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路支和印度河平原的新石器時代文化

[拼音]:tonggong

[英文]:child labourer

未成年的僱傭勞動者。十三四歲以下的兒童被迫作為廉價勞動力參加社會生產,是資本主義大工業早期階段所特有的現象。

在資本主義工場手工業時期,英國就有貧民習藝所中的貧苦兒童成群結隊地輪班勞動的情況。然而,大批使用童工是從18世紀產業革命後開始的。新建的大工廠突然需要成千上萬的人手,而廣泛採用機器降低了對勞動者體力和技術的要求,為兒童參加勞動提供了條件。這樣,兒童就成為資本家所使用的廉價勞動力的重要來源。當時英國的新興紡織工業特別需要手指細小而靈巧的兒童,成千上萬這種從七歲到十三四歲的無依無靠的兒童就被運到北方去了。

大批使用童工,擴大了資本的剝削範圍,也提高了資本的剝削程度。勞動力價值本是由維持成年工人及其家屬子女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資料的價值所決定的。機器把工人家庭全體成員都拋到勞動市場上,這樣就把男工應負擔的全家生活費用分攤到他全家人的身上。因此,機器使男勞動力的價值貶值了。資本家購買包括兒童在內的4口之家全家的勞動力,也許比以前購買1個男勞動力花費的代價多,但是,現在4個工作日代替了原來的1個工作日,4個工作日所提供的剩餘勞動遠遠超過了1個工作日所提供的剩餘勞動,結果,資本家獲得的剩餘價值反而大大增加了。所以,資本家大量僱用童工,不僅降低了在業工人的工資水平,並且削弱了成年男工憑藉技術和體力去反抗資本的力量,從而強化了資本對僱傭勞動的統治。

資本家購買未成年人的勞動力,把童工變成單純生產剩餘價值的工具,使兒童的身心備受摧殘,智力荒廢。兒童在工資極低、勞動條件惡劣的情況下從事沉重、有害健康的勞動,不僅被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智力衰退,而且發育畸形、不少人甚至斷送了幼小的生命。馬克思說:“不列顛工業象吸血鬼一樣,只有靠吮吸人血──並且是吮吸兒童的血──才能生存”(《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1頁)。

資本對童工的奴役和摧殘,威脅人類的生存,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引起工人階級和社會的普遍關注和強烈抗議。經過工人階級的長期鬥爭,才迫使資產階級政府陸續頒佈有關限制兒童勞動時間、禁止兒童上夜班和禁止僱用幼年兒童的立法。在英國,1833年的工廠法第一次規定:9歲至13歲的兒童每天勞動時間為8小時;禁止9歲至18歲的兒童上夜班;禁止僱用未滿9歲的兒童。但這些保護兒童的立法往往受到資產階級的破壞,成為一紙空文。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生產過程的電氣化和自動化,對勞動者的技術要求愈來愈高,勞動者不經過學習和訓練,不具備一定的文化技術水平,已很難適應現代化大生產的要求,因此在發達的資本主義各國,僱用童工的現象才逐漸減少。

參考文章

刑法第244條[非法僱用童工罪定義、量刑]如何解釋?刑法童工如果在工作中受傷或者患病,應當由誰承擔醫療和其他相關費用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