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復失地運動

[拼音]:Shen-Song

初唐詩人沈佺期和宋之問的合稱。他們的五七言近體詩歌作品標誌著五七言律體的定型。《新唐書·宋之問傳》:“魏建安後迄江左,詩律屢變。至沈約、庚信,以音韻相婉附,屬對精密。及之問、沈佺期,又加靡麗,回忌聲病、約句準篇,如錦繡成文。學者宗之,號為‘沈宋’。”

唐初以來詩歌聲律化及講究駢對的趨向日益發展。沈佺期、宋之問等人更在以沈約、謝朓等為代表的永明體基礎上,從原來的講求四聲發展到只辨平仄,從消極的“回忌聲病”發展到悟出積極的平仄規律,又由原來只講求一句一聯的音節、協調發展到全篇平仄的粘對,以及中間二聯必須上下句屬對,從而形成完整的律詩。中唐獨孤及《皇甫公集序》說:“至沈詹事、宋考功,始裁成六律,彰施五色,使言之而中倫,歌之而成聲,緣情綺靡之功,至是乃備。”元稹《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序》更指出:“沈宋之流,研練精切,穩順聲勢,謂之為律詩。由是而後,文體之變極焉。”沈宋以前,象四傑中王勃、盧照鄰、駱賓王的律詩,前後失粘的還相當多,且多為五律。沈宋使五律更趨精密,完全定型,如沈佺期的《仙萼亭初成侍宴應制》、《夜宿七盤嶺》,宋之問的《麟趾殿侍宴應制》、《陸渾山莊》等;又使七律體制開始規範化,如沈佺期的《興慶池侍宴應制》、《奉和春日幸望春宮應制》,宋之問的《奉和春初幸太平公主南莊應制》、《三陽宮石漴侍宴應制》等。沈宋都曾為宮廷詩人,所作律詩多為應制奉和之作,內容雖無甚可取,但詞采精麗,且數量較多,又大都合律,使律詩的粘對規律逐漸為一般詩人所遵守,影響甚大,為近體詩的建立和發展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