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榜王朝

[拼音]:Majiayao wenhua

中國黃河上游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因甘肅省臨洮縣馬家窯遺址而得名。主要分佈在甘肅省,以隴西平原為中心,東起隴東山地,西到河西走廊和青海東北部,北達甘肅北部和寧夏南部,南抵甘南山地和四川北部。目前一般認為,它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地方分支,故又名甘肅仰韶文化。它上承仰韶文化的廟底溝型別,下接齊家文化。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公元前3300~前2050年。

發現與命名

馬家窯文化發現於20年代初,大量的考古工作則是在50年代以後才開展起來的。經過發掘的重要遺址,有甘肅臨洮馬家窯、蘭州青崗岔、永昌鴛鴦池和青海樂都柳灣等20多處。目前對這個文化的性質、特徵、年代、分期、來龍去脈以及與相鄰原始文化的關係等問題,都已逐步地明確起來。

對馬家窯文化曾有不同的命名,至今也還沒有完全統一。最早進行調查發掘的安特生,曾將臨洮馬家窯與和政半山兩處性質不同的史前遺存合在一起,認為都屬仰韶期或仰韶文化;有時為了同河南省的仰韶文化遺存相區別,便稱為甘肅仰韶文化。後來,夏鼐到甘肅進行田野考古工作,認識到這類遺存同河南的仰韶文化頗多不同,主張以馬家窯遺址為代表,另立新的名稱,叫做馬家窯期或馬家窯文化。從50年代開始,考古界多數主張把以青海民和馬廠遺址為代表的另一類史前遺存,與馬家窯、半山的遺存合在一起,統稱為甘肅仰韶文化或馬家窯文化,認為是與仰韶文化平行或略晚的不同系統的文化遺存。後來由於在臨洮馬家窯、渭源寺坪、甘谷渭水峪等地發現了地層關係,證明馬家窯文化馬家窯型別晚於仰韶文化的廟底溝型別,而與仰韶文化晚期諸型別大體同時,只是結束的時間更晚。從文化因素上分析,也可看出馬家窯文化承襲廟底溝型別而產生變異的形跡。可見它實際上是仰韶文化晚期的一個地方分支,有人認為它直接屬於仰韶文化。

文化特徵和型別、分期

馬家窯文化的突出特徵是彩陶特別發達,在整個陶器中約佔20~50%,隨葬品中的彩陶有時多達80%以上,在中國的所有彩陶文化中,這個比率是最高的。畫彩的部位也比其他文化的廣泛得多,許多細泥陶的外壁和口沿佈滿花紋,不少大口徑器物的裡面和其他夾砂的炊器上也常畫彩。紋飾繁縟多變而又具有明顯的格律,表明畫彩技術已達到成熟的程度。

馬家窯文化經歷了1000多年的發展,文化特徵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一般把它分為馬家窯、半山和馬廠3個型別,分別代表3個發展時期。不過,有的在馬家窯型別之前插入一個石嶺下型別,有的則把以石嶺下(見石嶺下遺址)為代表的遺存作為馬家窯型別的早期;有的在馬家窯型別之後插入一個小坪子期,有的則把小坪子期歸入馬家窯型別的晚期。不論怎樣劃分,它們的相對年代順序是清楚的。

馬家窯型別(或稱馬家窯期)因馬家窯遺址而得名。分佈於隴東山地、隴西平原、寧夏南部和青海西北部,西至甘肅武威。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前3300~前2900年。它的彩陶多為橙黃黑彩。畫彩的器物主要是碗、盆、瓶、罐。花紋繁縟,多用等粗的線條構成,均勻對稱,渾然一體。其中動物花紋有鳥紋、魚紋、蛙紋和蝌蚪紋,幾何花紋則有垂幛紋、漩渦紋、水波紋、圓圈紋、多層三角紋、桃形紋和草葉紋等。無彩陶主要是罐、甕、甑、砂鍋等,其中泥質陶多為素面,有的打磨光滑,夾砂陶多飾繩紋和附加堆紋。不少陶器的形制和花紋都與仰韶文化廟底溝型別的相似或接近,顯然是從廟底溝型別脫胎髮展起來的。馬家窯型別的晚期,彩陶花紋多用較粗的筆道,小口高領罐的形制及其所飾的大漩渦紋、大鋸齒紋等,都表現出向半山型別過渡的傾向。有人為了把它同典型的馬家窯型別相區別,遂單獨列為一個文化期,並以較早發現的地點蘭州市郊陸家溝小坪子命名,稱為小坪子期,年代約為前2900~前2650年。

