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印章管理制度範本

  為規範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範財務管理風險,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一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企業財務印章管理,減小因印章使用不當給企業帶來的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於涉及使用印章的所有相關人員。

  第2章印章的製作、保管、廢止

  第3條企業財務相關方面的印章由企業指定部門統一製作,相關人員嚴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4條經相關管理人員授權後由行政部負責製作財務方面的印章,具體分為事項印章、財務專用章與人名章三類。

  第5條企業財務方面的相關事項印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進行保管,人名章由所刻章上的人員自己保管或由本人授權他人儲存,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總監負責保管,未經授權的人員一律不得接觸、使用印章。

  第6條各印章保管人員一律不得將印章轉借他人,否則所有後果由印章保管人員承擔。

  第7條企業總裁可以使用企業的所有印章。

  第8條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遺失、被盜或損毀,需立即上報行政處,由行政部登記後申明作廢並製作新的印章。

  第9條財務部編制財務方面的印章登記簿,說明印章的製作時間、內容、發放時間、保管人等。

  第10條出納人員要將與財務有關的印鑑簿交予銀行,當印章變動時要及時與銀行聯絡,更新印鑑簿。

  第3章印章的使用

  第11條使用印章時,使用人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時間、印章的種類、材質及申請人等。

  第12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經有關領導審批後,連同需加蓋印章的檔案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13條印章保管人要仔細稽核印章使用申請單中的事項和相關管理人員的批示,若認為不符合相關規定,可拒絕蓋章。

  第14條經授權的印章代理人員使用完印章後,要將蓋章依據與印章使用申請單交予印章管理人進行稽核。

  第15條企業財務方面的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確需帶出企業使用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說明事由,經總裁批准後方可帶出,由兩人共同使用。

  第16條印章使用申請單由各蓋章人員儲存,每月月底彙總後交予企業指定部門存檔。

  第17條印章使用完後,印章保管人需填寫印章使用登記簿,說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物件、蓋章時間等並由申請人簽字確認。

  第4章印章使用的其他規定

  第18條印章保管人員離職或調動時,必須將保管的印章及相關檔案進行交割,否則不允許離職或調動。

  第19條企業中任何涉及財務印章的使用事項均需按本制度規定程式執行,嚴禁擅自使用印章。

  第20條未經授權擅自使用企業財務方面印章所造成的後果由使用者與印章保管人共同承擔,後果嚴重者將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第5章附則

  第21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

  第22條本制度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二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部印章管理,規範印章使用程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2.定義:本規定所指印章包括財務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公務名章;及專案公司財務專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刻制專用章,須提出刻章申請,部門經理簽署意見,財務副總稽核同意後,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啟用:印章正式啟用前,需在財務管理部檔案管理員留存印鑑備案。未經留樣備案的,一律不準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應在領用新印鑑時將原印鑑交回檔案管理員,以舊換新。收回的印章,區別情況予以封存或銷燬,銷燬須財務管理部經理、財務副總批准,由2人監銷。

  4.印章的保管:

  a、必須指定能堅持原則,辦事公正,工作認真負責,組織紀律性強的人員管理印章,專人專管,並進行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員臨時外出時可將印章交部門主要負責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公司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經理或委派專人負責保管,不使用時,鎖於保險櫃內;

  d、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公司財務專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務名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要分開由不同的人員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經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務名章由出納負責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監印人必須親自用印,用印前須按各級用印負責人的審批意見,審查用印檔案的內容、格式,無誤後方可用印;用印應端正清晰;印章應及時清洗,細心保護。

  b、印章應加蓋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時間的中上方,上沿應不壓正文,底邊在發文時間之下。

  6.印章的使用範圍:

  a、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公司財務專用章:以財務管理部名義上報、平送或下發的各種公文、函件,內部報送使用的財務報告。b、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公司財務專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務名章:作為銀行預留印鑑,對外簽發各類銀行票據。

  c、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專案公司發票專用章:對外開具各類發票。

  d、財務副總公務名章以及財務管理部經理公務名章:以其名義簽發的各類報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式:

  a、以財務管理部名義傳送的各種公文,由經辦人擬稿***必要時有關單位會籤***,申請使用部門公務章,部門經理簽署意見,交財務管理部經理稽核同意、財務副總簽發後,檔案管理員登記編髮文號後,由財務管理部經理或委派專人用印。

  b、對外簽發各類銀行票據,出納憑經批准的付款憑證開具支票等銀行票據,加蓋預留人名章,到財務管理部經理處加蓋財務專用章。

  c、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報表,憑部門負責人簽字、報財務管理部經理、財務副總同意後用印。

  d、印鑑保管人應嚴格履行審批登記手續,防止丟失和濫用。

  e、未經財務管理部經理、財務副總批准,不得在辦公室以外地點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則

  1、本制度適用於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專案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盡的財務管理事項,按天津海貿搜馬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試行,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4、版本狀態:略

  三

  為加強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與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制定本規定。本規定所指印章為計劃財務部與貸款財務部保管並使用的印章。

  第一條印章的領用

  ***一***印章使用部門須到辦公室辦理印章請領手續,經公司審批人批准後,雙人方可領用;

  ***二***印章退回,必須履行審批交接手續,經公司審批人批准後,雙人將原印章交辦公室印章管理員,由辦公室印章管理員按規定保管。

  第二條印章的保管財務部門保管的印章名稱及保管部門如下表:

  第三條印章的使用管理

  ***一***印章管理員的確定需報公司審批,納入重要崗位進行管理。變更印章管理員,需嚴格履行交接手續,並報辦公室備案;

  ***二***財務印章需雙人保管。印章金庫鑰匙、密碼分人管理,財務專用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雙人管理;

  ***三***財務印章使用時,需雙人稽核一致後方可用印;

  ***四***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攜帶出公司使用;

  ***五***財務部個人名章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專人刻制。員工離崗時公司統一回收、處置。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及審批許可權

  ***一***印章使用基本要求

  1.印章使用前,印章管理員必須認真核對用印材料內容填寫是否完整、是否與審批用印內容一致、一式多份的用印材料內容填寫是否一致,經雙人稽核一致確認後方可以用印;

  2.用印時,必須做到印章端正,印跡清晰,位置準確;

  3.印章管理員使用印章時必須做到章在人在,使用完畢立即入庫保管,禁止隨意亂放;

  4.禁止在要素不全、內容不完整的材料上加蓋印章;

  5.嚴格禁止在空白文書上加蓋印章。

  ***二***印章使用範圍

  1.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的使用範圍為結算憑證***支票、電匯單、結算業務申請書等***、財務報表、開銷戶材料、劃款指令授權委託書及劃款指令、銀企對賬單等;

  2.業務專用章的使用範圍為業務聯絡籤、收款收據、借款借據、重要空白憑證入庫/出庫單等;

  3.發票專用章的使用範圍為各類發票;

  4.貸款專案報表專用章的使用範圍為貸款專案各類財務報表。

  ***三***印章使用審批許可權

  1.資金支付類業務,印章管理員稽核相關審批單據經辦人員、部室負責人、相關部室審批人員、分管總裁、公司審批人的完備性,稽核無誤後,在相應結算憑證、劃款指令等上加蓋印章;

  2.涉及財務業務相關的管理檔案,印章管理員稽核對應業務《業務審批表》的籤批完備性,稽核無誤後,在相關用印材料上加蓋印章;

  3.其他業務事項用印及公司業務部室申請使用財務印章時,須經公司審批人籤批後方可使用。

  第五條附則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由計劃財務部、貸款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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