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鼓
[拼音]:hualun
[英文]:theory of painting
繪畫理論的簡稱。包括繪畫審美理論、繪畫批評、繪畫技法理論等內容。畫論是藝術家和理論家在長期的藝術實踐中總結出來的經驗,標誌著人們對於繪畫藝術的審美特點與表現手段的認識水平。
古代西方,在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人的美學著作和普林尼、鮑薩尼阿斯等人的歷史著作中,已有大量論述涉及繪畫中的模仿、比例、美與醜、素描與色彩等問題。但這些零星的或專門的文字大都只是經驗性的評述。文藝復興時代,在人文主義思想和科學方法影響下,歐洲才真正形成具有理論體系的繪畫理論,透視學和解剖學是當時畫論的主要內容。L.達·芬奇的畫論筆記是當時歐洲畫論的傑出代表。18世紀德國文藝批評家G.E.萊辛的《拉奧孔》專門論述了繪畫與詩歌的界限,是比較美術理論的重要論著。近現代以來,有關繪畫的理論大量見之於畫家的言論、日記、書信和美學家、文藝批評家的各種著述中。
中國的繪畫理論,最早散見於先秦諸子的言論中,不成系統,而且往往是以論畫說明某一倫理的或哲學的問題,但對後世影響很大。自東晉顧愷之開始,出現了專門的畫家論畫的著作。經歷代發展,形成了自成系統的中國古代畫論體系,著作巨集富,體裁多樣(包括畫論、畫評、畫史、著錄、題畫詩等),門類豐富(包括人物、山水、花鳥等門類的理論),闡述精微,是有待於進一步整理和研究的古代藝術理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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