半山型別(或半山期)因半山遺址而得名。分佈於隴西河谷和盆地、河西走廊以及青海東北部,同馬家窯型別分佈區大部分重合而稍稍偏西,年代約為前2650~前2350年。其特徵表現在彩陶上,主要是用紅黑兩色相間的鋸齒紋構成各種圖案,諸如漩渦紋(見彩圖)、水波紋、葫蘆紋、菱形紋和平行帶紋,也有變體蛙紋和棋盤格紋。彩陶器形以小口鼓腹甕、單把壺、雙耳罐和缽為主;夾砂陶則多系各種罐類,肩部飾較細的附加堆紋,有些夾砂罐為白陶。

馬廠型別(或馬廠期)因馬廠遺址而得名。分佈與半山型別相仿,只是西部更向西伸展到酒泉、玉門一帶。據放射性碳素斷代並經校正,年代約為前2350~前2050年。其彩陶帶有紅衣,早期用很寬的黑邊紫紅條帶構成圓圈紋、螺旋紋、變體蛙紋和波折紋等;晚期則用單色線條,以黑色為主,有時單用紅色,構成波折紋、菱形紋、編織紋和變體蛙紋等(見彩圖)。器形大部分脫胎於半山型別,新器形主要是單把筒形杯。夾砂陶器也多飾附加堆紋,只是條帶較粗而已。馬廠型別晚期的雙耳罐耳部加長,彩紋用單色,以菱形紋和編織紋為主要母題,都已很接近於齊家文化,應當是齊家文化發生的前驅。

過去有一種說法,以為仰韶文化的彩陶是從中亞、西亞等地經新疆和甘肅走廊傳到中原的。通過大量的考古發掘和研究完全可以肯定,包括彩陶在內的整個仰韶文化,是在黃河流域獨立地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同時,已知馬家窯文化晚於仰韶文化的廟底溝型別,又從馬家窯文化本身的分期、各期遺存的分佈及其來龍去脈分析,目前普遍認為它是繼承仰韶文化而逐漸向西擴充套件的。在擴充套件的過程中可能同當地的土著文化相結合而發生變異,以至有人主張可單獨劃分出一個考古學文化。這表明,中國西部地區的彩陶源於中原,進一步證明中國的彩陶是獨立發展的。

馬家窯文化的居民

青海西寧朱家寨與民和馬廠塬發現的分別屬於半山期和馬廠期的50多具人骨,經鑑定屬於蒙古人種的東亞型別。他們在種族上同仰韶文化的居民沒有什麼區別,與現代華北人種也有許多相同之點(見中國新石器時代居民的體質特徵)。甘肅和青海一些地方發現的陶塑人頭像或作為陶器附飾的人像,也多是圓臉,面部較平,顴骨較高,鼻樑較矮,象蒙古人種。有些頭像看來是披髮的。在甘肅,作為馬家窯文化直接前身的仰韶文化廟底溝型別的陶塑人像也是披髮的。歷史文獻記載,古代的戎、羌都披髮。馬家窯文化居民已經養羊,而羌的本義就是牧羊人。所以,馬家窯文化的居民當是戎、羌族系的祖先。

經濟生活

馬家窯文化的居民以經營原始的旱地農業為主,種植粟和黍。這兩種穀物的遺存曾分別發現於甘肅東鄉林家遺址的窖穴(馬家窯期)和蘭州青崗岔遺址的房子中(半山期),柳灣墓地馬廠期的墓裡也隨葬有粟。翻地的農具僅見石鏟一種,通體扁薄,略呈長方形,數量很少。收割的農具很多,主要是石制的和用陶片改制的爪鐮,其形狀主要有長方形穿孔和兩側打成缺口的兩種;另一種也呈長方形,而在一端刻成鋸齒,是馬家窯文化所特有的。穀物加工工具有石磨盤、石磨棒、石杵和石臼等。馬家窯文化的居民飼養豬、狗、羊等家畜。有些墓中曾發現用整隻豬、狗或羊隨葬。家禽僅見雞一種。有些遺址出土了石鏃,還有骨鏃,都是用於狩獵的。遺址中往往發現許多鹿骨,說明狩獵的物件主要是鹿。

