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勘探開發科學研究院

[拼音]:luji tiantu yashi

[英文]:compaction of earth embankment

採取分層填土,分層夯壓的路堤,以達到足夠的密實度,從而提高路堤的穩定性和堅固性,保證車輛執行平穩,避免因長年沉落而惡化運營條件。經過壓實的路堤,一般線路要求通車時即可行每小時40~60公里以上的速度。

土的含水量對壓實程度有很大影響。同樣的土質,在同樣夯壓條件下,含水量不同,填土密度(用幹容重уd表示)也不同。含水量w與уd間的關係曲線稱為擊實曲線(見圖)。從圖中可看出,當含水量增加時,開始時土的密度相應增加,當含水量達到某一特徵含水量w0時,密度增到最大值у

。此後隨著含水量增加而密度逐漸減小。此特徵含水量稱為最佳含水量,相應的最大密度у

稱為最佳密度。

填土的最佳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可用擊實儀按規定的擊錘重量、落錘距離和錘擊次數,用不同的含水量反覆試驗而得。常用的擊實儀採用“普氏標準”(錘重2.51公斤,落高30.48釐米,錘擊面直徑5.08釐米,試筒直徑10.12釐米,試筒高11.65釐米,分三層擊實,每層擊25次)。高速公路要求填土壓實的密度較大,英國公路協會規定有較高標準擊實儀。

世界各國對於路基填土壓實的密度均有不同的規定。中國鐵路對舊線土質路堤填土密度進行調查結果表明,路堤基床(路基面至其下 1.2米範圍內為基床)密度為最佳密度的84~93%;基床以下為最佳密度的75~84%(此種百分數稱為壓實係數)。中國鐵路對填築路堤要求的壓實係數,基床表層(基床上部 0.5米範圍內)為0.95,基床底層(基床下部0.7米範圍內)為0.90;基床以下不浸水部分為0.85,浸水部分為0.90。中國公路建築要求對一般地區,在路堤表面下0~0.8米間,要求壓實係數不小於0.95,0.8米以下不小於0.90。為保證路堤夯壓的密度,要求填築時土的含水量應等於或接近最佳含水量,當含水量超過規定時,施工中需要採取措施。

夯壓機具及夯壓方法對壓實質量及工效的影響較大,80年代有夯打、輾壓和振動三類夯壓機具。經驗證明,採用重型輪胎壓路機、振動壓路機,以及20~65噸圓碾或羊足碾的碾壓效率高,宜用於路基填築工程。而小型的夯土機(如聯動打夯機)則適用於小面積的填土。為了確保填土密度達到規定的要求,施工前應在工地進行夯壓遍數與密度的工地試驗,據此制定施工計劃以指導施工。在填築路堤時,應隨時在工地取樣,用溼度密度儀檢查含水量和幹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