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紀念館

[拼音]:xiaofeili

[英文]:consuming capicity

同消費關係相對應的概念。有三種理解:

(1)消費者消費或享用消費物件(包括物質產品、精神產品和各種服務)的能力、條件和手段。消費者依據這種能力,才能通過消費恢復和提高自己的勞動力,並轉化成新的生產力。

(2)產品(包括服務)通過消費者消費得以實現的限度,或消費者消費的限度。

(3)消費者、消費資料、消費服務之間的一種關係。三者之間的關係可以概括為:在消費者已確定的條件下,消費力的大小以消費資料的供給量為轉移,同消費資料的質量、數量成正比例關係變動。消費品供給愈好、愈多,則消費力也就愈大,反之則愈小。在消費資料的質量、數量已確定的條件下,消費力大小以消費人口的多少為轉移,同消費者的多寡成反比例關係變動。消費者愈多,人均佔有的消費資料就愈少,則消費力就愈小,反之則愈大。在消費人口和消費資料的數量、質量都已確定的條件下,消費力的大小以消費服務的組織合理程度為轉移,同消費服務的好壞程度成正比例關係變動。服務水平高,則消費力高;服務水平低,則消費力也低。

各種形態及其區分的意義

消費力在其存在形態上,可以區分為:

(1)自然消費力。指消費者為維持生存而滿足自己的自然生理需要的能力。

(2)社會消費力。指消費者受整個社會關係,特別是分配關係的支配所具有的消費能力。其大小不直接決定於社會生產力的水平,而直接決定於所有制和分配的性質。

(3)絕對消費力。指只同社會生產力掛鉤並同它相適應的消費力,其大小直接決定於生產力的水平。

(4)有購買力和支付能力的消費力。指消費者運用自己的貨幣收入購買商品和服務以滿足自己需要的能力。滿足自己需要能力的大小,主要取決於自己有支付能力的購買力的大小。把消費力區分為上述各種形態,從不同角度進行分別考察的意義在於:它有助於人們掌握確定消費水平的各種界限標準,有計劃地、合理地分配和使用社會勞動,正確處理產需矛盾和協調個人消費與社會消費的關係。

諸種消費力形態的共同點

儘管消費力有各種不同形態,但都具有共同的內涵,即都是消費者同消費物件兩方面的統一與結合。這包含兩個層次的內容:

(1)消費力實體。包括要求滿足個人需求的消費者和由社會供給系統提供的消費資料、消費服務。前者是消費力的主體因素,其數量取決於某一社會的人口總量,該社會生產水平制約著他們的需求總量。後者是消費力的客體因素或物質承擔者,它取決於該社會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經濟結構以及相應的分配供給制度。沒有前者,後者只能是毫無意義的自在之物,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沒有後者,則消費者將無從消費,主體也不可能存在和發展。因此消費力一定要通過一定的組織和管理,把人與物兩個方面完整地結合起來。

(2)消費力實體諸因素的結合比例和結構。它關係著消費力組織的合理程度。消費力不是主、客因素的簡單相加,它的數量上的比例、質態上的結構對消費力的高低具有重要影響。比例和結構組織得合理則消費力強,人均消費水平就高;反之則消費力差,人均消費水平就低。

社會主義生產的目的是在生產發展的基礎上充分地滿足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與文化的需要,這就要求做到社會消費品總量和人均的消費品佔有量都要增長。為此,合理組織消費力的內部結構,處理好消費人口、消費資料和消費服務的相互關係,使物質生產與人口生產保持適應的比例,並同服務業的發展相適應,以求達到最大的消費力,是十分必要的。

兩種屬性

消費力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消費過程是人的肌體、神經、腦髓的補償、恢復和發展的過程,也是新陳代謝的自然生理過程。這涉及消費力的自然屬性,它對研究生產物的“人化”、需要的“最大限度”的滿足,確定最低消費水平數量依據,都具有考察意義。消費力也具有社會屬性,即人們的需要和享受是由社會產生的。因此,人們對於需要和享受是以社會的尺度,而不是以滿足它們的物品去衡量的。考察消費力的高低,不僅要著眼於人們的自然生理需要,而且更要著眼於社會的生產關係的性質。

參考書目

劉方棫:《消費經濟學概論》,貴州人民出版社,貴陽,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