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唐納,J.E.H.

[拼音]:Shangdai jiagu

主要指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商代晚期(公元前14~前11世紀)王室占卜記事用的龜甲和獸骨。以其為研究物件的學科即稱甲骨學。商王常用甲骨占卜吉凶,卜畢將所問之事或所得結果刻(或寫)在其上,此即商代甲骨文,但出土甲骨更多是不刻文字者。因商代甲骨文不見於古代史書記載,所以學者間命名不一,又有龜卜文、契文、殷契、甲骨刻文、殷墟文字、貞卜文、殷墟卜辭等各種名稱。商代甲骨的發現和研究對商代考古、歷史及古文字學的研究均有重要意義。

發現簡史

商朝滅亡,“失國霾卜”。商代甲骨即不為世人所知。1899年(清光緒己亥)秋,古文字學家王懿榮首先在所謂“龍骨”中發現帶字的甲骨,並定名為商代卜骨,高價購藏,至1900年,他先後3批共購藏甲骨1500片。同時蒐購甲骨者還有古文字學家王襄、劉鶚。其後的著名收藏家還有羅振玉等。羅氏自1907年開始購藏甲骨,至1928年先後收藏近3萬片。一些外國人很早開始也搜求殷墟甲骨。早在1903年,美國人方法斂(1862~1914)和英國人庫壽齡(1859~1922)就開始合購甲骨,英國人金璋(1854~1952)、 德國人維爾茨和衛禮賢(1873~1930)也自1908和1909年開始蒐購甲骨,以上數人共得甲骨5000片左右。日本人蒐集甲骨要早於羅振玉,如三井源右衛門一批即得3000片,林泰輔從1905年開始蒐購甲骨,到1928年前後,日本各家共蒐集甲骨15000片左右。加拿大人明義士(1885~1957)自1914年起在安陽坐地收購甲骨,小屯村中和村南的幾批重要發現,都為明義士所得,至1926年他自稱收藏逾5萬片,其數居外國人之冠。以上國內各家所得和流散國外的甲骨共10萬片左右。

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組開始有計劃地發掘殷墟,先後進行15次。其中第1次至第9次共出土甲骨6389片,第12次至第15次共出土甲骨18405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殷墟發掘工作繼續進行,先後在四盤磨、小屯、大司空村、苗圃北地和後岡等處出土商代甲骨。其中小屯南地1973年出土甲骨4000多片,內容豐富,地層關係明確,對於甲骨分期研究有重大學術價值。殷墟以外,1953、1954年在鄭州商代遺址中還出土2片商代中期的有字甲骨。

自1899年發現殷墟甲骨至今,86年來已出土商代甲骨15萬片以上,現分藏於中國大陸和臺灣省及港澳地區。此外還流散到日本、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蘇聯、聯邦德國、瑞士、比利時、荷蘭、瑞典等國家。

著錄與研究

殷墟所出的甲骨有不少已著錄出版。1903年劉鶚整理所藏部分甲骨,出版《鐵雲藏龜》,是為第一部著錄甲骨的著作。劉氏所餘甲骨曾先後著錄於羅振玉《鐵雲藏龜之餘》、姬佛陀《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商承祚《福氏所藏甲骨文字》和《殷契佚存》等書中;王襄所藏甲骨的一部分,著錄於他所編《簠室殷契徵文》一書中;羅振玉所藏甲骨的一部分,先後收入他所編《殷虛書契》、《殷虛書契菁華》、《殷虛書契後編》等書中。外國人所得甲骨,早年有一部分以摹本出版,如庫壽齡、白瑞華所編《庫方二氏藏甲骨卜辭》、《甲骨卜辭七集》等。明義士所得甲骨,一部分著錄於《殷虛卜辭》書中;日本人所得甲骨,林泰輔以拓本纂為《龜甲獸骨文字》,郭沫若《卜辭通纂》也有著錄。近年來,國外所藏甲骨不少墨拓出版,周鴻翔編有《美國所藏甲骨錄》;日本貝塚茂樹編有《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藏甲骨文字》、鬆丸道雄編有《東京大學東洋文庫所藏甲骨文字》等;加拿大則出版了許進雄《明義士收藏甲骨》、《殷虛卜辭後編》、《懷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等;英國各家所藏甲骨也已墨拓並正在編纂出版中。

