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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Fu Xuan

中國西晉文學家。字休奕,北地泥陽(今陝西耀縣東南)人。曹魏與西晉初年,歷任縣令、太守、典農校尉、司隸校尉等職,並賜爵鶉觚子。咸寧四年(278)免官後卒於家。著有《傅子》數十萬言,已散佚。今本《傅子》、《傅鶉觚集》均為後人輯成的殘本。

西晉王朝建立初年,繼三國長期戰亂之後,人民死傷離散,農工停廢,官眾事殷,致使國力貧弱,百姓不贍,社會動盪不安。傅玄認為此時的當務之急,就是迅速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為此,他提出朝廷為政之要,應是計人置官,分人授事,使士農工商分工定業各盡其力(《晉書·傅玄傳》)。為使晉武帝亟早定製,傅玄上疏陳述其具體主張:通計全國,若干人為士遞補在官之吏,若干人為農使豐食有餘,若干人為工足世器用,若干人為商貨暢其流。對冗散無事的官吏,則令其去官務農,並課其稅租。百工商賈分人授事而有餘的,也都令其歸農。這樣,吏民家得其惠,由富而安;國家亦可多徵租稅,還能緩解糧荒。

用兵士屯田是晉初國家財糧的主要來源。但屯田兵士的收益太低,官吏又只重拓田不務精耕,故而糧食產量不高。傅玄提出了增加屯田兵士個人所得(由官與兵八二或七三分成,改為六四或對半分成)和著力於糧田精耕細作的正確主張。他還強調發展水力灌溉,指出,只要人力有保證,水田的地利就可以盡為所用,大大提高糧食產量,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傅玄認為正當商業是調劑餘缺,溝通有無,積聚天下財貨的重要部門,絕不可廢。但是商業領域是“眾利之所死,而積偽之所生”(《傅子·檢商賈篇》)的場所,國家應當認真控制。他提出,對那些殃毒百姓的“專市之賈”、“傾世之商”,應實行“急(約束、窘困)商”、“賤商”的政策,而一切於世無益,於時無用的器物則不得上市買賣。

傅玄極為關注國家的租賦勞役徵調,主張應當效法古聖先賢“度時宜而立制,量民力以役賦”(《安民篇》)。並提出了改革租稅的三項原則即:至平(“計民豐約而平均之,使力足以供事,財足以周用”)、儉而趣公(賦役徵課須從儉和為天下公利)、有常(租賦有一定的常制又較少變動)。他還反對統治者徵調非民所產之物的有害做法,強調“上不興非常之賦,下不進非常之貢”(《平賦役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