原始手工業有石器製造、木作、紡織和製陶等。石器多屬磨製,常有穿孔,少數地方有打製的細石器。尚未發現木器,木作工具石斧、石錛、石鑿等則很普遍。紡紗工具有石紡輪和陶紡輪。柳灣許多墓葬的人骨附近有布紋痕跡,當是麻布一類的衣著。

在甘肅東鄉林家的馬家窯期地層中,曾發現一把銅刀和若干銅器碎塊,在永登蔣家坪遺址的馬廠期地層中也發現過一把殘銅刀,經鑑定都是青銅。由於這是中國目前所發現的最早的青銅製品,有人評價較高;但也有人推測那可能是用含錫石(SnO2)的銅礦石冶煉的,而不一定是人工合金的產物。

馬家窯文化的製陶業十分發達。有很大的製陶窯場,蘭州東郊白道溝坪遺址的窯場即是一例。該窯場緊臨黃河北岸,高出河面60餘米。發現5組12座陶窯,還有另外一些被破壞的陶窯殘跡。每組陶窯共用一個燒火坑,各窯的窯門都朝向燒火坑。窯場中有一個備料坑,內有製造陶器的熟料和餘料,其中的紅膠泥條正與馬家窯文化陶器多用泥條盤築而成的情況相印證。窯場中還出有研磨顏料的石板和配色調料用的陶碟,都是描畫彩陶花紋的工具。陶碟分格,中配紫紅色顏料。

白道溝坪的窯場屬馬廠期,窯室都呈方形,窯箅上有9個火眼,三三排列,十分整齊。與它同一時期的青崗岔的陶窯,以及更早一些屬於馬家窯期的陶窯,窯室也都是方形的。這是馬家窯文化陶窯的一個顯著特點,與中原仰韶文化的圓形窯室迥然不同。

象白道溝坪那樣大規模而又分組排列的窯場,充分顯示了在原始公社制度下有組織地進行勞動生產的場景。在這裡生產的陶器,不僅是為了公社內部的需要,當有相當一部分轉入同其他公社之間的交換。樂都柳灣的馬廠期墓葬中,曾發現有海貝和石質、骨質的仿貝製品。貝類在商周時代即是一種貨幣,它本身也是從遙遠的地方交換得來的。可見馬家窯文化的晚期已經有了商業交換的萌芽。

房屋建築

馬家窯文化的村落遺址,多數位於黃河及其支流兩岸的馬蘭臺地上,接近水源,土壤發育良好。房屋遺蹟平面呈方形、圓形和分間3大類,以方形房屋為最普遍。

方形房屋的平面呈正方或長方形,一般為挖入地下0.5~1米的半地穴建築,面積約10~50平方米。屋內有一個圓形或瓢形的火塘,門口建臺階,門外常設一個方形窖穴以存放什物。如青崗岔1號房子,依坡建築,長7.4米、寬6.5米,門向東開,進門處火塘前立一石板,緊貼房後有一方形窖穴。房內有半山式彩陶罐、帶嘴鍋、夾砂罐、石斧、石錛、敲砸器、石璜、刮削器和陶刀等共20件器物,在一件彩陶甕附近還發現了穀物皮殼和莖葉痕跡,形象地反映了當時人們的生活場景。圓形房屋的平面呈圓形或橢圓形,平地起建或挖一淺坑,居住面上抹草筋泥或紅膠泥,比較堅硬。進門有火塘,火塘旁邊立一中心柱,周圍再立若干柱子。復原起來當是圓錐形的屋頂。分間房屋見於林家和蔣家坪。林家的房子為地面起建,主室中間設一火塘,側邊分出隔間,門外旁側又建小屋一間。蔣家坪除雙套間房子外,還有多元的套間房子,以半地穴式為主。分間房屋的出現,應與家庭成員組成和家庭生活內容的變化有關(見屈家嶺文化)。

葬俗與社會

馬家窯文化經發掘的墓葬約有2000餘座。當時流行公共墓地,一墓地常有數百座墓,多數墓地和居住址相鄰,有些則位於較高的山嶺或山坡上。墓葬的排列不甚規則,但在同一墓地內,絕大多數墓的方向是相近的,多數為東或東南。這同中原地區仰韶文化墓葬一般向西或向西北恰好相反。

