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适

[拼音]:gebie jiaoxue

[英文]:individual instruction

與班級教學(或集體教學)相對。教師分別對個別學生進行教學的組織形式。

中國和歐洲古代學校主要採用個別教學的形式,學生的年齡和知識程度都不相同,無固定的修業期限和上課時間,教師分別對個別學生進行不同內容的講授,教學效率很低。歐洲中世紀末期,由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科學技術的進步,需要擴大教育規模,增加教學內容,個別教學已經不能適應這種要求,從而出現班級教學。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由於班級教學不能充分適應學生的個別差異,以便更有效地培養人才,於是有些教育家又主張用個別教學代替班級教學,道爾頓制、溫內特卡制等,就是在這一時期提出來的。美國H.H.帕克赫斯特於1920年在馬薩諸塞州道爾頓市(現譯多爾頓市)的一所中學所創行的道爾頓實驗室制(Dalton LaboratoryPlan),簡稱道爾頓制(Dalton Plan),是比較有影響的個別教學形式。它廢除一般學校的上課和日課表,改教室為各科作業室,即所謂“實驗室”,每一門學科都有一個作業室,陳列有關學科的參考用書、儀器、標本和其他裝置,學生學習的每一門學科都各有按日、按周、按月的作業指定。每室有一或二位教師負責指導學生,並考核他們學習的結果。每一個學生完成第一個月的作業指定,才得進行下個月的作業指定(見道爾頓制)。20世紀50年代以來,為適應經濟和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需要,工業發達國家強調培養高階科學技術人才,個別教學又重新受到一些教育家的重視。

中國自近代興辦學校以來,逐步推行班級教學,有時也採用個別教學的組織形式。20世紀20年代上海等地的一些中小學曾試行過道爾頓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學校教學一般仍是以班級教學為主要形式,輔助以個別教學,以便既可以按教學大綱完成一定教學要求,又可以加強對少數有才能學生的培養和對後進學生的輔導。實施個別教學一般是通過個別指導、指定不同作業等方法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