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電腦使用管理規定
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保密的工作,那麼關於保密的工作具體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一、計算機及網路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我委計算機及資訊系統的使用和管理,確保網路安全和資訊保密,根據國家有關資訊系統管理和保密等規定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適用於所有接入市人口計生委的淮安市電子政務外網的計算機及輔助裝置、網路和資訊系統。
第三條 辦公室為我委計算機及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處室,負責相關安全保密規定及措施的制定、檢查和落實;負責全委計算機及資訊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主要負責人為本處室計算機及資訊保安保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處室計算機和資訊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 安全保密
第五條 辦公室負責我委各類檔案和資訊的定密工作,以及有關涉及保密資訊的計算機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 本委各處室涉密計算機必須貼有明顯標記,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保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進行管理和操作,未經處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 本委所有使用的膝上型電腦嚴禁編輯、儲存保密資訊,如工作需要處理保密資料的,將視作保密計算機進行管理,不得隨意攜帶。
第八條 涉及保密資訊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定開機口令,並且不得接入國際網際網路,專網專用。
第九條 處理保密資訊計算機的軟體安裝、硬體維護、淘汰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 備份保密資訊的儲存介質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並對重要內容進行加密處理,不得隨意攜帶和拷貝。
第十一條 各處室需要在網上釋出的資訊參照《淮安市人口計生委資訊釋出制度》具體執行。
第三章 裝置管理
第十二條 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裝置的採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 計算機裝置安裝除錯結束後,隨機工具軟體由各處室明確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 計算機硬體、軟體及外部裝置的安裝和設定,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一調配資源,非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設定的網路引數。
第十五條 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處理保密資訊的計算機維修和淘汰,必須按保密規定,確保不涉密、不洩密。
第四章 病毒防治
第十七條 各處室計算機使用前必須統一安裝由辦公室提供的防病毒軟體,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防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 外來電子資訊儲存介質及對外交換後的電子資訊儲存介質使用前須經過病毒檢查,不得擅自執行外來軟體和使用未經檢查的外來電子資訊儲存介質。
第十九條 一經發現病毒,應立即報告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二、膝上型電腦保密管理規定
第一條 我委的公用膝上型電腦應當落實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 我委的膝上型電腦一般應在辦公場所使用。應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應當報委領導批准,並按規定使用管理。
第三條 攜帶膝上型電腦出差、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準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被盜。
第四條 儲存涉密資訊的膝上型電腦,應按照涉密資訊的最高密級進行保密管理,嚴禁將涉密膝上型電腦接入國際網際網路。
第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三、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保密管理規定
一、涉密計算機系統進行維護檢修時,須保證所儲存的涉密資訊不被洩露,對涉密資訊應採取涉密資訊轉存、刪除、異地轉移儲存媒體等安全保密措施。
二、各涉密處室應將本處室裝置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擴充情況記錄在裝置的維修檔案記錄本上。
三、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裝置,必須經保密工作人員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將涉密資訊進行不可恢復性刪除處理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各處室計算機軟體的安裝和裝置的維護維修工作,嚴禁使用者私自安裝計算機軟體和擅自拆卸計算機裝置。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定點銷燬。
四、資訊釋出制度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入口網站的作用,建立規範的資訊採集、稽核、釋出、維護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訊是指在入口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資料、圖片及其他形式的資訊。入口網站所釋出的資訊均為非密級資訊,涉密資訊不得上網釋出。
第三條入口網站是淮安市人口計生委資訊服務的樞紐,為全委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向社會發布資訊,提供平臺。第四條入口網站以釋出人口計生資訊為主,重點發布淮安市人口計生委相關政策法規、工作動態、公告、政務資訊公開、圖文訊息、辦事指南、以及其他與淮安市人口計生委工作相關的資訊。
第五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網站所設欄目要求,積極主動、準確及時地提供資訊,利用入口網站搞好對外宣傳。
第六條各處室和全市各級人口計生委需要在入口網站釋出本部門和本單位的重要資訊時,必須提供電子文件,通過網路、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給辦公室。
第七條入口網站釋出的資訊應履行嚴格的審批程式,未經稽核的資訊不得上網釋出。
第八條資訊稽核內容包括:
***一***上網資訊有無涉密問題;
***二***上網資訊目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三***資訊中的統計資料是否準確。
第九條資訊更新和資訊網上釋出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資訊資料的稽核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
第十條對資訊稽核把關不嚴,造成損失、洩密的,按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上網資訊保密制度
一、上網資訊主要指文字、資料、圖片、影象、動畫、聲音等。
