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遺補闕的意思

注音 ㄕˊ 一ˊ ㄅㄨˇ ㄑㄩㄝ

拼音 shí yí bǔ quē

詞性 成語

基本釋義

⒈  補正別人的缺點過失。

⒉  採錄遺逸的事蹟。

國語辭典修訂本

拾遺補闕「ㄕˊ 一ˊ ㄅㄨˇ ㄑㄩㄝ」

⒈  彌補疏漏、匡正過失。

《文選·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不能納忠效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
《清史稿·卷四二一·李菡傳》:「夫獻可替否,宰相之責也;拾遺補闕,諫官之職也。」

引證解釋

⒈  補正別人的缺點過失。

漢 司馬遷 《報任少卿書》:“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納忠効信,有奇策才力之譽,自結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遺補闕,招賢進能,顯巖穴之士。”
《三國志·吳志·吳主傳》:“盡言直諫,所望諸君;拾遺補闕,孤亦望之。”
《新唐書·虞世南傳》:“世南 於我猶一體,拾遺補闕,無日忘之,蓋當代名臣,人倫準的。”
清 姚鼐 《翰林論》:“為天子侍從之臣,拾遺補闕,其常任也。”

⒉  採錄遺逸的事蹟。

清 章學誠 《文史通義·為畢制軍與錢辛楣宮詹論續鑑書》:“宋 元 編年之役,垂二十年,始得粗就隱括,拾遺補闕,商榷繁簡,不無搔首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