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知識

  一級建造師,是建設工程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大型工程專案經理的前提條件。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註冊受聘後,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專案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提高工程專案總承包及施工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範施工管理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專案經理資質核准,由註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設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由人事部、建設部共同負責。

  1、初始註冊申請表要在一級建造師註冊管理系統上申報成功後自動生成列印,凡是不通過系統列印的申請表,一律不能上報。

  2、資格證書要將帶編號頁和相片頁影印到一張A4紙上:新身份證要將反正面影印到一張A4紙上:勞動合同要用勞動部門制式合同,內容填寫要規範,其中自申報註冊之日起,原則上聘期不少於一年,不能使用簡單的聘用協議。

  3、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知識,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原件與影印件是否一致,一致的要在影印件上加蓋“與原件一致”的印章。

  4、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市級管理鎖進入管理系統,看到本區域內上報人員及企業的各項資訊。網上材料與書面材料要統一,二者缺一不可。

  5、申報專業的問題過去報考時分14個專業,現已合併為10個專業,詳見《一級建造師註冊管理辦法》。

  6、同時申報兩個專業以上的問題如同時申報建築、公路工程專業,按上報材料分數多的專業要求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