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蒂,G.
[拼音]:xianxiangxue
[英文]:phenomenology
20世紀西方的一種哲學思潮。它具有狹義和廣義兩種解釋。狹義現象學指20世紀西方哲學中的一個重要學派,創始人為德國哲學家E.胡塞爾,其學說主要由胡塞爾本人及其早期追隨者的哲學理論所構成。廣義現象學首先指這種哲學思潮,其內容除胡塞爾哲學外,還包括直接和間接受其影響而產生的種種哲學理論;其次它還指20世紀西方各人文學科中所運用的現象學原則和方法的體系。
“現象學”的詞源可上溯至18世紀法國哲學家蘭伯爾以及德國古典哲學家G.W.F.黑格爾的著作,但其含義均與胡塞爾的用法不同。胡塞爾賦予“現象”的特殊含義,是指意識界種種經驗類的“本質”,而且這種本質現象是前邏輯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現象學還原法的結果。現象學不是一套內容固定的學說,而是一種通過“直接的認識”描述現象的研究方法。現象學所說的現象既不是客觀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觀存在的經驗事實或馬赫主義的“感覺材料”,而是一種不同於任何心理經驗的“純粹意識內的存有”。
現象學思潮從20世紀初以來,按時序可分為三個階段,即:胡塞爾現象學時期(20世紀初至30年代中)、存在論現象學時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綜合研究時期(40年代以後)。三個時期互有交叉,各時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爾現象學時期
胡塞爾現象學是在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F.布倫塔諾(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學的影響下創立的,但布倫塔諾認為心理行為的意識與該行為物件的意識是同一現象。胡塞爾則認為二者有分別,意識經驗的內容既不是主體也不是客體,而是與二者相關的意向性結構,從而離開了主張主體內在性的傳統唯心主義,返回到原始的“現象”,即各類經驗的“本質”。在他的倡導下所形成的早期現象學運動,旨在使哲學關注的重點,從當時新康德主義的“批判唯心主義”的主體概念,轉向意識經驗中的實在物件。這一運動的主要成員除胡塞爾和對意識中的情緒及價值結構進行現象學描述的M.舍勒以外,還有所謂哥丁根與慕尼黑小組的A.賴那赫、A.普凡德爾(1870~1941)、M.蓋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馬修斯以及R.因加爾登等。他們分別在本體論、倫理學、美學、法學、心理學、自然哲學、文學理論等研究中,運用現象學描述法探尋研究物件的“本質”,在物件中尋找不變的“先天”因素。胡塞爾的追隨者們當時認為,現象學是一種實在論哲學。早期現象學運動興起不久便由於胡塞爾轉向先驗現象學而趨分化。胡塞爾通過對意向結構進行先驗還原分析,分別研究不同層次的自我、先驗自我的構成作用和諸主體間的關係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認為,現象學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驗反思過程中存在著意向物件和與其相應的“諸自我”之間盤結交錯的反思層次。胡塞爾指責其追隨者們誤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並由於囿於客觀主義和實在論而無法達到先驗意識水平。其追隨者們指責胡塞爾重返側重主體概念的唯心論老路。現象學研究的胡塞爾時期,最終由於M.海德格爾學說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納粹上臺而宣告結束。
存在論現象學時期
胡塞爾的弟子海德格爾在20年代末改變了現象學研究的方向,開創了側重探討存在問題的新思潮。這一時期一直持續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從德國移向法國,並逐漸擴充套件到其他地區。海德格爾認為,反思的意識儘管重要,但必須首先研究意識經驗背後更基本的結構,即所謂前反思、前理解與前邏輯的本體論結構──此在 (da-sein)結構。只有通過對這一基本結構的研究,才能瞭解意識和先驗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條件,從而揭示隱蔽的“存在”。由於海德格爾探討存在的意義問題,因而其學說又被稱作是解釋學的現象學。然而,海德格爾的後期哲學無論是從物件還是方法上看,都與現象學越來越疏遠了。
