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大悲(1887~1927)

[拼音]:Eguo 1861 Nian Gaige

[英文]:реформы 1861 года в России

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二世於1861年進行的自上而下的廢除農奴制的改革。19世紀上半葉,資本主義因素在俄國農奴制社會內部逐步發展起來。大工廠逐漸代替手工工場,機器生產逐漸代替手工操作,自由僱傭勞動逐漸代替農奴勞動。在農業中,商品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日趨瓦解。資本主義發展要求打破農奴制的束縛。1853~1856年克里木戰爭的失敗,徹底暴露了農奴制度的腐朽性,加深了農奴制的危機。戰爭導致農民生活狀況急劇惡化,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農民運動風起雲湧, 1858~ 1860年爆發的農民暴動和起義總計近290次。在農民反抗運動的推動下,以А.И.赫爾岑、В.Г.別林斯基、Н.Г.車爾尼雪夫斯基等人為代表的革命民主主義者同自由主義者在解決農民問題上展開了論爭。自由主義者К.Д.卡韋林等人提出在儲存沙皇政權、不觸動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情況下,廢除農奴制度。革命民主主義者主張徹底廢除農奴制度,推翻沙皇統治。由於當時俄國沒有形成足以推翻農奴制度和專制制度的革命力量,廢除農奴制的改革是由沙皇政府自上而下進行的。1860年10月擬出解放農奴法令草案,1861年3月3日(俄歷2月19日),亞歷山大二世批准廢除農奴制度的“法令”和“宣言”。《關於脫離農奴依附關係的農民一般法令》規定;農民有人身自由和一般公民權,地主不能買賣和交換農民,農民有權擁有財產、擔任公職進行訴訟和從事工商業。在全部土地歸地主所有的前提下,農民可以使用一定數量的份地,但必須向地主繳納贖金(這種贖金大大超過了土地的實際價格)。農民在簽訂贖買契約之前還要為地主服勞役或繳納代役租。《地方法令》規定,當農民使用的份地超過“法令”規定的數額時,或者分給農民份地以後,地主剩下的好地不到全部土地的1/3時,地主有權向農民割地,即剝奪農民原種地的1/5~2/5。為管理改革後的農民,設定了地方貴族控制的村社和鄉組織,並建立了監督農民的連環保制度。

農民要求的是無償獲得全部土地,並從地主的權力下完全解放出來,1861年改革沒有滿足農民的要求。“宣言”和“法令”公佈後,農民暴動和起義僅1861~1863年就發生了2000次,В.И.列寧指出,農奴制改革是由農奴主實行的資產階級改革。改革後,俄國仍儲存了大量的農奴制殘餘,作為封建農奴制經濟基礎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沒有被消滅,少數地主貴族仍然霸佔著大量土地,而佔絕大多數人口的農民卻只佔有很少土地。1861年改革為資本主義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由於農民擺脫了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係,出現了大批自由僱傭勞動力,資本主義工業獲得迅速發展。地主的徭役經濟逐步向資本主義經濟過渡。繼農奴制改革之後,沙皇政府還先後進行了地方機構、市政、司法、軍事等一系列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1861年以後,俄國從農奴制社會逐步過渡到資本主義社會。俄國無產階級逐步形成,作為一支獨立的政治力量登上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