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吞併奧地利

[拼音]:Handai qiqi

漢代的髹漆器物,包括鼎、 壺、鍅、樽、盂、 卮、杯、盤等飲食器皿,奩、盒等化妝用具,幾、案、屏風等傢俱,種類和品目甚多,但主要是以飲食器皿為主的容器。各地漢墓中多有出土,一般已腐朽,也有儲存較好的。湖南省長沙馬王堆、湖北省江陵鳳凰山和雲夢大墳頭等地漢墓出土的漆器,數量大,種類多,儲存極好,完美如新,是研究漢代漆器的重要資料(見馬王堆漢墓、江陵秦漢墓)。貴州省的清鎮、甘肅省的武威及朝鮮的平壤、蒙古的諾彥烏拉等地墓中出土的漢代漆器,有詳細的銘文,可據以研究當時的工官制度。漢代漆器製作精巧,色彩鮮豔,花紋優美,裝飾精緻,是珍貴的器物。所以,《鹽鐵論·散不足》說“一杯棬用百人之力,一屏風就萬人之功”。漢代宮廷多用漆器為飲食器皿。有些漆器上刻有“大官”、“湯官”等字樣,系主管皇家膳食的官署所藏之器;書寫“上林”字樣的,則是上林苑宮觀所用之物。據新莽時期的漆盤銘文,當時長樂宮中所用漆器,僅漆盤一種,即達數千件之多。貴族官僚家中亦崇尚使用漆器,往往在器上書寫其封爵或姓氏,如“長沙王后家般(盤)”、“軑侯家”、“王氏牢”等,作為標記,以示珍重。作為飲食器皿,漆器比青銅器更具優越性,故為漢代統治階級所愛好,製作極盛,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青銅容器。(見彩圖)

胎質及製法

主要有木胎和夾紵胎兩種。也有少數為竹胎。木胎的製法有輪旋、割削和剜鑿、卷制3種,不同器形分別採用不同的方法。夾紵胎是先用木頭或泥土製成器型,作為內模,然後用多層麻布或繒帛附於內模上,逐層塗漆,幹實以後,去掉內模,便剩下麻布或繒帛的夾紵胎,這便是所謂“脫胎法”。

花紋和裝飾

漆器上施花紋,有下列幾種方法:

(1)漆繪。用生漆製成半透明的漆液,加上各種顏料,描繪於已經塗漆的器物上,色澤光亮,不易脫落,大多數漆器的花紋都用此法繪描。

(2)油彩。用油汁(可能是桐油)調顏料,繪描於已塗漆的器物上,所繪花紋因油脂年久老化,易於脫落。

(3)針刻。用針尖在已經塗漆的器物上刺刻花紋,稱為“錐畫”;有的器物在刺刻出來的線縫內填入金彩,產生了類似銅器上金銀錯的花紋效果。

(4)金銀箔貼。用金箔或銀箔製成各種圖紋,貼在器物的漆面上,呈現了類似“金銀平脫”的效果。紋樣的特點是細緻而流利,最常見的有圖案化的龍鳳紋、雲氣紋、花草紋和各種幾何形紋,也有近於寫實的獸形、鳥形和魚形等圖紋。西漢前期的漆器,花紋富麗而繁複;東漢的漆器,花紋比較簡素。從西漢中期到東漢,少數漆器的花紋是神仙、孝子及其他以人物為主的故事畫。金銀箔貼的花紋則有飛禽、走獸、車馬、人物及各種幾何圖案,等等。

西漢中期以後,流行在盤、樽、盒、奩等器物的口沿上鑲鍍金或鍍銀的銅箍,在杯的雙耳上鑲鍍金的銅殼,這便是所謂“銀口黃耳”或“釦器”。有些漆器如樽、奩和盒的蓋上常附有鍍金的銅飾,有時還鑲嵌水晶或玻璃珠。