抗日戰爭期間和抗戰勝利以後所出甲骨,主要著錄於胡厚宣《戰後寧滬新獲甲骨集》、《戰後南北所見甲骨錄》、《戰後京津新獲甲骨集》、《甲骨續存》等書中。

殷墟科學發掘所得甲骨中,第1~9次發掘所得收入董作賓《殷虛文字甲編》一書。第13~15次發掘所得收入董作賓《殷虛文字乙編》一書。而1973年小屯南地所得甲骨,則收入《小屯南地甲骨》一書。郭沫若主編的《甲骨文合集》一書,將1973年以前出土的甲骨進行選片、去重、棄偽、綴合,並選換拓本和墨拓未著錄材料,精選出41956片編為13冊,自1978年開始出版,至1982年已全部出齊,為甲骨學和商史研究提供了系統的資料。

在出土和流傳過程中,不少完整甲骨破碎而分屬於不同藏家,或見於不同的著錄中。為了得到較為完整的資料,不少學者致力於殘斷甲骨的綴合復原工作。1917年王國維首先綴合了《戩壽堂所藏殷虛文字》1.10與《殷虛書契後編》上8.14,發現了甲骨文所記上甲至示癸的世次與《史記·殷本紀》不合,從而糾正了《史記》所列個別商王世次的錯誤。其後郭沫若《卜辭通纂》、《殷契粹編》和董作賓《殷歷譜》也做了許多綴合工作。甲骨綴合的專著有曾毅公《甲骨叕存》和《甲骨綴合編》,郭若愚、曾毅公、李學勤《殷虛文字綴合》等。張秉權的《殷虛文字丙編》集中綴合了《殷虛文字乙編》的材料, 屈萬里《殷虛文字甲編考釋》 則對《殷虛文字甲編》多有綴合,此外,有嚴一萍的《甲骨綴合新編》等。《甲骨文合集》一書從30多種甲骨著錄中共綴合了1600餘版。

關於甲骨的出土地點和年代,劉鶚在《鐵雲藏龜》序中首先明確指出甲骨文為 “殷人刀筆文字”, 羅振玉則在1908年考定甲骨出土地應為河南安陽“洹濱之小屯”村。 經羅振玉、王國維等深入研究, 甲骨被確定為晚商遺物,其出土地小屯即《史記·殷本紀》正義引《竹書紀年》所載的“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晚商都城。以此為基礎,才有從1928年開始的殷墟發掘。

孫詒讓1904年完成的《契文舉例》一書,是第一部甲骨文考釋著作,他將《鐵雲藏龜》中的甲骨文與金文、石鼓文及《說文》中的古文相比較進行分析,共考釋文字180多個。其後幾十年來,對甲骨文字考釋做出貢獻的學者主要有羅振玉、王國維、唐蘭、於省吾、郭沫若、董作賓、楊樹達等。這些學者的考釋方法基本是“由許書以上溯古金文,由古金文以上窺卜辭”。此外,還比較分析甲骨文字形的偏旁點劃,然後通過音韻學、訓詁學的手段,以求其音、義。郭沫若、於省吾在傳統考釋方法的基礎上,結合民族學、世界史等方面的材料進行研究,屢有新獲。經過學者們的努力,甲骨文4500多個單字,目前已辨識出2000字,但其中得到公認者僅有1000多個。其餘不識者多為族名、地名或專名,知其義而不知其音。在上述成果的基礎上,甲骨文篇章已可基本通讀。考釋文字的主要著作有羅振玉《殷虛書契考釋》,郭沫若《卜辭通纂考釋》、《殷契粹編考釋》、《甲骨文字研究》,唐蘭《殷虛文字記》、《古文字學導論》,楊樹達《耐林廎甲文說》、《積微居甲文說》,於省吾《雙劍殷契駢枝》、《甲骨文字釋林》等。

