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意思

注音 ㄉㄚˇ ㄍㄨㄢ ㄙ

拼音 dǎ guān sī

詞性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訴諸法律,提起訴訟。

go to law; carry on lawsuit; file suit; go to court;

⒉  口:爭論,爭執。

squabble;


英文 to file a lawsuit, to sue, to dispute

法語 faire un procès

國語辭典簡編本

打官司「ㄉㄚˇ ㄍㄨㄢ ㄙ」

與人發生訴訟等事。

造句這件事不能私下和解,只好去打官司靠法官來判決了。

國語辭典修訂本

打官司「ㄉㄚˇ ㄍㄨㄢ ㄙ」

⒈  與人發生訴訟的事。元·張國寶也作「打官防」、「打官事」。

《羅李郎·第三折》:「怕甚麼金瓜武士,我和那潑奴胎情願打官司。」
《官話指南·卷二·官商吐屬》:「老兄,我聽見說令弟和人打官司來著,是真的麼?」

⒉  泛指辯駁、指責、申論是非等事。

如:「你們小兄弟倆,不要整天在父母跟前兒打官司告狀。」

引證解釋

⒈  訴訟的俗稱。

《新編五代史平話·樑史上》:“朱溫 與 劉文政 商量:‘咱若久留此處,必定帶纍 劉崇 打官司,不如落草閃避。’”
元 無名氏 《抱妝盒》第三折:“喒兩個對詞。對詞,恰便似打官司。”
《官場現形記》第十一回:“合同一張是假的,原是預備打官司的。”
吳晗 《況鍾和周忱》:“遭到冤枉要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