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革命

[拼音]:nongchanpin hetong shougou he yigou

在社會主義時期,中國對農產品採取的協商性的收購形式。合同制收購是指對供求關係正常、價格比較穩定的重要的農產品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和經濟槓桿的調節下,由商業企業結合市場供求的變化和自身經營的需要,在產銷協商的基礎上,通過合同方式向生產者組織收購。議購是指對生產零星分散,產銷、供求變化較大的次要農副產品,由產銷雙方自由協商議定購銷數量和價格的收購形式。合同制收購,購銷雙方要簽訂合同;議購則有的簽訂合同,有的不簽訂合同而實行現購。絕大部分農產品是集體所有或個人所有的產品,國家或國營商業、供銷合作社商業在收購時採取自願讓渡、等價交換,即自願兩利的原則,在協商的基礎上進行。在農產品生產以前,按照計劃的要求和市場的需要與生產者協商訂立收購合同,可以保證商業部門掌握必要的商品貨源;可以把國家的計劃和市場的需要與農業生產因地制宜地結合起來,有效地指導生產,引導生產適應社會需要;可以保證收購量不致於超過農民的負擔能力,兼顧國家和農民兩方的利益;可以有目的地扶植生產,如在合同中承擔支付預購定金、供應急需的農業生產資料和提供技術援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