自1917年王國維的《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利用甲骨文進行商史研究以後,繼續者不乏其人。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一書用馬克思主義觀點指導甲骨文研究,開闢了中國史學研究的新天地。這方面的其他著作有胡厚宣的《甲骨學商史論叢》、董作賓的《殷歷譜》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學者們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除繼續對文字進行考釋外,又對傳統的甲骨文分期斷代進行補充、修正,並開始探索新的分期斷代標準。與此同時,利用甲骨文材料研究商代的社會性質、階級結構及商代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也取得了新的進展,從而使甲骨學研究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卜法與文例

商代統治者十分迷信,占卜活動頻繁,幾乎天天卜,事事卜,藉以指導自己的行動。占卜內容基本是以時王為中心,就他所關心的問題,通過貞人向上帝、鬼神、先公先王等求疑問卜,以便預示吉凶,祈望得到護佑。有對祖先與自然神祇的祭祀與求告,有對風、雨、水及天象、農事、年成的關注,也有對同周圍各方國戰爭的關注和商王關於田遊、疾病、生育以及旬、夕、禍、福的佔問等。

占卜所用的材料主要是龜腹甲(也有少量背甲)和牛胛骨。龜主要為南方產物,殷墟第13次發掘所得一版大龜長一尺二寸,產自馬來半島。牛胛骨則主要為當地所產。卜用甲骨,用前都需經過整治。在殷墟科學發掘前,曾在小屯村北朱姓地(即後來之E區)發現一坑數百隻腹背完整之龜殼,此即儲存龜料的場所。削鋸龜甲時,先將腹背鋸開,去掉腹甲外沿,再將其內刮磨平整。背甲則從中間剖開,再鋸去首尾兩端,呈鞋底形,此即“改制背甲”。經削鋸處理的龜甲都要去掉鱗片並將正反面打磨平整;整治肩胛骨時則先要切去一部分骨臼,再切去突出之臼角和削平骨脊,最後將正、反面打磨光滑。鋸削後的甲骨還要在背面施以鑿、鑽,但也有少量牛胛骨在正面施鑽鑿。鑿為長槽狀或棗核狀。鑿旁挖一個圓窠,即為鑽。龜甲以中間千里路為界,左甲鑽在鑿右,右甲反之;牛胛骨左胛骨鑽在鑿右,右胛骨亦反之。

占卜時,用燃熾的木枝燒炙甲骨背面鑿、鑽處,因甲骨厚薄不勻,正面即出現“卜”字形之裂紋。其中鑽處裂紋稱兆枝,鑿處裂紋稱兆幹,此即據以判斷吉凶的“卜兆”。卜時所灼數不一,少則呈一、二兆,多則可達百餘兆。龜甲兆枝左右相對。牛胛骨則兆枝朝向臼角缺口,即右胛骨兆枝向右,左胛骨兆枝向左。占卜以後,將所問事項刻記在甲骨之上。文字一般先刻豎劃,後刻橫劃。首先在卜兆上方刻記占卜序數,即一、二、三、四……,稱為“兆序”,最多有卜至20次以上者。兆旁還記“兆辭”,如不玄、不玄冥、一告、二告、三告、小告等。或記“吉辭”,如吉、大吉、弘吉等。或記“用辭”,如用、用、毋用、御等。吉辭、用辭以晚期甲骨為常見。最後刻卜問之事,故又稱甲骨文為卜辭(見彩圖)。一條完整卜辭,應包括敘辭、命辭、佔辭、驗辭等項。如《殷虛文字丙編》第247片:

甲申卜,儑,貞婦好娩傾。王佔曰:

其佳丁娩,傾。其佳庚娩,弘吉。

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傾,佳女。此辭之“甲申卜,儑”即敘辭,為貞卜日期及貞人名。“貞婦好娩傾”,為所問之事,稱“命辭”或“貞辭”。“王佔曰:其佳丁娩,傾。其佳庚娩,弘吉”,為商王親自視兆佔問以判斷吉凶,稱“佔辭”。“三旬又一日甲寅娩,不傾,佳女”,為卜後31日,事情應驗,記其結果而補刻,即“驗辭”。在殷墟卜辭中,形式如此完整者極少,一般常省去佔辭或驗辭,也有隻保留命辭者。在早期甲骨中,有時將刻文以硃砂或墨填塗,也有少數甲骨上的文字不是刻寫,而是用“毛筆”朱書而成。

