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的構造原理

幾乎所有槍都基於同一個簡單理念而產生:利用發射藥迅速燃燒產生的大量燃氣的高壓壓力將子彈加速並射出槍筒。槍是軍隊中步兵的主要武器,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在民用被更廣泛用於治安警衛、狩獵等。

槍的構造原理


公元1132年,中國南宋的軍事家陳規發明了一種火槍,這是世界軍事史上最早的管形火器,它可稱為現代管形火器的鼻祖。

美國在轉管槍(單發槍)的基礎上,通過改進,發明了轉膛槍。該槍只用一支槍管,用手扳動槍機即可推動槍膛旋轉並對準槍管,能接連射。

槍可分為作戰用槍支、狩獵用槍支、運動用槍支、特種槍支、教學用槍支和警用防暴槍支等。我國法律嚴禁普通公民使用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