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A.
[拼音]:zhijue
[英文]:intuition
指在已往經驗知識積累的基礎上突發性地把握事物的本質的能力以及基於這種能力而產生的思想。
絕大多數哲學派別肯定直覺的存在,但對直覺的解釋各不相同。一般說來,理性主義的哲學流派,無論是唯物主義的還是唯心主義的,都不把直覺與理性絕對對立起來。這些流派把直覺理解為理性認識的高階形式,認為數學的、邏輯的、倫理的、美學的等等自明的公理,不可能借助於推論來證明其真實性,只有直覺才能把握。如亞里士多德、R.笛卡爾、B.斯賓諾莎、J.洛克等人就持這種觀點,但他們不能科學地說明直覺的本質和產生的根源。
非理性主義的哲學流派,如直覺主義,則把直覺解釋為與理性不相容的認識形式,認為世界的本質根本不能靠理性來把握,而只能靠神祕的直覺來把握。如H.柏格森、E.胡塞爾等人就持這種觀點。中國古代哲學家老子提出的“玄覽”,佛教提出的“頓悟”,也與直覺主義所理解的直覺相近。
辯證唯物主義充分肯定直覺在認識過程,特別是在科學發現和創造性思維過程中的巨大作用,但是堅決反對把直覺從以實踐為基礎的認識過程中游離出來,把直覺同理性認識對立起來的唯心主義解釋。人們對“不證自明”的 “公理”的確立並不是由於 “天賦觀念”或“神的啟示”,而是由於這些“公理”在億萬次的實踐中經過了反覆的證實,因而在人們頭腦中具有“先人之見的鞏固性”。人們有時會“突然”產生出有價值的創造性的思想,是由於對這一課題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佔有了包括前人和同時代人的思想成果在內的大量材料,進行了艱苦的思索,對解決問題的各種途徑進行反覆的比較和選擇而取得的結果。個人的創造才能和某種偶然因素的誘發對直覺的產生有不可忽視的作用,但必須以上述種種條件為前提。由直覺產生的創造性思想往往只是粗糙的雛形,還要經過理論的加工才可能成為科學的假說。這種假說能否成為科學的理論還有待於實踐的檢驗和邏輯的證明。因此,直覺是以實踐為基礎的整個認識過程的有機因素,是人類思維的能動性、創造性的一種特殊表現。離開了實踐,離開了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直覺就不能導致積極的認識成果。不同種類的直覺,如哲學的直覺、邏輯和數學的直覺、科學的直覺、美學的直覺等等,有其各自的特點,探索它們的機制和規律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課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