卜辭的分佈有一定規律。一般說來,刻辭迎兆並與一定的卜兆有關。龜腹甲右側卜兆向左,文字右行;左側卜兆向右,文字左行;甲首及甲尾部分,或近甲橋邊緣部分,卜辭由外向內行。背甲與之相同。商人占卜往往從正反兩個方面問疑,反映在龜甲上則有位置相應的左右“對貞”。牛胛骨中右胛骨卜兆向右,卜辭左行;左胛骨卜兆向左,卜辭右行。只有上端近骨臼處的兩條卜辭由中間讀起,在左左行,在右右行。牛骨上的各條卜辭,或自下而上刻寫,或自上而下刻寫,其間往往有界劃相隔。每一件事也反覆對貞。但也有不同之卜交錯排列,名為“相間刻辭”;有時甲骨正面的卜辭無處容納,則轉刻於背面,此即“正反相接”;有時反覆卜問同一件事,但將內容基本相同的卜辭分刻於數版甲骨之上,只是各版卜序不同,這就是“卜辭同文”。

甲骨經占卜契刻之後,有的便有意識地儲存起來,如1936年發掘的127號坑內共存放17000片甲骨;有的則散落,如出土於殷墟宮殿基址之上的零星甲骨即是;有的則被廢棄,如一些習刻文字,如干支表、仿刻等。

分期與斷代

對商代甲骨進行分期斷代,是將甲骨學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必要條件。目前主要行用的是董作賓1933年在《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中所提出的五期說:第一期:盤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廩辛、康丁;第四期:武乙、文丁;第五期:帝乙、帝辛。五期的劃分,主要根據十項斷代標準:1.世系;2.稱謂;3.貞人;4.坑位;5.方國;6.人物;7.事類;8.文法;9.字形; 10.書體。十項標準中,最重要的是世系、稱謂、貞人三項。世系是各王的位次。稱謂是時王(即占卜時的王)對各位祖先的稱呼(祖、父、兄、妣、母),據此可知時王與其祖先和其他親屬間的關係。貞人是代時王例行占卜的史官,與占卜問疑的時王為同時人。因此,世系是個綱,根據時王對先王的不同稱謂,就可判斷甲骨屬於何時。時代已明的甲骨上出現的貞人,也當與時王同時。同一版甲骨上出現的不同貞人,由於他們的稱謂系統基本一致,因此,某個貞人的時代一經確定,就可推而廣之,從同版關係找出與這一貞人同時代的另外一些貞人。各代貞人的組合排出後,就可根據卜辭中出現的貞人來判定時代。甲骨卜辭一到五期都有貞人,尤以一、二、三期為常見。其他各項斷代標準也有參考價值,但侷限性比較大。如“坑位”,只有科學發掘才可能有確切的坑位和地層關係,對分期斷代研究才有重要參考價值。另外,有些坑因地層關係不明或公佈的資料不全,也會給研究帶來困難。其他如方國、人物、文法、字型、書體等標準,都是從已判明時代的甲骨文中歸納出來的,只能做為分期斷代的間接證據。不過,根據甲骨文不同時期的字形、書體的變化規律進行分期斷代,往往也是很有效的。因為每一時期的甲骨文都有其獨特的書體風格:第一期雄偉;第二期嚴整;第三期散亂、頹廢;第四期峻峭粗放;第五期謹飭。此外,同一個字在不同時期中,字形也有變化,如較為常見的干支字,變化更為明顯。因此,熟練掌握書體、字形的變化,對判斷沒有稱謂或貞人的殘辭或卜旬、卜夕卜辭的時代是很有意義的。