二、上網資訊的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釋出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委網站上釋出任何資訊及對網上資訊進行擴充或更新,都應當認真執行資訊保密稽核制度,必須經過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侵犯國家、社會、本委利益的內容出現。凡可能涉及保密範圍的資訊,須經委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祕密是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下列祕密事項:
***一***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祕密事項;
***三***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祕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祕密事項;
***五***處學技術中的祕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祕密事項;
***七***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祕密事項。
四、涉及國家祕密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國際網際網路或其它公共資訊網路相聯接,必須實行物理隔離。
五、本委工作人員如在本委網站上發現有洩露國家祕密的資訊,有義務及時上報辦公室,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資訊的保密監督檢查,網路管理員負責上網資訊的監視、儲存、清除和備份工作,對發現和接到的洩密事件、有害資訊和安全技術問題,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轉存好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涉密儲存介質保密管理
規定一、涉密儲存介質是指儲存了涉密資訊的硬碟、光碟、軟盤、行動硬碟及U盤等。
二、有涉密儲存介質的處室和單位需填寫和保管“涉密儲存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的複製件報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並及時報告變動情況。
三、存有涉密資訊的儲存介質不得接入或安裝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級的計算機上,不得轉借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下班後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保險櫃中。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攜帶出工作區的,需填寫“涉密儲存介質外出攜帶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返回後要經保密領導小組審查登出。
六、複製涉密儲存介質,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且每份介質各填一份“涉密儲存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編號。七、需歸檔的涉密儲存介質,應連同“涉密儲存介質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起及時歸檔。
八、各處室負責管理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儲存介質,應當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並視同紙製檔案,按相應密級的檔案進行分密級管理,
九、涉密儲存介質的維修應保證資訊不被洩露,由各涉密處室負責人負責。需外送維修的,要經領導批准,到國家保密主管部門指定的維修點維修,並有保密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涉密儲存介質應由使用者提出報告,由單位領導批准後,交辦公室負責銷燬。
七、影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制度為了加強本委數字影印機、多功能一體機的保密管理,根據有關影印機保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定適用於本委所有數字影印機、和具有影印功能的一體機。
第二條數字影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負責,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影印機。一體機管理由使用人負責。
第三條影印檔案、資料必須徵得影印機管理人員同意,並嚴格控制影印份數。
第四條絕密件、機密件不允許影印。祕密件一般情況不允許影印。確因工作原因需影印祕密件時,應徵得保密員同意,並做詳細記錄。影印件與檔案原件具有同等密級,按密件辦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格禁止影印的檔案、資料有:標識絕密、機密的檔案、電報;中省領導人講話內部稿、錄音稿或記錄稿;發文單位不準影印的檔案、資料、圖紙、刊物;貨幣、有價票證;內容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圖牌及違禁文字資料等。
第七條一體機日常管理參照影印機進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予以必要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範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失洩密事件的,將依照《保密守國家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群工局電腦保安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局全體幹部職工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祕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一、綜合科統一管理計算機資源。由各科登記後綜合科備案。各涉密科應建立裝置臺帳檔案,用以記錄裝置的原始資料、執行過程中的維修、升級和變更等情況,裝置的隨機資料***含磁介質、光碟等***及保修***單***卡由各涉密科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密級類別的設定,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以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設定計算機密級,由綜合科負責按保密規定貼上密級標識,做好計算機三層標密工作。
三、計算機資源原則上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涉密事項處理的計算機應專機專用,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他人使用。
五、禁止使用涉密計算機上國際網際網路或其它非涉密資訊系統;禁止在非涉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涉密資訊。
六、對處理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一機兩用操作程式,未安裝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嚴禁連線國際網際網路。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的軟體配置情況及本身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體,不得進行外借和拷貝。
八、不得將涉密儲存介質帶出辦公場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的,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的光碟、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裝置上使用;涉密計算機必需安裝防病毒軟體並定期升級。
