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斯,J.
[拼音]:Akeba
[英文]:Abū-ul-Fat╪ Jal╣l-ud-din-Mu╪ammad Akbar (1542~1605)
印度莫臥兒王朝開明專制君主(1556~1605在位)、政治改革家。生於1542年10月15日。1555年任旁遮普總督。1556年在宰相拜拉姆汗輔佐下登上王位,並由拜拉姆汗攝政。當時王朝面臨阿富汗大軍攻陷德里和阿格拉的危急形勢。1556年11月與希穆會戰於帕尼巴特,莫臥兒軍大敗敵軍。史稱第二次帕尼巴特戰役。莫臥兒王朝取得了與阿富汗人爭奪印度統治權的決定性勝利。1560年,阿克巴剷除專權的拜拉姆汗,1562年將其處死,擺脫後宮勢力的控制,親掌政權,並開始南征北戰開疆拓土。攻下美華爾首都奇托爾和蘭桑波爾後,於1570年召開拉傑普特諸王公會議,與其結成友好聯盟。1573年,征服古吉拉特,取得與西方進行貿易的港口。1580年派印度教大臣託達爾·馬爾平定孟加拉、比哈爾的達烏德叛亂,結束阿富汗貴族在這一地區長達240年的統治。1596年征服俾路支後統一北印度。1598~1601年阿克巴又親率大軍進攻德干。1601年最後征服阿西爾加爾,將南印度巴赫馬尼的5個蘇丹國併入莫臥兒王朝版圖。(見彩圖)
1574年以後,阿克巴為鞏固統治,進行一系列內政改革。鑑於德里蘇丹採取單純武力征服印度教徒導致最後滅亡的教訓,阿克巴把調和印度教徒與伊斯蘭教徒之間民族、宗教和階級矛盾作為基本國策。他實行“普遍寬容”的宗教政策。1579年頒佈《馬赫扎爾》(無誤法令)宣佈自己是政、教的最高主宰,為改革掃清道路。取消印度教徒的人頭稅和香客稅,准許強迫改宗伊斯蘭教的印度教徒恢復信仰。阿克巴還以伊斯蘭教為基礎,糅合印度教、耆那教等宗教的教義,創立一種“一神教”,以圖緩和印度教人民反伊斯蘭教的情緒。
阿克巴實行“曼薩布達爾”制,改革軍事官僚制度的國家管理體制。他把所有官吏按軍事方式編制分為36級,軍官的俸祿按品級領有大小不同的賈吉爾──軍事封建領地。曼薩布達爾對賈吉爾沒有所有權,只有賦稅徵收權。賈吉爾非終身享有,更非世襲。曼薩布達爾享有賈吉爾必須以服軍役為前提,負責提供騎兵、武器及一切裝備。文官是按級別從國庫領取薪餉,而不佔有賈吉爾。所有這些規定加強了中央對各級官吏的控制,並限制了大賈吉爾達爾的地方割據傾向。
阿克巴還改革田賦制度。1575年實行分割槽包稅制失敗,國家田賦收入下降。1582年派財政大臣託達爾·馬爾實行統括課稅制。耕地經精確丈量後分為3等9級,重新制訂稅額。實物稅率按最近10年全國農產品的平均價格折算成貨幣後,讓農民自行選擇用實物或貨幣來交納田賦。實物稅率佔耕地總產量的 1/3。國家直接派稅吏向農戶徵課,沒有包收、轉派。因此,賦額精確而穩定,增加了國庫的田賦收入。全國 128個稅區,每年田賦收入總額18.2億盧比,為其他改革提供了財政基礎,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實行現金繳納辦法,有利於農村商品經濟和貨幣交換的發展。
此外,阿克巴還下令取締“薩蒂”、殺女嬰、童婚等印度教惡習。
阿克巴通過一系列改革,為印度的政治統一和社會、經濟、文化的進步作出了劃時代的貢獻。他死於16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