董氏斷為三、四期的一些卜辭,有不少沒有貞人,且字型、文例相近,難於分開。因此,胡厚宣在董氏“五期說”的基礎上,將董氏的三期和四期合併而提出了“四期說”。

陳夢家在《殷虛卜辭綜述》一書中,根據董氏的十項斷代標準,提出了“九期”的劃分法,即:第一期:武丁卜辭;第二期:祖庚卜辭;第三期:祖甲卜辭;第四期:廩辛卜辭;第五期:康丁卜辭;第六期:武乙卜辭;第七期:文丁卜辭;第八期:帝乙卜辭;第九期:帝辛卜辭。陳氏力圖將每片甲骨都分在有關各王之下,但這在實踐時是有困難的。因此,他在能分的時候,儘量採用九期分法。在不易細分時,則仍採用董氏的五期分法,甚至使用早期(武丁、祖庚、祖甲、廩辛)、中期(康丁、武乙、文丁)、晚期(帝乙、帝辛)這樣的三期分法。

商代甲骨中的部分甲骨被董作賓稱為“文武丁時代卜辭的謎”;陳夢家根據貞人名稱稱之為“組、子組、午組”卜辭,定為武丁晚期;胡厚宣則認為屬盤庚、小辛、小乙時期;另有人認為屬帝乙、帝辛時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發掘中,這類卜辭常與武丁時代的賓組卜辭同出,並且這類甲骨的坑位和共出陶器也都相當於殷墟文化早期,即武丁時期。“、子、午”組卜辭雖與武丁時常見的“賓組”卜辭不同,但稱謂、人物、字型、文例等方面均有較密切的關係。經過近年的研究討論,這類卜辭為武丁時期的意見已趨一致。與此同時,對董作賓劃為武乙、文丁時代的卜辭也有學者提出質疑。有人主張把有貞人“歷”及與之字型相近的卜辭稱之為“歷組”,並根據其稱謂、人名、事類、文例與武丁、祖庚卜辭有些相近,定其為武丁晚期至祖庚時代物。但另有人不贊成稱此類卜辭為“歷組”,而名之為“武乙、文丁卜辭”,並根據這類卜辭的出土地層及坑位情況等,論證其與武丁卜辭不是同代之物。在1973年的殷墟發掘中,於小屯南地相當於大司空村三期的灰坑和地層中,出土了康丁、武乙、文丁卜辭,獲得了準確的層位證據。武丁、祖庚卜辭與武乙、文丁卜辭所記事類也有區別:如武丁時常見的方,在武乙、文丁卜辭中根本不見;其他如字型風格、慣用語、文例等方面,與武丁、祖庚卜辭也有較大區別,具有較晚的特點。因此,兩者的年代應有不同。這一問題的討論目前仍在進行中。

主要內容

甲骨文的內容是多方面的,涉及商代社會各個領域,15萬片甲骨文是中國目前最早的文獻記錄。《甲骨文合集》將甲骨文內容分為4大類、21項。即:

(一)階級和國家

1.奴隸和平民;2.奴隸主和貴族;3.官吏;4.軍隊、刑罰、監獄;5.戰爭;6.方域;7.貢納。

(二)社會生產

8.農業;9.漁獵、畜牧;10.手工業;11.商業、交通。

(三)思想文化

12.天文曆法;13.氣象;14.建築;15.疾病;16.生育;17.鬼神崇拜;18.祭祀;19.吉凶夢幻;20.卜法;21. 文字。

(四)其他

從甲骨文中有關商代階級和國家的資料可知,商代的奴隸和平民由眾、芻、羌、僕、奚、妾、僛等不同身份的人組成;奴隸主和貴族有先公先王和他們的配偶如高妣某、妣某、母某、婦某及其子子某、多子等;各級官吏則有臣、尹、史、犬、亞、馬、射和侯、伯等;軍隊有師、旅等;刑罰有儨、刖、劓、伐、俢等;並設定了監獄“乹”。商王朝經常對外發動戰爭,征伐的方國主要有方、土方、夷方、下危、巴方、周、召方等,帝乙、帝辛時則以東南的夷方為主要敵國。不少方國部落對商王朝叛服無常,被征服後則稱臣納貢,甲骨文中常見氏(致)、來、入馬牛羊象龜等記載。此外,商王朝還通過取、登、収等手段廣為聚斂。

