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赫馬德·達魯

[拼音]:guoji longduan zuzhi(Di-er Ci Shijie Dazhanqian)

[英文]:international monopoly combines before the Second World War

指1939年以前資本主義國家的最大壟斷組織根據協定結成的瓜分世界市場、制定壟斷價格和規定生產規模等的經濟聯盟。有國際卡特爾、國際辛迪加、國際托拉斯、國際康采恩等形式,而以國際卡特爾為最主要最普遍的形式。

性質

國際壟斷組織的形成及其從經濟上瓜分世界,是帝國主義的基本特徵之一。壟斷組織在國內統治的建立,是國際壟斷組織形成的經濟基礎;世界市場的存在是國際壟斷組織形成的國際條件;壟斷組織之間瓜分世界市場、原料產地和勢力範圍的激烈競爭是國際壟斷組織形成的基本動力。

萌芽時期

國際壟斷組織和國內壟斷組織一樣,也有一個逐步形成發展的歷史過程。19世紀60~80年代是國際卡特爾的萌芽時期。這個時期壟斷組織在國內剛剛發展,還未確立統治地位,因而國際卡特爾也為數不多,在國際市場上的作用也不大。最早出現的國際卡特爾是1867年成立的國際鹽業卡特爾,1872年出現的國際蘇打卡特爾和國際制鹼卡特爾,1884年出現的國際鋼軌卡特爾。

發展時期

19世紀末20世紀初,壟斷資本在國內確立了統治地位,國際壟斷組織也迅速地增多和發展起來。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夕,世界上締有正式協定的國際卡特爾達到 116個。其分佈的領域為:運輸業18個,煤炭和鋼鐵業26個,土石業6個,電氣裝置5個,化學產品19個,紡織業15個,陶瓷業8個,紙和紙漿7個,其他行業12個。除此之外,還有大量的沒有正式簽訂協定的非正式的國際卡特爾組織。歐洲是國際壟斷組織的發源地,尤其是德國起了突出的作用。德國在19世紀末已發展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經濟強國和歐洲第一經濟強國。但是,它在瓜分世界領土上來遲了一步,遠遠落在英法之後,在世界市場上英國商品也處於壟斷地位。德國壟斷資本為了實現其按經濟實力瓜分世界的野心,在準備發動重新瓜分世界的戰爭的同時,聯合其他歐洲國家在世界市場上與英國壟斷資本進行了激烈的鬥爭。在強大的國際壟斷組織面前,併為了阻止美國勢力向歐洲市場擴張,英國壟斷資本也不得不進行妥協,加入一些比較重要的卡特爾。據德國當時研究卡特爾的學者 R.利夫曼(1874~1941)的統計,1897年德國所參加的國際卡特爾大約有40個,到1910年增加到近100個。其中大都是德國與其鄰國之間締結的協定。例如20世紀初,德、英壟斷組織之間締結的卡特爾協定有22個,德、奧之間有13個,德、比之間有10個,德、法之間有 9個。美國壟斷組織當時由於受到國內反托拉斯法的限制,不能公開參加國際卡特爾,但也與許多國際卡特爾有“君子協定”,並在鋁、銅、硫磺等原料國際卡特爾中佔有重要地位。

大發展時期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使戰前成立的很多國際壟斷組織紛紛瓦解,尤其是那些有德國壟斷資本參加的國際卡特爾都陷於崩潰。戰後資本主義相對穩定時期和30年代期間,隨著帝國主義國家生產集中和壟斷的進一步加強,經濟危機的日益加重以及各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各國壟斷資本之間爭奪世界市場和勢力範圍鬥爭的激化,國際壟斷組織進入了大發展的新時期。國際卡特爾的數目迅速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到1931年時國際卡特爾已經發展到 320個,到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又增加到約1200個,控制了上百種商品。其中重要的原料國際卡特爾有14個,鋼鐵產品的國際卡特爾18個,顏料、化肥、醫藥、炸藥、矽鐵、鐵路車廂、柴油引擎、無線電裝置等製成品的國際卡特爾22個,地區性的製成品國際卡特爾26個。國際卡特爾對世界市場和價格的控制程度大大提高。據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的統計材料,1929~1937年,國際卡特爾在世界出口總值中所控制的比重已高達42.3%,國際卡特爾依仗其對世界市場的壟斷,限制商品供應,抬高商品價格,攫取高額利潤。

這一時期國際卡特爾的活動已不侷限於分割市場和規定價格等流通領域,而擴大到分割世界原料產地和投資場所等領域,特別是在鋼鐵、化學、石油、電氣、鋁、銅、火柴、鑽石等生產高度集中的重要工業中,出現了包括整個部門的世界性國際卡特爾。同時,雖然在大多數中小型國際卡特爾中,歐洲壟斷組織還佔主要地位,但在最重要的國際卡特爾中,美國壟斷組織日益排擠了西歐各國勢力,佔據了主要地位。例如在電氣、石油、銅、鋁等國際卡特爾中,美國壟斷資本佔了優勢,在鋼鐵、化學、海運、火柴等國際卡特爾中美國也佔有一定地位。

這一時期國際卡特爾的組織形式也更加多樣化了。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國際卡特爾多采取“協會”的形式。協會一般有正式的卡特爾協定,條款規定也比較明確,主要目標是瓜分市場。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專利特許權協定”在化學、電氣、石油等部門迅速發展起來,併成為最為普遍的形式。它往往包括轉讓專利、互相交換專利、交換情報、交換研究成果、取得專利的代價、專利品的生產數額以及分配辦法等條款。使用專利同時也就獨佔了市場,所以協定中也包括有分配市場的條款。“聯營”這種國際卡特爾形式,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也大發展起來。它不是通過契約或協定來控制市場,而是參加聯營的各國壟斷組織通過成立一個聯營機構或建立一個各佔一定股份的海外子公司來執行卡特爾的任務。另外,從1929~1933年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大危機以後,還出現了許多原料和農產品的生產國和消費國政府直接出面締結的政府間商品協定,這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在國際卡特爾活動中的一種形式。例如當時在小麥、咖啡、糖、橡膠、錫、茶葉等商品中就訂立了這類協定。

參考書目

南開大學經濟研究所:《壟斷·財團·大公司》,人民出版社,北京,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