作坊和工官

漢代許多地方都出產漆器。西漢前期,製造漆器的手工業作坊,多為地方官營,設在郡國的治所。廣東省廣州西村、廣西壯族自治區貴縣羅泊灣、山東省臨沂銀雀山、湖南省長沙馬王堆和湖北省江陵鳳凰山等地西漢前期墓中出土的漆器,分別有“蕃禺”、“布山”、“莒市”、“成市”的烙印,同時又多有“市府”的烙印,說明它們分別是在南海郡的蕃禺(今廣東省廣州)、鬱林郡的布山(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桂平)、城陽國的莒縣(今山東省莒縣)和蜀郡的成都(今四川省成都)製造的,而主管部門則為各該城市中管理工商業的官署──“市府”。四川的漆器製造業最盛,成都的產品大量運銷到長沙和江陵等地。安徽省阜陽雙古堆汝陰侯墓中出土的漆器,有“女陰”烙印,並在銘文中記明負責製造的官吏和工匠的名字,說明諸侯王和列侯也自設手工業作坊,製造各種器物,其中包括漆器。

大約在景帝至武帝的前期,漢朝中央政府在各地設工官,其中蜀郡(治所在成都)和廣漢郡(治所在梓潼)的工官大量製造漆器。主要供宮廷使用,所以器物銘文中多有“乘輿”字樣。當時朝廷也用以賞賜邊郡的官吏和少數民族的首領,所以蜀郡和廣漢郡工官所制漆器,也多量地在貴州省的清鎮、蒙古的諾彥烏拉等地被發現。這些漆器的年代最早為西漢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最晚為東漢和帝永元十四年(102)。

工匠和工官的組織體制

據銘文,蜀郡和廣漢郡工官中製造漆器的工匠,按工種不同,分為“素工”、“髹工”、“上工”、“銅耳黃塗工”或“銅釦黃塗工”、“畫工”、“工”、“清工”、“造工”。素工是制木胎的,如系夾紵器,則不用素工。髹工是漆工。上工有時作“工”,可見也是漆工,髹工是初步塗漆,上工則是進一步塗漆。銅耳黃塗工和銅釦黃塗工是在漆杯所鑲銅耳和漆盤、漆壺等所鑲銅箍上鍍金的。畫工是在器物上畫花紋的。“工”的性質曾有許多爭論,但以雕工的可能性為大,其任務不僅雕刻銘文或花紋,主要是在漆器上精心刮磨,使其產生光澤。清工是將製成的漆器加以修整、洗淨,實際上是檢驗工。“造工”是工場主任。在同一工場中,髹工人數最多,上工、黃塗工、畫工次之,工又次之,清工和造工人數最少,各僅1人。在年代較早的昭帝始元二年的漆器銘文中,工人只有髹工、畫工和工,只是在成帝以後的漆器銘文中才增加了上工、黃塗工與清工。這說明到後來分工越來越細。同一個工匠,有時兼任兩種以上的不同任務。

工官中的官吏,有護工卒史、長、丞、掾、令史。長主要是行政負責官員,丞是他的副職,他們的地位和待遇相當於縣長和縣丞。掾是長、丞之下的辦事官吏。令史是掌管文書的官吏。護工卒史為中央政府的少府所特派,在工官中居監視、督察的職位,秩位不高,但權力很大。在昭帝始元二年的漆器銘文中,護工卒史之名在長、丞之後,在成帝陽朔二年(前23)的漆器銘文中,才開始將護工卒史的名字列於首位,以後遂成定製。這說明,從成帝以後,中央政府加強了對蜀郡和廣漢郡工官的控制權。設在首都長安的工官,亦有製造漆器的,其產品在甘肅省的武威和朝鮮的平壤被發現,工官的名稱為“考工”、“右工”和“供工”。“考工”和“右工”都是少府屬下的工官;“供工”可能即為“考工”,也可能是另一工官,但亦屬少府管轄。這些設在長安的工官,既製造銅器,也製造漆器。所制漆器的銘文表明,作坊中的工人亦有“畫工”、“工”“塗工”等的分工。官員有“令”、“右丞”、“掾”、“令史”、“嗇夫”等。“令”是首官,“左丞”和“右丞”都是其副職,後者主管漆器的製造。從考古發現的情形看來,長安工官的產品在數量上可能不如蜀郡和廣漢郡工官的產品多。

參考書目

王仲殊:《漢代考古學概說》,中華書局,1984。

梅原末治《支那漢代紀年銘漆器圖說》,桑名文星堂,京都,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