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前牢記規定考場避免違規

  4月自考本週末就要開始了,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要牢記相關考試規定,避免考場違規,違規者依據情節輕重將受到五類處理。
  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強調,今年我市自考由原來的“開考60分鐘後”改為“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方可交卷離場,離場後不得進場續考,考生要特別注意。請考生提前上洗手間,合理安排答題時間。如果違反此規定,將按規定處罰。
  開考前20分鐘,考生可持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後,考生要將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開考訊號發出後,考生才能答題。
  開考15分鐘後,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請考生提前熟悉考點路線,考試當天提前到考點,避免遲到。
  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考生要立即停筆,同時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按照從上至下的順序平放在桌面上,坐好靜候收卷。待監考老師收齊,檢查無誤,發出指令後才準離開考場。
  在考試訊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訊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屬一類違規。
  有的考生平時習慣用手機看時間,建議這類考生考前自備一塊手錶掌握考試時間,千萬別把手機帶入考場。按規定,考生進入考場,只准攜帶規定的考試工具,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電子儲存記憶錄放等裝置以及塗改液、膠帶、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不準隨身夾帶文字材料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考生攜帶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屬一類違規;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裝置參加考試的屬二類違規;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裝置的屬三類違規。
  依據相關規定,考試中出現的考生違規行為將按情節輕重分為五類進行處理。
  一類違規將被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考生該科目的考試成績;二至四類違規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分別停考一至三年。比如,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資訊的,故意銷燬試卷、答案或者考試材料的,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屬四類違規。五類違規將被認定為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秩序,終止繼續參加本科目考試,當次報名參加的各科成績無效。
  市自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考生考前要樹立誠信考試意識,清楚各類違規處理規定,如有違反將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