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

[拼音]:Fang Bao

清代散文家。字鳳九,一字靈皋,號望溪。桐城(今屬安徽)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江南鄉試第一名。四十五年(1706)進士,以母病歸家未出仕。五十年(1711)以戴名世《南山集》案被牽連入獄。赦出後隸漢軍旗籍,入直南書房。六十一年(1722),充武英殿修書總裁。雍正時,免去旗籍,仍歸漢籍。累官翰林院侍講學士、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乾隆時,再入南書房,任禮部右侍郎、經史館總裁等職。七年(1742)辭官歸。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他尊奉程朱理學和唐宋散文。他據《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所謂孔子“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提倡寫古文要重“義法”。他說:“‘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意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又書貨殖傳後》)提出文章要重“清真雅正”和“雅潔”,他說古文中“不可入語錄中語,魏晉六朝人藻麗俳語,漢賦中板重字法,詩歌中雋語,《南、北史》佻巧語”(沈蓮芳《書方望溪先生傳後》),他認為歸有光的散文,“其辭號雅潔,仍有近俚而傷於繁者”(《書歸震川文集後》)。又說:“凡無益於世教、人心、政法者,文雖工弗列也。”(《送李雨蒼序》)在《再與劉拙修書》中,反對黃宗羲、顏元的反程朱理學的思想,持論嚴而拘,但能適合清朝鞏固思想統治及文風的需要,所以其說得以流行,影響頗大。

方苞自己寫的散文,以所標“義法”及“清真雅正”為旨歸。讀經、子、史諸札記,以及《漢文帝論》、《李穆堂文集序》、《書盧象晉傳後》、《左忠毅公逸事》、《與李剛主書》、《孫徵君傳》、《萬季野墓表》、《遊潭柘記》等,都寫得簡練雅潔有斷制,沒有支蔓蕪雜的毛病,開創清代古文的新面貌。但感情比較淡泊,形象性不強,氣魄不夠巨集大。袁枚譏笑他“才力薄”(《仿元遺山論詩》),姚鼐也說他:“閱太史公書(《史記》),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處、遠處、疏淡處及華麗非常處。”(《與陳石士書》)

方苞有些作品如《獄中雜記》,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監獄管理的殘酷與黑暗;《送馮文子序》、《送吳平一舅氏之鉅鹿序》、《請定徵收地丁銀兩之期劄子》、《請備荒政兼修地治劄子》,反映了一些州縣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較有現實意義。

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補遺》2卷。