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楨(?~217)

[拼音]:faguo jiaoyu

[英文]:éducation en France

法國教育的發展可以分為:資產階級大革命以前時期,從資產階級大革命至拿破崙統治結束時期,從波旁王朝復辟至巴黎公社時期,第三共和國時期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時期等幾個重要階段。

資產階級大革命(1789年)以前的教育

公元前 2~前 1世紀,羅馬人征服高盧。從那時起,屬於今法蘭西的領土受羅馬帝國統治達 500餘年。希臘-羅馬文化在這裡有深遠影響。公元4世紀開始,基督教在這裡得到迅速傳播。 9世紀中葉,查理曼帝國一分為三,初步劃分出法、德、意等現代國家的地理輪廓。但在 9~12世紀,法蘭克王國封建王權十分軟弱,王室領地很小(有時僅限於巴黎一帶),其他地區分裂為許多封建公國。從13世紀起,王權逐步加強,領地也不斷擴大,至路易十一統治時期(1461~1483)實現了全國的政治統一。這一時期的法國教育與其他西歐國家中世紀的教育一樣,都是以基督教教會的教育體系為主幹的。

從16世紀開始,資本主義因素在法國得到較快的發展,出現了一批資本主義的手工業工場,對外貿易不斷擴大與加強。隨著資本主義因素的發展,資產階級逐漸成長。但一直到18世紀前期,法國的第三等級(包括資產階級、城市貧民、手工業者和農民)在政治上都比較軟弱。資產階級往往依附於封建勢力,其中一些人用大量資財支援國王鞏固中央政權,並以金錢買得官職和貴族頭銜。他們和天主教教會、傳統的門第貴族一起,強化了君主專制制度。但是,新興的資產階級和教會封建主、世俗封建主畢竟存在著深刻的矛盾。人文主義者F.拉伯雷、M.E.de蒙田在16世紀就在他們的文學與教育作品中揭露和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惡與經院主義教育的危害,提出反映資產階級個性解放要求的政治、宗教與教育見解。16世紀後期的宗教改革運動,進一步打擊了羅馬教廷和天主教的勢力。宗教改革運動中出現的各種教派,為了擴大本教派的勢力,爭相舉辦學校,這對法國教育的發展起過不同程度的促進作用。哲學家R.笛卡兒提出的唯理論哲學注重人類理性的力量,強呼叫知識、理性代替盲目的信仰,對教育改革活動具有一定的影響。但路易十四在其統治時期(1661~1715)尊崇耶穌會,排斥冉森派和新教胡格諾派,以強化君主專政,遂使耶穌會壟斷了法國教育。

18世紀中、後期是法國政治、經濟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法國教育思想發展的重要時期。這時,國內階級矛盾激化,法國思想界接受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時期的思想家J.洛克的影響,出現了伏爾泰、C.-A.愛爾維修、D.狄德羅、J.-J.盧梭等資產階級思想家和啟蒙運動者,奠定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和教育改革的理論基礎。其中愛爾維修和狄德羅的唯物主義教育觀點,以及盧梭的教育理論,後來都超越了自己的時代和國界,對世界各國教育思想的發展都有影響。與此同時,在法國還興起了驅逐耶穌會的運動。L.-R.de C.de拉夏洛泰等力主驅逐耶穌會信徒,提倡國家辦學,受到啟蒙學者伏爾泰和狄德羅的稱讚。1764年11月,耶穌會被驅逐出法國,結束了耶穌會壟斷法國教育的局面。

資產階級大革命時期和拿破崙統治時期的教育

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從1789年7月發動,經歷3個發展階段。在革命發展的各個階段上,執政的各個派別都很重視教育問題,提出了各種不同的教育改革方案。其中以吉倫特黨人 M.-J.de康多塞提出的法案的影響最為深遠。康多塞主張實施世俗性的、普及的、男女平等和免費的教育,強調自然科學的教學,並建議以資產階級的道德教育課替代宗教課。按照康多塞法案,應建立包括 4年制小學、7年制高等小學、5年制中學和專門學校等多級而統一的學制。康多塞法案中的大學院不是一級教育機構,而是學術活動中心,兼負領導與監督全國學校教育的責任。

