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切有部

[拼音]:banquan zhuanrang

[英文]:assignment of copyright

版權所有者將其版權中的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享有。版權轉讓的方式有繼承、贈與和有償出讓等。版權的有償轉讓是版權交易的基本內容,在中國又稱“賣版權”。版權轉讓可以是版權中部分財產權利的轉讓,也可以是版權中全部財產權利的轉讓;可以是在版權保護期中某一段時間內轉讓,也可以是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的轉讓。全部版權在整個版權保護期內有償轉讓,在中國又稱“版權賣絕”。由於人身權利不可轉讓,在版權包括人身權利的情況下,版權轉讓僅指版權財產權利的轉讓。而在一些國家,如蘇聯及東歐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由於認為版權人身權利與財產權利不可分,法律禁止版權的轉讓,只允許授權使用。中國亦禁止賣絕版權。版權轉讓與授權使用的區別在於:

(1)版權轉讓後,原版權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轉讓的權利,受讓人成為新的版權所有者;而在授權使用的情況下,版權仍歸原版權所有者,被授權人只有按雙方約定的使用方式和條件使用作品的權利;

(2)版權轉讓後,權利受到侵犯,受讓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而被授權人則無此權利;

(3)版權轉讓後,受讓人一般無使用作品的義務,而被授權人必須按雙方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4)轉讓一般是永久性或較長時間的,而授權使用一般僅限於較短時間;

(5)轉讓的付酬較高,而授權使用的付酬相對低一些。版權轉讓一般須通過簽訂書面合同的方式進行;有的國家還規定版權轉讓的合同必須登記。作品原件如書稿、畫稿財產權的轉讓,一般不視為版權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