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質量標準

[拼音]:guti feiwu ziyuanhua

[英文]:reclamation of solid wastes

採取管理和工藝措施從固體廢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質和能源。

早在12世紀,中國南宋時期的著名學者朱熹就提出“天無棄物”的觀點。近二、三十年來,環境問題日益尖銳,資源日益短缺,處置固體廢物並把它轉化為可供人類利用的資源也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1)加強固體廢物資源的管理。許多國家都制定了有關固體廢物的法規,在立法上可以看出由消極處置轉到積極利用的發展趨勢。如美國1965年制定《固體廢物處置法》,1970年修訂成為《資源回收法》,1976年又修訂成為《資源保護再生法》,明確規定固體廢物不準任意棄置,必須作為資源利用起來。為了實現固體廢物資源化,許多國家採取了鼓勵利用廢物的政策和措施。如中國1979年制定的《關於工業“三廢”綜合利用的若干規定》等法令,規定工業廢渣無償利用,廢渣產品在一定時期內減免稅收等。

許多國家都建立了專業化的廢物交換和回收機構,開展廢物交換和回收的活動。中國各城市普遍建立了物資回收公司。美國環境保護局在全國設立 200個廢物交換點和3000個回收中心。歐洲一些國家自70年代以來,開始實行廢物交換。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化學工業協會最早建立廢物交換制度,並與鄰國奧地利、 盧森堡、 荷蘭、比利時、丹麥等簽訂合作協議。西歐共同體商工委員會於1978年建立廢物交換市場。北歐的瑞典、丹麥、芬蘭和挪威建立了北歐廢物交換所,促進了廢物資源化的發展。

(2)採取固體廢物資源化的工藝措施。固體廢物是一種資源,如城市垃圾中含有大量有機物,經過分選和加工處理,可作為煤的輔助燃料,也可經過高溫分解制取人造燃料油(見固體廢物能源),也可利用微生物的降解作用製取沼氣和優質肥料(見固體廢物堆肥)。固體廢物除從中回收有用的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和能源外,主要是用於生產建築材料(見固體廢物建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