1799年,拿破崙發動政變,組成執政府,自任第一執政。1804年拿破崙稱帝,建立法蘭西第一帝國(1804~1814)。拿破崙採納了康多塞教育法案的基本思想。拿破崙的教育目的在於統一輿論,造就有效率的官吏和能從事生產的臣民。 他建立了中央集權的教育領導體制。1806年,又在巴黎設立了帝國大學,1808年劃分全國為29個“大學區”。帝國大學是帝國的教育權力機構,設總監和審議會、總督學署。帝國大學的總監由拿破崙直接任命。各大學區設學區總長和學區審議會、學區督學署。大學區總長 、帝國大學和大學區的督學 ,以及大、中學校校長、教師都由帝國大學的總監任免。公立和私立學校的開辦也要經帝國大學總監認可。國家對學年安排和課程設定實行統一管理。這種中央集權的教育領導體制,成了法國近現代教育的重要特點(見大學區制)。

1808年3月,拿破崙頒佈《帝國大學令》,規定大學區應設立小學、國立中學和市鎮中學,數理、法學、醫學、文學和神學學院。學院可以組織考試,授予學位學位有博士、學士、業士 3種。拿破崙最關心的是國立中學,稱它是培養官吏的苗圃。他還非常重視大革命時期創辦的多科性工藝學院。同時,為了培養國立中學的教師,恢復了被熱月黨人停辦的巴黎高等師範學校。

拿破崙為了達到藉助教會的力量對人民實行思想控制的目的,與羅馬教皇談判,並於1801年簽訂政教協議,規定在從屬國家利益的前提下恢復天主教教會的活動,並容許教會對教育施加影響。在《帝國大學令》中,他認定天主教教義和忠於皇帝及帝國政體是教育的基礎,並將小學交給教會管理。

波旁王朝復辟至巴黎公社前的教育

1814年,拿破崙戰敗, 波旁王朝復辟。 復辟王朝(1815~1830)繼承拿破崙時期建立的中央集權的教育體系,但更加強了宗教對教育的控制。初等學校既缺少經費,也沒有固定的校舍,教師由水平較低的人充任,教育質量很差。中學也因受宗教的束縛,辦得沒有生氣。1815~1848年,國立中學改稱“王家中學”,主要學習古典語文。但這一時期,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教育機構和組織形式。1817年,在埃皮納勒出現擺脫行會體制的藝徒學校。市鎮中學於1829年仿而設立“特別班”,學制2 年,設有現代外語、商業理論、科學應用和繪圖等課程。1828年,為解決女工育兒的困難,在巴黎出現了一些“幼兒收容所”。

七月王朝(1830~1848)是金融貴族集團竊取七月革命勝利果實而建立的金融資產階級和大土地所有者的聯合專政,實行君主立憲制。這一時期,工業革命迅速展開,資本主義工商業獲得較大的發展,工人階級力量的加強,並開始進行有組織的鬥爭,社會主義思潮開始流行 。隨著政治、經濟形勢的發展 ,初等教育受到重視。1833年通過的《基佐法案》規定,在每一市鎮設立一所小學,在6000人以上的市鎮得另設立一所高等小學,每一省設立一所師範學校,為小學培養師資。教師需持有能力證書,才得到校任課。政府保證教師獲得最低限度的工資。小學授予學生讀寫算的知識和技能,以及初步的自然常識和史地知識。同時,宗教教育受到特別的重視。大部分學生就讀於教會學校,公立學校也設宗教課。

1848年2月,法國爆發第三次資產階級革命,但勝利果實又被路易·波拿巴(拿破崙三世)所篡奪。他於1848年12月取得第二共和國總統職位後,逐步加強自己的權勢,最後正式宣佈改制,建立第二帝國(1852~1870)。在路易·波拿巴統治下,第二共和國初期通過的憲法與曾受到K.馬克思稱讚的《卡諾教育法案》都被否定。1850年3月,議會通過《法魯法案》。這個法案雖規定在800 人以上的市鎮設女子小學一所,市鎮小學對貧民實行免費教育,但它把視學權交給教會,教士免證任教,並規定大學不得自治。由於這一法案的實施,教會獲得了領導、監督學校的權力,教會團體直接經辦的學校也越來越多。

第二帝國時期,中學仍分國立中學和市鎮中學兩種。國立中學的學習年限為7年,分初級階段和高階階段。高階階段實行文實分科。1864年,廢除分科制,設文科中學及一種類似德國實科學校的專業中學,培養工商業所需要的一般人才,開創了中等職業教育。此類學校學制 6年,地位低於文科中學。

