法必依

  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有法必依的具體要求包括:***1***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執政黨作為國家的領導核心,能否做到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能否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是依法治國能否實現的關鍵。就此,***同志曾明確指出,“我們絕不能以黨代政,以黨代法。”***1***

  ***2***廣大社會成員要依法辦事。廣大社會成員不但要自覺以法律為行動指南,還要善於運用法律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力和自由,勇於同一切破壞法律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法律的威嚴。這是依法治國廣泛而深厚的社會基礎,是依法治國真正實現的重要標誌。

  ***三***執法必嚴

  依法治國的關鍵是執法,難點和重點也在執法。執法必嚴,是指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另外司法獨立是法治社會的內在要求,對保證司法裁判的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秩序,滿足社會成員對效益的需求,真正做到依法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有人稱之為“中國特色的司法獨立”,但日漸加快的社會民主化、國家法治化程序使這司法獨立的種種不足暴露無遺。建立完備的制度來保障司法真正獨立已經迫在眉睫。

  ***四***違法必究

  違法必究,就是要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是法律威嚴的重要體現。當前,在違法必究這個問題上,我們要堅決反對幹部搞特權、有責不究、重犯輕罰。***同志曾強調:“越是高階幹部子弟,越是高階幹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2***

  四、促進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途徑

  實行依法治國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的過程。這也是一個前無古人的偉大創舉,是一項艱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經歷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當前,要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方略,加快法治國家的建設步伐,我們認為應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高舉***理論偉大旗幟,全方位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二***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不斷開創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新局面

  ***三***以建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目標,進一步加強立法工作

  ***四***以加強和完善執法、司法為目標,推進行政執法制度與司法制度改革

  再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徵,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在這樣一種人們嚮往的社會裡,只有堅持依法治國,才能保障和促進社會全面進步、和諧發展。

  依法治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可靠保障。法治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也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因此,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法律建設,依法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