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枉法意思
注音 ㄊㄢ ㄗㄤ ㄨㄤˇ ㄈㄚˇ
拼音 tān zāng wǎng fǎ
釋義 貪贓:官吏接受賄賂;枉法:歪曲和違背法律。指貪汙受賄;違法亂紀。
成語出處 元 無名氏《陳州糶米》:“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
簡體字 贪赃枉法
常用程度 常用
感情色彩 貶義
成語辨形 贓,不能寫作“髒”。
相似詞 徇私枉法、貪贓舞弊
相反詞 清正廉明、廉潔奉公
英語翻譯 pervert justice for a bribe
日語翻譯 わいろを受(う)け取(と)り法(ほう)を曲(ま)げる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ㄊㄢ ㄗㄤ ㄨㄤˇ ㄈㄚˇ
拼音 tān zāng wǎng fǎ
成語解釋 指貪汙受賄,破壞法紀。※語或本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受賕枉法」
【語義說明】指貪汙受賄,敗亂法紀。
【使用類別】
用在「貪污違紀」的表述上。
【成語造句】<01>王經理貪贓枉法,挪用公款,終於被捕。
<02>像他這樣公然貪贓枉法,實為法律所難容。
<03>像你這種貪贓枉法的行為,最後一定會東窗事發。
<04>公職人員要有更高的道德操守,千萬不可貪贓枉法。
<05>王鎮長是個貪贓枉法的傢伙,因此鎮民都將他恨得咬牙切齒。
<06>這個官員憑借手中的權力,營私舞弊,貪贓枉法,終於被繩之以法。
成語典故 ※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據《元曲選》引)老夫范仲淹1>,自從劉衙內保舉2>他兩個孩兒去陳州開倉糶米3>,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奉聖人的命,著老夫再差一員正直的去陳州,結斷此一樁公事,就敕賜勢劍金牌,先斬後聞。〔注解〕(1)范仲淹:西元 989?1052,字希文。宋名臣,吳縣人,為秀才時即以天下為己任,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元昊反,以龍圖閣直學士與夏竦經略陝西,號令嚴明,夏人不敢犯,羌人稱為「龍圖老子」,夏人稱為「小范老子」。喜好彈琴,然平日只彈〈履霜〉一曲,故時人稱之為「范履霜」。卒諡文正。(2)保舉:古時由大臣奏請提升有特別技能、學識或功績的人才,供朝廷任用,並為其作保,稱為「保舉」。(3)開倉糶米:打開官倉,出售穀物,以平衡物價。糶,音ㄊ|ㄠˋ。
典故說明 「貪贓枉法」原作「貪贓壞法」。贓,指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財物。「貪贓枉法」表示為了貪圖非分之財,而做出違法犯紀之事。過去多用在官吏身上,指官吏為了收受賄賂,而破壞法律。古代的官員是社會上少數擁有地位和權力的人,如果他們品行不端,貪圖不義之財,濫用國家給予他們的權力,自然會對百姓造成極大的痛苦。例如所引典源,元.無名氏《陳州糶米》第二折︰「誰想那兩個到的陳州,貪贓壞法,飲酒非為。」便是指劉衙內的兩個兒子去陳州糶米,卻貪圖賄賂,中飽私囊,花天酒地,胡作非為,絲毫沒有盡到身為官員的責任。「貪贓枉法」後來就從這裡演變而出,指貪汙受賄,破壞法紀。
近義成語違法亂紀
反義成語正直無私 洗手奉職 廉潔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