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唐莊宗李存勗

[拼音]:zhengzhi gailiang

[英文]:political reform

指漸進、緩慢、區域性地改變阻礙社會前進的政治制度、政權結構及其活動方式的行為。政治改良一般是自上而下進行的,不觸動現有政治制度和政權結構的基礎,對現有社會秩序不具有破壞性。社會對改良也具有較廣泛的承受能力。改良的侷限表現為不徹底性。

在階級對抗社會中,實行某些政治改良,往往是出於統治階級自身的需要。比如迫於被壓迫群眾的強烈反抗,或受到形勢的壓力,統治階級中的代表人物可能通過國家政權從上而下采取某些改良措施,稍稍改善勞動人民的境遇,以緩和階級矛盾與社會矛盾。這種政治改良總的來說有利於統治者維護其統治,但在客觀上對社會的進步也具有一定的意義。

對無產階級來說,在奪取政權以前,根本任務是創造條件,進行推翻舊制度的政治革命,但改良也是階級鬥爭的副產品。馬克思主義者反對把改良作為唯一方法並以此來反對革命鬥爭的機會主義觀點,也反對貶低改良作用的左傾教條主義及宗派主義態度。當革命形勢尚未成熟、革命力量還沒有強大到足以推翻舊政權時,無產階級政黨有必要開展積極鬥爭,爭取改良,以改善工人階級和勞動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狀況。改良往往是革命的預兆和先聲,可以更廣泛地爭取和團結革命群眾,積蓄力量,為革命鬥爭創造條件。但改良不可能實現政治制度的根本變革,不能取代無產階級的革命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