20世紀中期,在胡塞爾哲學和海德格爾的早期哲學影響下,形成了法國現象學運動。這一運動的主要創始人是J.-P.薩特和M.梅洛-龐蒂。薩特批判了胡塞爾的先驗自我與反思意識,認為胡塞爾未能區分意識的反思過程與前反思的意識結構,遂導致現象學還原成為無窮盡的倒退。他還指出,先驗自我概念是毫無必要的,現象學還原不僅應把世界放入括號,也應把自我本身放入括號,從而使自我與世界居於同一側,因為自我和世界同樣都是意識的物件。這就從意識中排除了任何內在性內容和本質,而使之歸於“虛無”,並由此產生了充實的“自在存在”與虛無的“自為意識”之間互相對立、互相依存的關係。薩特的現象學還原不是對意識的反思,而是使意識虛無化,以達到純粹的意識。在他看來,由於意識所具有的意向性,使虛無的意識不斷向外,它在顯現外部世界的同時也顯現了自身,而我的意識所顯現出來的就是我的本質。所以,薩特認為人們存在是先於人的本質的。此外,薩特還把現象學還原理解為一種自由過程,即人通過自我設計“中止”與其過去的因果關連,並從未來(目的)返回現在。薩特的現象學由於擴大了意識與意向關係概念,並使主體不只限於理智活動,而是指進行著各種心理體驗(包括想象與情緒)的具體生存的人,從而使現象學研究的物件擴大到人類生存的外在方面,即歷史、文化、政治等等方面,並由此開創了相對獨立於現象學思潮的法國存在主義運動。
梅洛-龐蒂是法國現象學最主要的代表之一。 他也認為意識結構是哲學的基本問題,但也既不同意胡塞爾把人最終還原為先驗意識,也不同意海德格爾把人的生存還原為神祕的“存在”,同時也反對薩特把自我的生存還原為自我對生存的意識。他認為“我思”必然把我顯示於歷史情境中,現象學還原的結果是先驗性的“知覺世界”。他強調知覺世界是人與世界的原初關係,因而主體必然“嵌於”世界之中,與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認唯心主義與實在論的界限。梅洛 -龐蒂是現象學意義論的重要研究者,認為知覺世界是一切意義的源泉,但意義始終是含混性的,其結果是意義與無意義混雜難分,現象學還原也就永無完成之日。
這一時期法國其他重要的現象學者還有G.馬塞爾、E.萊維納、杜甫蘭和P.里科爾等。一般而論,法國現象學者傾向於調和胡塞爾的意識分析與海德格爾的存在分析,同時把研究物件擴充套件到人類歷史、社會、文化、政治等各領域,造成了唯心主義歷史觀與人生觀的泛濫。
綜合研究時期的現象學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比利時、聯邦德國、美國、法國分別建立了胡塞爾研究中心,對胡塞爾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現了不少精通胡塞爾哲學的現象學者,如比利時的梵佈雷達,聯邦德國的蘭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麥爾。50~70年代在美國更出現了很多介紹研究現象學的學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還有考夫曼、古爾維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納湯森等。在歐洲戰後較具獨創性的現象學者還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學家賓斯方格、心理學家閔考夫斯基等。這一時期的現象學者儘管在研究的原則物件和方法論上具有更大的綜合性,但其學術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兩個時期的主要現象學者。然而,它作為一個整體的現象學思潮,在當代西方人文科學領域的影響卻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點是:
(1)研究活動擴充套件到東西歐、南北美以及亞非各洲,研究人數與學術活動均較前增加。
(2)與其他哲學流派如分析哲學、實用主義、結構主義、精神分析學、解釋學、西方馬克思主義等的比較研究進一步增強。
(3)作為方法論的現象學,較為廣泛地應用於歷史學、社會學、語言學、宗教學、精神病理學、文學理論等人文學科的研究中。
參考書目
H.Spiegelberg:PhenomenologicalMovement,The Hague, Nijhoff,1982.
E.Husserl:Ideas Pertaining to a Pure Phenome-nologyand to a Phenomenological Philosophy,Mali-nus Nijhoff,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