第三共和國時期的教育

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法國無產階級組織巴黎公社,進行了人類歷史上無產階級專政的初次實驗。公社重視國民教育。它批判了歷屆資產階級政府,特別是第二帝國時期推行的僧侶主義,並採取各種措施摧毀教會勢力,實施非宗教的世俗教育和普及的免費義務教育公社還注意創辦職業教育,組織成人教育及健康的文娛活動。但公社僅存在72天,就被普魯士軍隊支援下的凡爾賽反動軍隊所鎮壓。

1875年,法國資產階級建立了第三共和國。這時候,法國工業革命已經完成,並開始向帝國主義階段過渡。資產階級把國家控制的教育看成鞏固自己權力的重要手段。在19世紀的70、80年代至20世紀的20年代,通過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法案,力圖削弱教會對教育的影響,建立了雙軌學校制度,改革了高等教育,並發展了職業教育。

1880年,政府頒佈了削弱宗教勢力的第一個法令。法令禁止教士當選教育最高審議會成員,教會學校不得稱“大學”,國家收回考試和授予學位的許可權。1881年和1882年的兩個《費裡法案》,要求學校不飾宗教標幟,不開宗教課,但規定星期四放假,以便學生在校外接受家長所希望的宗教教育。20世紀初,法國各階層的民主力量和資產階級共和派,都堅決要求修改1801年的政教協議。解散了50多個從事傳教、教育和商業活動的教會組織,封閉了教派團體所辦的3000多所教會學校。1905年,議會通過了一項教會同國家分離的法令,《法魯法案》的一些規定隨之失效。

按照兩個《費裡法案》的規定, 6~13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初等教育與師範教育實行免費。1886年,《戈勃萊法案》明確規定了初等教育的範圍:母育學校(2~6歲);初小(6~11歲);與初小銜接的是高小補充班和藝徒手工學校。至此,平民教育已經自成體系:勞動人民子女受完初等義務教育後,大多直接就業,如要繼續升學,只能進高等小學或職業學校。

與平民教育並列的是為資產階級開設的顯貴學校,其中包括中學預備班和7年制的國立中學與市立中學。中等教育,由於1880年和1902年法案的通過,改善了實科教育的地位。原來設立的帶有實科性質的專科學校改成了現代中學,它的業士學位與古典的文科中學的學位具有相等的價值。女子中學從1880年開始向男子中學看齊,到1928年,在學制和課程設定等方面都與男子國立中學相同。由於中等教育收費高昂,一般勞動人民的子女無力就讀,因此受高等教育的道路也就被堵塞。

1885~1898年進行高等教育改革。同一大學區的學院聯合為一所大學,成立大學審議會,賦予經費、教學、紀律等方面以一定的自治權,以提高教學和科研的積極性,打破學院間的隔閡。至1920年,還規定大學可以附設專科學校(Institut,或研究所),以便引入新學科,建立大學內外聯絡,促使大學為地方經濟服務。

1881年,國家開始舉辦中等職業學校。國立職工學校和工商實科學校,由教育部和工商部分別領導。1888年設技術教育督學,1911年設“職業能力證書” (CAP),統一這類教育的標準。1919年,《阿斯蒂埃法案》規定對14~18歲青年工人實施義務職業教育。1920年,設“技術教育最高審議會”和職業教育司,這類教育的領導權統歸教育部。1925年的法律規定,企業每年交納它工資額的0.2%為藝徒稅,作為補充技術教育的經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戰使法國的經濟和文化受到嚴重破壞。戰後,法國政府在醫治戰爭創傷,恢復和發展經濟的過程中,對教育進行了多次改革。

在戰爭結束前夕的1944年,法國政府組織了“教育改革委員會”,由著名物理學家P.郎之萬和心理學家H.瓦隆分別擔任正、副主席,於1947年提出了教育改革報告。報告指出,教育改革的原則應為:

(1)教育機會均等,一切男女兒童和青年不論其家庭、社會地位和種族出身如何,都有受適合其自身才能的教育的平等權利。

(2)各種型別的教育和訓練方式,居於同等地位。

(3)普通教育為一切專門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基礎;學校應成為傳播普通文化的中心。

