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意思
注音 ㄉㄚˇ ㄍㄨㄢ ㄙ
拼音 dǎ guān sī
詞性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訴諸法律,提起訴訟。
英go to law; carry on lawsuit; file suit; go to court;
⒉ 口:爭論,爭執。
英squabble;
英文 to file a lawsuit, to sue, to dispute
法語 faire un procès
國語辭典簡編本
打官司「ㄉㄚˇ ㄍㄨㄢ ㄙ」
與人發生訴訟等事。
造句這件事不能私下和解,只好去打官司靠法官來判決了。
打官司「ㄉㄚˇ ㄍㄨㄢ ㄙ」
⒈ 與人發生訴訟的事。元·張國寶也作「打官防」、「打官事」。
引《羅李郎·第三折》:「怕甚麼金瓜武士,我和那潑奴胎情願打官司。」
《官話指南·卷二·官商吐屬》:「老兄,我聽見說令弟和人打官司來著,是真的麼?」
⒉ 泛指辯駁、指責、申論是非等事。
例如:「你們小兄弟倆,不要整天在父母跟前兒打官司告狀。」
引證解釋
⒈ 訴訟的俗稱。
引《新編五代史平話·樑史上》:“朱溫 與 劉文政 商量:‘咱若久留此處,必定帶纍 劉崇 打官司,不如落草閃避。’”
元 無名氏 《抱妝盒》第三折:“喒兩個對詞。對詞,恰便似打官司。”
《官場現形記》第十一回:“合同一張是假的,原是預備打官司的。”
吳晗 《況鍾和周忱》:“遭到冤枉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