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列夏金,B.B.

[拼音]:laodong jilü

[英文]:labour discipline

社會主義制度下勞動者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規則。凡是集體生產勞動,都要求每個勞動者遵守一定的規章制度,服從指揮,按時完成自己所承擔的任務。

勞動紀律的性質和內容

勞動紀律的性質因社會制度的不同而不同。這種不同是由各個社會佔統治地位的生產關係,首先是生產資料所有制形式所決定的。在一切剝削制度下,勞動紀律都體現了剝削階級的意志和利益,是剝削階級用來強迫勞動者為其創造物質財富的一種手段。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裡,勞動紀律是靠棍棒和皮鞭維持的。在資本主義社會裡,勞動紀律是用解僱和罰款即用飢餓的經濟強制維持的。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由於生產資料公有制的建立,勞動紀律的性質發生了根本的變化,成為新型的勞動紀律。它是由勞動者自己的國家和集體根據勞動者的意志制定的,是為勞動者的共同利益服務的,因而它能夠靠勞動者的自覺來維持。列寧說:“共產主義(其第一步為社會主義)的社會勞動組織則靠推翻了地主資本家壓迫的勞動群眾本身自由的自覺的紀律來維持,而且愈往前去就愈要靠這種紀律來維持”(《列寧選集》第4卷,第9頁)。在社會主義社會,大多數勞動者都能夠自覺地遵守勞動紀律,但仍然有少數人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那是剝削階級思想和舊的習慣勢力的影響所造成的。這種思想影響不可能在短期內得到消除,鞏固和加強勞動紀律就成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

社會主義勞動紀律的內容一般包括:

(1)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按照要求完成任務;

(2)嚴格保守國家和企業的機密;

(3)遵守崗位責任制、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生產衛生規程;

(4)愛護公共財產、保護裝置、工具,節約原料、材料、能源;

(5)遵守考勤制度、交接班制度。

加強社會主義勞動紀律的方法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鞏固和加強勞動紀律,必須遵循說服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主要是:

(1)進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勞動者遵守勞動紀律的自覺性。思想政治教育內容包括: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的基本原理,革命的傳統,當前的政治經濟任務,社會主義勞動紀律的性質,違反勞動紀律的危害等。

(2)國家通過憲法、勞動法或其他專門的法律作出有關勞動紀律的規定。企業要建立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考勤制度、交接班制度、勞動定額管理制度、質量負責制度、裝置維修保養制度、技術操作制度、安全生產製度等。國家立法和企業建立規章制度都必須集中勞動群眾的正確意見,以便得到他們的真誠擁護,自覺遵守和互相監督。

(3)執行紀律要嚴明,對違反紀律的行為,要根據情節輕重,按照規定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或經濟制裁。對於嚴重違反紀律以至觸犯刑律的人,還應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