甲骨文中有關商代社會生產的內容很豐富。在農業方面,有許多裒田、耤田、田、作大田的記載,還見有商代的各種農作物名稱如黍、稷、麥、來、稻等。商代統治者關心農業收成的豐歉,常有立黍、省黍、求年、告秋之卜,並關心風、雨、降暵對農業收成的影響。在畜牧業方面,馬、牛、羊、雞、犬、豕等都有記載,畜養量較大並有專門的畜廄。祭祀時常用大批牛羊,用羊曾多至158只,並曾準備一次用掉“千牛”。漁獵仍在社會生活中起一定的作用,獵物有鹿、麋、豕、象、虎、狐、魚類和各種鳥類。狩獵方法有田、狩、逐、阱、射、侹、佸、隻等。面積廣大的沁陽田獵區是商王田遊的主要場所。甲骨文裡還有關於貝、朋、珏和舟、車以至傳遞制度等商業交通方面的材料。

在甲骨文裡,有關商代思想文化方面的內容也很豐富。天文曆法方面,有月食、日食和鳥星、新星、新大星等材料,也有“十三月”、頻大月等閏置材料和干支記日及每日不同時間階段的“時稱”等。在氣象方面,有不少卜雨、卜風以及易日、雲、雷、雹、雪、亽、虹等方面的記錄。在醫學方面,記錄了不少頭疾、牙疾、鼻疾、言疾、肘疾、足疾、腫疾等疾病,也有關於生育的記載並能準確推知預產期。商人還崇拜上帝、四方風神、日、東母、西母等神靈,也崇拜岳、河、丒、土等地祇和季、王亥、王恆等祖先神。

商代甲骨文多為占卜問疑的記錄,但也有一些並非卜辭。這就是:

(1)表譜刻辭,如干支表、祀譜、家譜等。

(2)記事刻辭,如刻在腹甲的甲橋部分的“甲橋刻辭”;刻在背甲反面的“背甲刻辭”;刻在腹甲右尾部分的“右尾甲刻辭”;刻在牛胛骨骨面寬而薄一端下方的“骨面刻辭”;刻在牛胛骨骨臼部分的“骨臼刻辭”等。記事刻辭與占卜無關,主要記卜用甲骨的來源、貢入者、所貢數量、整治者和史官簽名等。儘管甲骨文的內容比較豐富,但它畢竟是商王室占卜的遺物,所記內容主要是商王和大貴族的活動,在反映整個商代社會方面具有一定侷限性。

科學價值

甲骨文在文字學和語言學的研究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它是中國目前最早有系統的文字。甲骨文已是較為成熟的文字,其構成主要有象形、假借、形聲三種。所謂象形字,就是按客觀事物的形象描繪出的文字,並對其有約定俗成的語言稱謂,如

一望而知其為犬形,又呼此種動物為“犬”聲。對於語言中一些難以描繪出來的字元,則借用一些已有的象形字當作代用的注音符號來記錄,這就是假借,如

本是鋸子的象形,讀為“我”,但可假借“我”音,作為代詞的“我”字。所謂形聲字,就是在假借字旁加上代表事物事類的形符,如假借字羽,本為毛羽之羽,發羽聲,借用聲為表示“翌日”之“翌”,加形符“日”後成為“”字,但仍發“羽”聲。武丁時期,這3種類型的文字已基本存在,但形聲字尚不發達,以象形字做音符的假借字還比較多。帝乙、帝辛時代,形聲字才發展起來。今天的漢字,仍是以象形字為基礎的形符文字,因此,甲骨文已具備了後代漢字結構的基本形式。甲骨文的文法也和現在的漢語語法基本一致。

