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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Feng Weimin

明代散曲家。字汝行,號海浮。山東臨朐人。自幼隨父遊宦南京、平涼、石阡等地。聰穎好學,才華富瞻,與兄惟健、惟重及弟惟訥同以詩享名齊魯間,時稱“臨朐四馮”。世宗嘉靖十六年(1537)中鄉試,累舉進士不第,居家25年。曾得罪山東巡按段顧言而遭逮治。後任淶水知縣。又因懲辦“豪民”而為勢族所不容,謗詬四起,謫鎮江府學教授,又遷保定府通判、魯王府官等,隆慶六年(1572)棄職歸,築“即江南”亭於冶源別墅,因稱海浮山人,日與朋輩觴詠其間至終。

馮惟敏雖然出仕十餘年,但官小事雜,很不得志,在散曲中抒寫了他的憤世樂閒的感情,他的“歸田小令”寫得很真摯。他的散曲,能跳出只寫弔古厭世、談禪歸隱、林泉逸興,男女風情的窠臼,將題材拓展到社會生活的諸方面,豐富了曲作的內容。

首先,他的一些暴露政治黑暗和社會弊端的作品。有諷刺統治集團腐朽無能,顛倒是非曲直的,如〔清江引〕《八不用》、〔朝天子〕《解官至舍》;有譴責貪官汙吏刻剝罪行的,如〔醉太平〕《李中麓醉歸堂夜話》、〔新水令〕《十美人被杖》;有揭露上層社會爾虞我詐、賢愚不辨的,如〔端正好〕《徐我亭歸田》、〔一枝花〕《對驢彈琴》;有對科舉制度表示不滿的,如〔粉蝶兒〕《辭署縣印》、〔折桂令〕《下第嘲友人乘獨輪車》;還有指斥江湖術士騙錢害人的,如〔朝天子〕《四術》等。其次,他還有不少關心農事、同情農民的作品,如〔胡十八〕《刈麥有感》、〔折桂令〕《刈谷有感》、〔玉江引〕《農家苦》,以及《喜雨》、《苦雨》、《苦風》、《喜晴》(以上皆〔玉芙蓉〕)等。此外他還有一些曲作,如〔端正好〕《呂純陽三界一覽》、〔耍孩兒〕《骷髏訴冤》、〔耍孩兒〕《財神訴冤》三組套曲,借神鬼反映現實社會,抒發憤懣之情。這些作品都表現了一定的思想深度。而象“嘲謔”一類的篇什,則失於頹唐,暴露了作者消極的一面。

馮惟敏散曲的藝術風格,以真率明朗、豪辣奔放見長,但也不乏清新婉麗之作。他的作品大量運用俚語俗諺,不事假借,極少雕飾,幽默詼諧,氣韻生動,保持了散曲通俗自然的本色美。有時他將經、史、子、集中的書面語詞入曲,任意驅遣,渾然天成,毫無生硬枯澀之弊。總之,從基本方面看,他的成就遠遠超過同時代的作家,使明代散曲達到了新的高峰。對於馮曲,歷來論者評價較高,如王世貞說:“北調……近時馮通判惟敏,獨為傑出,其板眼、務頭,攛搶緊緩,無不曲盡,而才氣亦足以發之;止用本色過多,北音太繁,為白璧微纇耳。”(《藝苑卮言》)

曲作《海浮山堂詞稿》4卷,收小令170首,套曲近50首,屬北曲。有嘉靖四十五年(1566)馮氏家刻本,今所見本是萬曆間馮氏後人刊本,而仍用原序。全書依年分類,編次井然,各曲之後時有自記,蓋作者晚年手訂之本。附錄《玉殿傳臚》、《僧尼共犯》雜劇 2種。又有任中敏編《散曲叢刊》本,即據“家刻本”覆印,然刪去雜劇 2種。另有明代汪氏環翠堂刻《坐隱先生選本》,此本妄改之處甚多。又有凌景埏、謝伯陽以九種刊本校勘標點的“中國古典文學叢書”本《海浮山堂詞稿》。傳世著述尚有《石門集》 1卷(又名《別駕集》)、《馮海浮集》1卷,以及與王家士、祝文合纂之《臨朐縣誌》4卷。此外,尚著有《山常輯稿》、《山堂詩稿》、《保定府志》等,均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