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1909~1938)

[拼音]:Zhanzhenglun

[英文]:Vom Krieɡe

資產階級軍事理論經典著作,普魯士軍事理論家C.P.G.von克勞塞維茨遺著。此書是克勞塞維茨在總結以往戰爭經驗特別是拿破崙戰爭經驗的基礎上,用12年的時間寫成的。全書60餘萬字,分3卷8篇,分別論述戰爭性質、戰爭理論、戰略、戰鬥、軍隊、進攻與防禦和戰爭計劃等。

戰爭理論問題

此書運用辯證方法探討戰爭理論問題,給戰爭下的定義是“戰爭無非是擴大了的博鬥”,搏鬥雙方都力圖迫使對方服從自己的意志,“因此,戰爭是迫使敵人服從我們意志的一種暴力行為”。在分析了戰爭的性質後提出,戰爭包括3個方面:

(1)戰爭要素原有的暴烈性;

(2)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動;

(3)戰爭做為政治工具的從屬性。戰爭是暴力行為,充滿暴烈性,因而在戰爭中要準備流血犧牲,任何仁慈的觀點,怯懦的觀點都是有害的;戰爭充滿概然性和偶然性,象一場賭博,因而冒險精神和統帥的天才大有用武之地;戰爭是政治的工具,因而統帥應具有政治頭腦,正確地認識所從事的戰爭。此書用大量篇幅論述了戰爭與政治的關係。提出戰爭產生於政治,政治“是孕育戰爭的母體”,戰爭的輪廓決定於政治,軍事觀點必須服從政治觀點。戰爭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脫離政治,都不是一個獨立的東西,政治是整體,而戰爭只是這一整體的一部分。國與國之間的政治交往並不因戰爭的爆發而中止,戰爭是政治交往的一部分,是政治交往用另一種手段的繼續。這就是克勞塞維茨的著名觀點:“戰爭無非是政治通過另一種手段的繼續。”書中指出,戰爭就其主要方面說就是政治,當然,這不是外交文書的政治,而是打仗的政治,是以劍代筆的政治。В.И.列寧在批判機會主義者時曾多次引用書中關於戰爭是政治的繼續的觀點。列寧認為,這一觀點是馬克思主義者考察戰爭的理論基礎。當然,《戰爭論》中所說政治的含義同馬克思主義關於政治的含義是不同的,那裡的政治是“整個社會的一切利益的代表”,所謂政治的繼續只是指一國對外政策的繼續。

戰爭的目的與手段問題

第一篇第二章探討了這個問題。書中提出,抽象戰爭的唯一目的是使敵人無力抵抗,但現實戰爭所追求的目的卻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消滅敵人的軍隊,也可以是佔領敵人的地區、入侵或等待敵人的進攻。但是,“在戰爭所能追求的目的中,消滅敵人軍隊永遠是最高的目的。”關於消滅敵人與儲存自己的關係,指出:“消滅敵人軍隊和儲存自己軍隊這兩種企圖是相輔相成的,因為它們是相互影響的,它們是同一意圖的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戰爭中的目的是多種多樣的,而手段只有一種,那就是戰鬥。書中強調指出,用武器解決問題是最高法則。

書中提出,面對已改變的時代,應當建立一套新的理論,以代替過時的錯誤的理論。過去的理論的缺陷在於:過多地追求肯定的數值,把軍事行動當數學習題來演算;只考慮物質因素,忽視了精神因素的作用;只考察單方面的活動,忽視作戰雙方不斷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過程。針對上述缺點提出:理論不應當是死板的規定,而應當是一種考察;理論應當培養指揮官的智力、能力,而不是制定出一套供戰場上使用的公式。書中十分強調戰史的作用,提出戰史是最好的老師,應當從戰史中吸取經驗教訓。戰爭中存在某些原理、原則,但它們不是永恆不變的,各個時代有各個時代的戰爭,因而應有各個時代的戰爭理論。不過此書未能進一步指出時代、社會的發展變化與經濟基礎的關係。

精神因素在戰爭中的作用

書中較全面地探討了這個重要問題。把在戰爭中起作用的要素歸為五類,精神因素列為第一類。指出,精神因素,或稱精神力量,在戰爭的各個時期都起作用,是貫穿於戰爭的各方面,貫穿於戰爭始終的。而精神因素與物質因素是相互作用、相互影響、相輔相成、融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但在分析精神因素的作用時,某些地方過分誇大了精神因素的作用。所謂精神力量包含統帥的才能、軍隊的武德和軍隊的民族精神。書中用一章專門討論“軍事天才”問題。所謂軍事天才是指一種擅長軍事活動的高超精神力量,是“各種精神力量的和諧的結合”,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智力。這一章主要強調統帥必須同時是一位政治家。軍隊的武德包括勇敢和團體精神。團體精神被給予很高評價。所謂團體精神就是通過軍隊這個團體的種種制度、規章和習慣把軍人的種種優秀品質固定下來。軍隊的民族精神主要是指高度的熱情和狂熱的信仰和信念等,而這種精神被認為是民眾武裝天賦的品質。

民眾武裝問題

書中提出,民眾武裝是熊熊烈火,可以燒燬敵人的基地,破壞敵人的生命線,而敵人卻難以對付它,因為敵人不可能象驅逐一隊隊士兵那樣趕走武裝的農民。民眾武裝處處都有,但又處處捉摸不到。指出,民眾武裝在戰爭中有重大作用,但並不是萬能的,而且其使用是有條件的。條件是:戰鬥在本國腹地進行;有複雜的地形如山川、森林和沼澤地等;民族性格有利於採取這種行動;戰爭持續時間較長。民眾武裝使用的原則是:不宜於進行大規模的戰鬥;應配合正規軍行動;民眾武裝是戰略防禦手段,不宜用於戰術防禦。

進攻與防禦的關係

此書用大量篇幅探討了這方面的問題。指出,進攻和防禦這兩種作戰形式是相互聯絡、相互影響的,而且是可以相互轉化的。進攻中含有防禦因素,防禦中含有進攻因素;整體為防禦,其中一部分可以進行進攻;整體為進攻,其中一部分可以進行防禦;進攻可以轉為防禦,防禦也可以轉為進攻;防禦不能是單純的防禦,“而是由巧妙的打擊組成的盾牌”。書中提出了一個引起廣泛爭論的觀點:進攻是一種具有積極目的的較弱的作戰形式,防禦是一種具有消極目的的較強的作戰形式;防禦這種作戰形式就其本身來說比進攻這種作戰形式強。理由是採取防禦可以充分利用如以逸待勞、贏得時間、贏得地利、獲得民眾支援等有利因素,因而,同一支軍隊進行防禦要比進行進攻容易得多。至於在戰爭中應採用哪種作戰形式,這取決於所追求的目的和擁有的力量。按這種觀點,當目的是消極的,力量又薄弱,應採取防禦這種較強的作戰形式,“一旦力量強大到足以達到積極的目的時,就應立即放棄它”。

至於作戰中的基本原則或者說致勝因素,書中主要強調三條:數量上的優勢,出敵不意和集中兵力(空間上和時間上的集中兵力)。

《戰爭論》在軍事思想上反映了資產階級初期的進步傾向和革新精神,對戰爭本質等問題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視的觀點。此書對軍事思想的發展曾起過重大作用。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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