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詞的意思

注音 ㄍㄠˋ ㄘˊ

拼音 gào cí

基本釋義

⒈  告身的文詞。

⒉  訴狀。

引證解釋

⒈  告身的文詞。

宋 趙昇 《朝野類要·餘紀》:“告詞: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並書於告軸。然侍從以上,須是四六句行詞。”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一:“王嘉叟 自 洪 倅召為光祿丞, 李德遠 亦召為太常丞。一日,相遇於 景靈 幕次, 李 謂 王 曰:‘見公告詞雲:其鐫月廩,仍褫身章。’”

⒉  訴狀。

《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小道人﹞當下寫就了一紙告詞,竟到 幽州路 總管府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