中國古代典籍中,有關商代的記載較少,甲骨文材料彌補了這一缺陷。研究甲骨文的學者們結合考古學、民族學的材料,努力恢復商代社會的面貌。甲骨文有關商代奴隸和奴隸主階級的記載,反映了商代社會的階級結構。眾和羌是社會生產的主要承擔者,並有大批奴隸或俘虜被用作祭祀或埋葬時的“人牲”與“人殉”(見商代的人殉和人牲)。奴隸和平民經常逃亡,以反抗奴隸主的奴役和壓榨,直至釀成“焚廩”暴動。商王自稱“餘一人”,通過對上帝的信仰,將王權神化,加強了奴隸主階級的國家機器。商王朝建立了左、中、右三師的軍隊,並由內服和外服的各級官吏組成了龐大的官僚機構,設定了監獄,制定了嚴酷的刑罰。後世的“五刑”在甲骨文中已有濫觴。商王朝不僅加強了對奴隸反抗的鎮壓,還經常發動對外戰爭。自武丁起至文丁時代,主要用兵於北方和西北的各方國。帝乙、帝辛時代,則主要用兵於東南的夷方。通過對周圍各方國部落的不斷征伐,商王朝擴大了疆域和奴隸的來源。甲骨文裡出現的許多方國名和地名,為研究商代地理和疆域提供了重要資料。有關鳥圖騰的遺痕和親族制度以及“非王卜辭”等甲骨刻辭,對研究商民族的起源和家族形態也很有意義。

甲骨文還為古代科技史的研究提供了不少珍貴資料。商代的農業是社會生產的主要部門。當時已經掌握了各種農作物的栽培方法。商代的畜牧業在社會生產中仍佔有重要地位,而以養馬業發展較快。商代的醫學已達到較高水平,有關疾病的記載,表明當時的醫學分類已基本具備今天的內、外、耳鼻喉、牙、泌尿、婦產、小兒、傳染各科,而有關齲齒的記載,則是最早的這類記載之一。商代的歷法是陰陽合曆,武丁時因年終置閏而有“十三月”。祖庚、祖甲時有了“年中置閏”。商代以干支記日,並將一天劃分為不同的時間階段,創制了記時的“時稱”。商人對氣象的觀測也很注意,關於風、雲、雨、雪、雹、雷、虹的記載,證明商代氣候較今日為暖,為古氣象學的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據。此外,有關日食、月食和星象的記載,對研究商代的天文學和曆法的定朔也很有價值。

甲骨文的研究成果對商代考古也很有意義。殷墟文化分期的相對年代,在參照甲骨分期研究的成果之後,得出了較為確切的序列。與此同時,不少遺蹟、遺物的性質和年代的考證,如婦好墓的年代及婦好在歷史上的活動、殷王陵祭祀場的推定、人殉與人祭、族墓地的研究及社祀遺址的考訂等,都是結合甲骨文材料進行的。

今後研究的主要課題

商代甲骨文發現以來,其研究已取得了很大進展,但還有不少問題有待今後深入。在文字考釋方面,雖然目前已經確認了1000多個單字,基本可以通讀篇章,但仍有大部分單字未能識讀。在分期斷代研究方面,儘管“、子、午”3組卜辭為武丁時期的意見目前已漸趨一致,但具體為武丁的哪個階段還有待探索;所謂“歷組”卜辭的時代能否提前到武丁祖庚時期,尚需進一步討論;至於“分組”說(亦即卜辭字型“兩系”說)能否成立,也需深入研究;目前“非王卜辭”已為愈來愈多的學者所承認,但將殷墟甲骨中的“非王卜辭”全部與王室卜辭分開,並論述其特徵和所反映的商代歷史還需假以時日。在商史研究方面,很多問題仍存在爭論,如有關商代社會性質,特別是商代處於奴隸社會的哪個階段;對奴隸的身份,特別是“眾”和“眾人”的社會身份的認識;商代國家究竟是奴隸制專制的君主政體,還是方國聯盟的城邦制等,都存在不同意見。此外,對商代的軍事組織、家族形態、傳說時代等的研究還剛開始。也有一些問題,如商代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狀況、商代的方國地理、文化史以及天文曆法、祭祀制度、官制等,目前的研究仍很薄弱,還有不少問題尚無人涉及,因此還需要進行多方面的研究。

參考書目

胡厚宣:《五十年甲骨文發現的總結》,商務印書館,1951。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科學出版社,1956。

嚴一萍:《甲骨學》,藝文印書館,1978。

王宇信:《建國以來甲骨文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