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漢(1895~1986)

[拼音]:shehui guanxi

[英文]:social relationship

人們在社會交往中形成的以生產關係為基礎的各種聯絡和關係的總稱。社會關係的網路錯綜複雜,全部社會關係的總和便構成一個特定的社會。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是有結構的。物質資料的生產活動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由此決定了人們在社會生產中結成的生產關係成為一切社會關係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政治、法律、道德、科學、藝術、教育、宗教等關係都是次生關係。

社會關係的劃分

社會學從多種角度區分社會關係的型別:

(1)從結成社會關係的主體劃分有:個人與個人的關係,它是全部社會關係的起點,是社會中最簡單、最基本的關係;個人與群體的關係,如一個職員與公司的關係;群體與群體的關係,它更集中地體現了社會關係的基本傾向;社會現象之間的關係,這是高層次、大範圍的社會關係,如失業現象與犯罪現象的關係。

(2)從社會關係存在的形態上可分為靜態關係與動態關係。前者指社會關係的構成模式,亦稱社會結構,如家庭結構、階級結構、職業結構。後者指社會關係的相互作用模式,亦稱社會互動,主要形式有:暗示、模仿、順應、同化、交換、合作、競爭、衝突、強制等。

(3)從交往的密切程度上可分為初級關係與次級關係,亦稱首屬關係與次屬關係。前者指建立在感情基礎上的社會關係,它反映人們之間廣泛、深入、直接的交往,如夫妻關係、朋友關係等。後者則與此相反,它是以事緣為基礎的社會關係,如同行關係、上下級關係等。

(4)按社會關係矛盾的性質可分為對抗性關係和非對抗性關係。前者指交往雙方的根本利益不一致、發展方向完全相反,如剝削與被剝削關係。後者指交往雙方的根本利益一致、發展方向大致相同,但區域性和眼前利益上有不一致之處,如同一階級內部各成員間的關係。

(5)從社會交往的方向與選擇上可分為垂直關係與水平關係。中國古代社會的君、臣、父、子、夫妻之間的關係主要是垂直關係,現代社會的夫、妻與兄、弟之間主要是水平關係。中國傳統社會價值觀重垂直關係而輕水平關係。

(6)從社會關係規範化程度上可分為正式關係與非正式關係。前者指已經制度化、比較穩定、有一定程式、受一定原則制約的關係,如法律關係等。後者指未制度化、沒有固定模式、不受原則制約的關係,如戀愛關係、朋友關係等。

(7)從社會關係建立的基礎上可分為血緣關係、地緣關係和業緣關係,對此,社會學做了較深入的研究。

血緣關係

以血親或生理聯絡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關係。它是人類最早形成的社會關係,社會的發展又不斷賦予它新的內容。縱觀歷史發展的不同階段,以血緣關係聯結的社會群體有:種族、氏族、宗族、家族、家庭等。在不同時代、不同社會制度裡,血緣關係的緊密程度及地位、作用是不相同的。在原始社會裡,血緣關係是社會組織的重要基礎。在奴隸和封建社會,血緣關係是區分社會階級的重要標誌。近代以來,血緣關係的地位、作用有所下降。在中國,目前仍然起較重要作用的血緣關係有:

(1)婚姻關係。它由自然與社會兩重因素構成,自然因素指人進入青春期後對異性的追求,社會因素指兩性關係受社會規範的約束。婚姻關係是兩性間具有法律效力的權利、義務關係,它是兩性的個體交往,具有排它性。

(2)家庭關係,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一夫一妻家庭關係的形成標誌著文明時代的開始。

(3)親屬關係。主要指非直系血緣關係,如姑侄關係、叔侄關係、舅甥關係、姨甥關係、堂兄弟姐妹關係、姑表關係、嶽婿關係、丈夫與妻弟、妻妹關係等。血緣關係的正功能是聯絡社會與群體,使之增強內聚力,負功能是將人置於被動的地位上。

地緣關係

直接建立在人們空間與地理位置關係基礎上的社會關係。它是人類最早產生的社會關係之一。比較穩定和牢固的地緣關係是人類採取定居形式後才形成的。原始社會前期,人們以採摘果實和狩獵為生,一個地方的資源枯竭了就遷到另一個地方去,社會的地緣關係是變動不居的。原始社會中後期,隨著種植和畜牧業的出現,人類的空間、地理位置關係有了較大的穩定性,人們之間便形成比較牢固的地緣關係。牢固的地緣關係形成後,不斷擴大,從最初的村落髮展到國家,甚至出現了超越國界的聯盟或國際組織。地緣關係可分為封閉型與開放型兩種。封閉型地緣關係即產業革命以前的社會關係。那時,社會分工不發達,人們被限制在較小的地域範圍內,很多人終生只在某一個村、鎮裡生活。開放型地緣關係指產業革命以後的社會關係。機器大生產的發展使人們擺脫了小生產的束縛,城市的發展使很多人擺脫了土地的束縛,現代交通工具的發展使人們遠距離的和較快的流動成為可能。在開放型的地緣關係中,人們的居住、職業等僅只有相對穩定性,地域性的人口流動會不斷形成新的地緣關係。地緣關係的功能主要有:

(1)可以維繫社會的穩定,相對穩固的地緣關係能保障人們生產與生活的正常秩序;

(2)可能把人們約束在一個狹小的範圍內,束縛人們的發展。

業緣關係

以人們廣泛的社會分工為基礎而形成的社會關係。它是在血緣與地緣關係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原始社會,最初的分工建立在性別、年齡等生理差別的基礎上,它們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業緣關係。建立在廣泛社會分工基礎上的真正獨立的業緣關係,是隨著階級的出現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在現代社會中,業緣關係的地位日益重要,其特徵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與工業化以前的社會相比,現代社會業緣關係的結構複雜,分工體系龐大,由過去的初級關係和非正式關係為主,轉變為次級關係和正式關係為主。業緣關係的變遷也由緩慢轉變為迅速。業緣關係的正功能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負功能有可能限制人們的發展。在以剝削制度為基礎的社會裡,分工使剝削者處於從事統治管理活動的有利地位,被剝削者則處於不利地位。這樣,業緣體系就起著維護剝削制度的作用。在消滅了剝削制度的國家中,業緣關係不再具有統治與剝削的意義,但業緣與職業體系束縛人們發展的現象在一定意義上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