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生取義意思
注音 ㄕㄜˇ ㄕㄥ ㄑㄩˇ ㄧˋ
拼音 shě shēng qǔ yì
釋義 為了正義而犧牲生命。捨生:捨棄生命。
成語出處 先秦 孟軻《孟子 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簡體字 舍生取义
常用程度 常用
感情色彩 褒義
成語辨形 生,不能寫作“身”。
成語故事 春秋末期,大夫趙襄子殺了大夫智伯。智伯的心腹豫讓發誓捨身取義要殺趙襄子,他潛入趙襄子的宅內行刺未遂。趙襄子佩服他的義氣放了他。後來他把全身漆成癩子,吞下燒紅的炭使聲音變啞,再次去行刺未遂而自殺
英語翻譯 prefer honour to life
日語翻譯 命をなげ捨てて正義のために尽くす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ㄕㄜˇ ㄕㄥ ㄑㄩˇ ㄧˋ
拼音 shě shēng qǔ yì
成語解釋 「捨生取義」之「捨」,典源作「舍」。「舍」同「捨」。「捨生取義」指為正義真理而不惜犧牲生命。語本《孟子.告子上》。△「殺身成仁」
【語義說明】指為正義真理而不惜犧牲生命。
【使用類別】
用在「正直忠誠」的表述上。
【成語造句】<01>文天祥捨生取義的精神,令人景仰。
<02>沒有革命先烈的捨生取義,哪有後來的民國肇建?
<03>君子最重名節,捨生取義、殺身成仁,在所不惜。
<04>村子裡的人為了紀念這位捨生取義的勇士,籌建了他的銅像。
<05>只有那些捨生取義、功在社稷的忠義烈士,才有資格被奉祠在忠烈祠中。
成語典故 《孟子.告子上》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典故說明 「捨生取義」原作「舍生取義」,這句成語出自《孟子》。《孟子.告子上》有一段話,提到孟子對利、義的辨別,他用「生」來代表私利,用「義」來代表公益。為了讓世人了解有時候利、義是不能兩存的,所以他用魚和熊掌來做比喻,孟子說魚和熊掌都是人們喜歡吃的珍饈,但是萬一不能兼而有之,那只好捨魚而取熊掌了。利和義也是一樣,二者往往是相互衝突。這時候,孟子要世人注意公益是凌駕在私利之上的。生命雖然是私利的極致,但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利益,也是可以捨棄的。對每個人來說,活著當然是大家的希望,但是有些事的重要性卻超過生命,為了這些事,我們不應苟且偷生。死亡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厭惡的,但是有些事卻更叫人厭惡,為了這些事,我們也應挺身除惡。儒家獨善其身的目的在於兼善天下,修己的目的在於安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正是把群眾利益擺在個人之上的一套修身哲學,所以孟子要人「捨生取義」的道理就不難了解了。成語中「義」字的內涵,可以擴大為仁義道德、美善真理、理想抱負等。
近義成語成仁取義 殉義忘生 殺身成仁 捨身求法
反義成語見利忘義 苟且偷生 貪生怕死 貪生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