十、各科室、各單位產生的涉密資訊其輸出需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審批,由專人進行操作,並登記、備案,對輸出的涉密資訊按相應密級進行管理。
十一、涉密資訊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必須採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保證備份的安全保密,並做好異地儲存。
計算機保密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國家祕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檔案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電腦保安操作技術管理
第二條站所的計算機由辦公室統一建立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部件等內容的計算機檔案。每臺計算機要明確專人管理,使用者為計算機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維護工作。
第三條使用者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開啟和退出作業系統;不得隨意改動計算機作業系統內設定網路的有關引數;不得隨意刪改計算機統一設定的系統軟體;應經常清理計算機內無用檔案和垃圾站內無用資訊,保持正常的硬碟空間。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使用者要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計算機要加裝正版的防毒軟體,並定期升級防毒軟體***一般一個月***和定期防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對初次使用的軟體、資料載體***軟盤、u盤、行動硬碟、光碟***應經防毒軟體檢測確認無病毒和無害資料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應立即中斷執行,並與計算機管理員聯絡,在與室機關區域網切斷連線的情況下,及時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是用於業務資料的處理及資訊傳輸,提高工作效率。嚴禁上班時間用計算機玩遊戲及安裝一切與工作無關的軟體。
第六條使用計算機上國際網際網路時,要遵守《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佈的***第292號令***《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及×××網站。不得利用室機關的網路裝置傳遞反動、錯誤的資訊。違反此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計算機,並按相關的規定給予懲處。
第七條計算機的購置和維護由行政辦公室統一負責,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計算機出現異常現象***如網路錯誤或系統宕機等***,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絡,由辦公室指派專業人員維修,不得自行拆卸修理,以免造成使用者資料的破壞。維護人員修理後需作修理記錄以便備查。
第八條使用者要愛護計算機和網路裝置,不得隨意拆裝上網計算機的網絡卡和網線等網路裝置。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機關的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與國際網際網路連線的計算機硬碟中儲存確定為密級的文件,處理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時,必須切斷與國際網際網路的連線狀態。不得利用計算機國際網際網路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祕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國際網際網路絡進行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祕密的活動;利用***進行網上資訊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傳送、轉發或抄送國家祕密資訊。
第十條計算機資訊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涉密資訊。對機密級、祕密級涉密資訊,應當分別作出"機密"、"祕密"標誌,加密後在有關保密網路傳輸。禁止在國際網際網路上傳遞一切涉密資訊。
第十一條計算機使用者負責網路資訊的保密管理,監控網路資訊正常執行;發現洩漏國家祕密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內的重要檔案由專人集中加密儲存,不得隨意複製和解密;對需要儲存的涉密資訊,可轉存到光碟或其他可移動的介質上;儲存過國家祕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的維修應保證所儲存的國家祕密資訊不被洩露;對報廢的磁碟和其他儲存裝置中的祕密資訊由技術人員進行徹底清除。儲存涉密資訊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的檔案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的計算機資訊在列印輸出時,打印出的檔案必須按照相應密級檔案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列印過程中產生的殘、次、廢頁應當及時銷燬;對資訊載體***軟盤、光碟等***及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表、技術資料、圖紙要有專人負責儲存,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銷燬。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訊裝置的使用、管理工作,接受機要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都必須按照操作規範正確使用,嚴禁外來人員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區域網管理人員和工作站管理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條例,嚴禁洩露與網路有關的口令和資料。網上所有資料必須定期備份,安全放置。
第十七條涉密計算機出現故障後,不得隨意請不能接觸保密資料的公司或人員修理,由辦公室指派專人在有保密人員的監督下修理。拆換下來的廢舊零件要及時銷燬。
第四章主控機房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控機房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的預防、發現、報告、消除管理制度及計算機裝置的使用、維護制度,對機關的計算機資訊網路系統進行經常性的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條機房內正在執行的裝置禁止隨意操作使用,出入機?a href='//' target='_blank'>咳嗽斃胙細褡袷夭僮鞴娉蹋?轄?フ率褂沒?磕詰母髦只?魃璞浮?/p>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機房內處理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遇有客人來訪,可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保持機房內衛生、整潔。堅持做到每天一次小清理,每週一次大清理。嚴禁在機房內吸菸,杜絕一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視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及省、州、縣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