(4)學校教育應重視學生的才能 、興趣、稟賦的發展,並給以科學指導,使學生能適應社會的需要。

(5)建立單一的前後連貫的學校制度,並規定 6~18歲為義務教育期,各級教育實行免費。

(6)加強師資培養,提高教師地位。根據這個報告形成的《郎之萬-瓦隆方案》雖未實現,但它已成為法國戰後歷次教育改革的重要思想基礎。

1959年第五共和國成立。1月6日頒佈教育改革法令。主要內容是:

(1)實施10年義務教育(由原來的 6~14歲延長到16歲);義務教育的最後 3年可在各種型別的職業技術學校或工商企業辦的藝徒學校中完成。

(2)規定中學一、二年級為視察和指導期。

(3)發展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職業技術教育的地位。

1963年對中等教育又進行了一次改革, 建立了新型的中學──市立中等教育學校(Collèged'enseignement secondaire) 。法令規定在4000人以上的居民點,建立這樣一所綜合初中。改組後的初中教育,包括古典、現代、技術 3組。各組課程實行統一的教學大綱。規定觀察和指導期擴充套件到整個初中 4年。

1968年5月,法國爆發了大規模的學生運動,在民主運動的衝擊下,是年11月法國議會通過《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根據“自治”、“民主參與”和“多科性結構”三原則對高等教育進行改革。改革的要點是:

(1)改組和調整大學結構,取消大學的系,設“教學與研究單位”,集合若干“教學與研究單位”為一所多科性大學;每個大學區可設若干所大學。

(2)實行民主管理。大學和教學與研究單位由教師、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行政人員、學生分別組成的選舉團選出的理事會管理,由理事會主席──校長(教學與研究單位為主任)領導;聘請校外人士為理事會成員。

(3)發展多科性結構,加強教學與科學研究之間以及相鄰學科之間的聯絡。

1975年7月法國議會通過了教育部長R.阿比提出的改革建議,通稱《阿比改革方案》。該方案強調大力發展幼兒教育;加強小學生讀、寫、算的訓練,改進啟蒙課的內容和方法;初中學制和課程劃一,使從小學到初中畢業的 9年為基礎教育階段;加強普通中學的職業技術教育;改革中學數學、物理、化學及工藝學等學科體系,加強實驗教學;強調教育必須適應學生的能力和個體發展,對學生加強個別指導;要求各級學校加速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更多地吸收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加教育教學工作。

法國社會黨執政後,於1983年又進行了教育改革,改革重點是初中和大學。初中不按年齡分班,根據學生的能力和各科的成績分組上課,並根據學生能力的發展和成績的變化進行調整。初中前 2年每週32課時,平均分配給法語、數學、第一外語、人文科學、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技術教育、體育等各門課程,後2年每週加2門選修課,每門課為 3課時;實行導師制。大學改革的內容是:

(1)公立高等教育機構包括中學後的所有公立教育機構。這些機構都要受到高等教育法的約束。

(2)強調高等教育的職業化。

(3)分別在文、理科的第一階段和醫科的第二階段學習結束時,經過考核再進行一次淘汰。

(4)改“教學與研究單位”為“培養與研究單位”。

(5)大學裡設行政、科學和學習、生活3個委員會,分別負責3方面的工作。

教育行政

法國在教育方面實行中央集權制。中央設國民教育部,下設負責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的各個司和總督學局等機構,領導和檢查所有公立教育機構,監督和檢查由部管轄的私立教育機構,確定學校教育方針和原則,統一規定教育大綱、教學方法以及考試的內容和時間,確定教育經費,管理公立學校教職員人事等。

地方教育行政單位是大學區(académie)。法國分為27個大學區,大學區設大學區總長 (recteur),由教育部長提名,總統任命。他是本區代表中央教育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的高階官員,負責本學區各級各類教育。大學區下一級教育行政單位是省督學處,最高負責人是學區督學,由教育部長提名,總統任命,負責本省中小學教育。省下設分學區 (circonscription),由一名省督學負責小學教育。由中央到地方各級都設有諮詢機構,負責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供意見和建議。

現行學制

學前教育

實施學前教育的主要機構是幼兒學校(或稱母育學校)。學前教育的目的是,“啟發兒童的人格,為以後克服學習中的困難,擺脫障礙和實現平等作準備”(《1975年教育法》)。學前教育雖不屬義務教育範疇,但很受重視。80年代初, 2歲兒童入學率已超過30%,3歲兒童近90%,4~6歲兒童為100%。

