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沙條約的意思
注音 ㄏㄨㄚˊ ㄕㄚ ㄊ一ㄠˊ ㄩㄝ
拼音 huá shā tiáo yuē
基本釋義
⒈ 簡稱“華約”。由蘇聯、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於1955年5月在華沙簽署。同年6月生效,華沙條約組織隨之成立,總部設在莫斯科。後阿爾巴尼亞宣佈退出。條約規定,當任何一個締約國遭到武裝進攻,其他締約國應以一切必要的方式給予援助。1991年7月1日,該條約宣告結束,華約組織正式解體。
▸ 中美華工條約
▸ 馬關條約
▸ 馬斯特裡赫特條約
▸ 旅大租地條約
▸ 羅馬條約
▸ 膠澳租界條約
▸ 華沙大學
▸ 華沙
▸ 虎門條約
▸ 廣州灣租界條約
▸ 凡爾登條約
▸ 北京條約
▸ 蘇德互不侵犯條約
▸ 天津條約
▸ 條約
▸ 外層空間條約
▸ 辛丑條約
▸ 中俄璦琿條約
▸ 中俄伊犁條約
▸ 中美望廈條約
▸ 中法黃埔條約
▸ 中俄尼布楚條約
▸ 中英南京條約
▸ 條華
▸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 華屋
▸ 華北
▸ 藤條
▸ 軟沙
▸ 弱約
▸ 入海算沙
▸ 人約黃昏
▸ 戎華
▸ 鵲華莊
▸ 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