盛行土坑墓,小孩死者很少用甕棺埋葬。墓坑的形狀不大規則,近長方形、方形、圓形或橢圓形的都有。有的墓設有斜坡形墓道,墓門用數排木棍或石板封閉。許多死者都有葬具,包括石槨、木槨和木棺等。石槨是用大石板鑲成的,一般有蓋無底。木槨有時用圓木,有時用木板拼接成長方形,多數無底無蓋。槨中除埋死者外,也放若干隨葬器物。棺多用木板做成,大小僅能容身。在白道溝坪等處,還發現有用樹枝掩蓋屍體的情況。

葬式因時期和地區不同而有變化,不外有仰身直肢、側身屈肢和二次葬等幾種。絕大多數墓是單人葬,也有少數是兩人或多人合葬。馬家窯期未見合葬,但青海大通上孫家遺址268號墓埋一成年男性,隨葬一彩陶壺口及頸,369號墓埋一成年女性,隨葬同一彩陶壺的腹部和底,可見這一對男女關係不同一般。半山期有成年男女的合葬墓,見於蘭州土谷臺。馬廠期合葬墓的情況比較複雜,有的是一對成年男女合葬,有的是成年人與小孩合葬,有的是不同性別年齡的集體合葬,有的則是奴婢對墓主人的殉葬。成年男女合葬有同槨的,也有兩棺的,反映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態(見中國古代墓葬制度)。

柳灣93號墓為5人合葬,包括1個老年男人、1箇中年婦女和3個約一歲半至七歲的小孩,很像是同一個家庭的成員。在墓的上部填土中有一屈肢的老年婦女,這種安排表明她的身份不同於其他家庭成員,應是殉葬的家內奴婢。同地327號墓內兩男性青年並排合葬,仰身直肢,均有墊板;另一男性青年夾在中間,四肢屈甚,似為捆縛所致,墊板特短且其一角壓在別人墊板之下,其身份也應是家內奴隸。這種情況表明,馬家窯文化晚期已經出現階級,原始社會開始解體。

馬家窯文化的墓葬一般都有隨葬品,包括生產工具、生活用具和裝飾品等,少數墓葬隨葬糧食和豬、狗、羊等家畜。有些墓地的隨葬器物,男性多石斧、石錛和石鑿等工具,女性多紡輪和日用陶器皿,反映出兩性間的自然分工。隨葬品的數量和質量存在差別,而且越到晚期差別越大。早期較大的墓隨葬器物約30餘件,比一般墓多幾倍;晚期的大墓近百件,較一般墓多十幾倍,而且器物大,質量好。柳灣564號墓單是陶器就有91件,其中彩陶87件,個體甚大,琳琅滿目;粗陶甕中則盛放著已經幹朽的小米;還隨葬有石斧、石錛、石鑿和綠松石飾等。多數墓只有不到10件的隨葬品,有些甚至一無所有。而且隨葬品多的墓往往墓坑也較大,有較好的木槨或木棺;隨葬品少的墓坑也小,多數根本沒有葬具。這種貧富分化的情況,充分地反映了原始社會逐步走向解體的過程。

宗教、藝術和文化

馬家窯文化的埋葬習俗,同中原地區仰韶文化有很大不同,表明它的居民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柳灣的一件彩陶壺上,用彩紋和捏塑方法塑造出一個似為男性老人的全身裸體像。在甘谷灰地兒曾發現過陶祖,即陶質的男性生殖器。這兩種生殖崇拜物的出現可能與祈求豐收有關,也可能是父權制建立後在意識上的一種反映。

馬家窯文化的藝術作品主要是彩陶花紋,數量多,內容複雜,達到了一定的成就。由於大規模進行陶器生產,必定存在陶工和畫工的相對專業化,這就為成熟的彩陶藝術品的出現創造了條件。此外,馬家窯文化中還常有人形或動物形陶塑,有陶製房屋模型。上孫家還出過舞蹈紋彩陶盆,花紋描繪5人一組攜手起舞,腰帶為之飄動。這些都應是人們實際生活的一種藝術再現。

馬家窯文化中不止一次地發現過帶缺口的骨片,在柳灣的一個墓中就發現49片,每片各刻1個、3個或5個缺口不等,這當是一種記數的工具,說明當時已有某些數的概念。到馬家窯文化的晚期,不少彩陶罐上有用墨筆書寫的記號,最常見的是“+”、“-”和“卐”等,在柳灣發現有130餘種,當是在文字產生以前用來記事的符號。

參考書目

嚴文明:甘肅彩陶的源流,《文物》1978年10期。

張學正、張朋川、郭德勇:談馬家窯、半山、馬廠型別的分期和相互關係,《中國考古學會第一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