初等教育

實施初等教育的機構為小學 (L'écoleélémentaire) ,屬義務教育的初級階段。學制5年(6~11歲),第一年稱預備階段,第二、三年稱基礎階段,第四、五年稱中級階段。初等教育的任務是使兒童“掌握認識的基礎工具,發展智力、藝術靈感和手工以及運動機能,與家庭共同進行道德與公民教育”(《1975年教育法》)。課程分基礎文化知識教學(數學,法語)、啟蒙課、體育課 3部分,兒童入學率達100%。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分初中、高中兩個階段。初中(collège)4年,前兩年稱觀察期,後兩年稱方向指導期。課程設有法語、數學、現代外語、人文科學、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技術教育、體育。方向指導期除設有上述課程外,每週有 6節選修課,學生可以從拉丁文、希臘文、第二現代外語、技術,第一外語提高課等科目中選學兩門。初中入學率達97%。

高中 (lycée)分為不同型別。普通高中又稱長期高中,學制 3年,以準備升學為主。自1981年起,第一年不再分科,第二年起分A(文學哲學)、B(經濟社會科學)、 C(數學與物理)、D(數學與自然科學)、E(數學與技術)、 F(工業技術)、G(經濟技術)、H(資訊學) 8類,前5類為普通高中,後3類為技術高中。畢業時,普通中學的學生參加中學畢業會考,技術高中的學生參加技術高中畢業會考。

職業高中,屬於短期高中性質,教學中普通文化課和職業技術課時間各半。職業高中招收初中觀察階段學習結束的學生,學制3年,專業劃分很細,大約有300種。學生畢業時參加職業能力證書 (CAP)考試,職業高中也招收初中畢業生,學制 2年,專業劃分比前者寬,約40多種,學生畢業時參加比前者就業適應性強的職業學習證書 (BEP)考試。兩種證書的持有者可擔任技術工人或職員。

高等教育

主要有大學、高等專科學校、短期技術大學 3類。

(1)大學 法國現有大學68所,近90萬學生,佔高等學校學生總數的90%。大學的任務是“建立與傳播知識,發展科學研究和培養人"(《高等教育方向指導法》)。學生通過中學畢業會考便獲得進入大學的資格。大學教學分3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年,學基礎課,學業結束,經年終考試或檢查獲得規定學分者授予大學普通教育文憑(DEUG)。第二階段2年,學專業課程。第一年學習結束考試及格者授予學士學位,第二年及格者授予碩士學位。第三階段主要進行科學研究。第一年考試及格者授予深入學習文憑(DEA),第三年通過論文者授予第三階段博士或工程博士學位。國家的最高學位為國家博士(doctorat 'd Etat),需經 5~10年或更長時間的準備,並在科學上取得重大成就,方能獲得。

(2)高等專科學校 法國人稱大學校(grande école),分屬教育部和其他各部管轄,也有私立的。這類學校培養工業、商業、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高階專門人才,是法國高等學校中一種特殊型別。它的特點是:規模小,招生條件高,師資和裝置比一般大學優越,教學專業性強。著名的有巴黎綜合技術學校、巴黎高等師範學校、國立行政學校等。這類學校在80年代初有 200多所,學生近 5 萬多名。大部分學校要求考生高中畢業後先進專門的預備班學習1~2年,再通過嚴格的入學考試,合格後方能入學。學制3~5年不等,一般不授予學位,只頒發本校畢業文憑。

(3)短期技術大學 法國人稱大學技術學院(Iut),於1966年開始建立,發展較快,1981年有66所,學生5.5萬名。這類學校通過審查學生學習檔案招收高中畢業生,修業2年,培養高階技術人員。

師範教育

各級學校教師由不同的師範學校培養。幼兒學校和小學教師,由省立師範學校培養。招收中學畢業會考及格的學生,修業3年,實習和考試合格者授予畢業文憑,由國家分配工作。中等學校教師主要由綜合大學文理科培養,必須通過中學教師會考(agrégation)才能擔任國立中學的高階教師。未通過中學教師會考者,可以通過中等教育能力證書 (CAPES)考試,擔任中學一般教師,通過上述兩種考試者,還須進地區培訓中心進行一年教育方面的學習和實習。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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